赵欣浩:深化街道(乡镇)监察办公室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论文

赵欣浩:深化街道(乡镇)监察办公室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论文

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造“家门口的监委”,让基层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鼓励和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清廉浙江的重要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如何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如何打通监察监督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下半年以来,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区监委在基层监察机制创新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其实践值得思考。

街道(乡镇)监察办公室建设的实践成效

围绕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工作主线,江干区纪委区监委创建了监察办公室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聚焦“双线循环”,紧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一体推进”,充分释放监察办公室“驻在监督”的新活力。

An on-chip 245 GHz antenna composed of two halfwavelength folded dipoles was designed with LBE technology (localized backside etching). Fig. 7 presents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simulated gain and measured gain of the antenna [18]. Around 6–7 dBi antenna gain is estimated at 245 GHz.

建立健全“双线循环”联动机制。江干区纪委区监委重视对街道监察办公室的指导管理,建立区纪委区监委、街道监察办公室、社区(村)监察联络员三级联动机制,将监察监督工作由自上“单线传导”转变为上下“双线循环”。同时引导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充分发挥社区(村)监察联络员的一线“探头”作用,并通过廉情直报机制形成闭合回路,强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责。自实施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共收到街道监察办公室各类工作报告59件次,各街道监察办公室共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发放监察建议书10件次,立案查处1件次。

延伸拓展社区(村)监察联络员“触角”。江干区纪委区监委引导和督促社区(村)监察联络员积极正确履行“课代表”“监督员”“参谋员”三大作用。在社区(村)监察联络员的考核上,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群众公认与领导评议,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在引导监察联络员积极履职上,鼓励监察联络员在遇到特别紧急、重大,且不宜向监察办公室报送的廉情信息,直接向区纪委区监委报告,并承诺对重大问题线索促案成案的给予奖励。比如,笕桥监察办公室根据横塘和黎明社区两名监察联络员的线索,分别查处了分管社区消防、治保的两名工作人员的吃拿收礼行为;九堡监察办公室根据宣家埠村监察联络员提供的群众反映,查处了村民小组组长在登革热防疫工作期间虚报务工费的情况。

监察职能意识淡薄。街道监察办公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工作人员由纪工委委员兼任,为监督监察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监察职能意识的树立。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纪工委工作的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更多地导致工作套路的沿袭,轻视了对非党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也未能正确建立起规范的监察职能意识,紧盯监察对象中的关键少数。

职责边界厘不清。一方面,少数街道的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工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因此本应是负责“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另一方面,监察体制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又出现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监督对象的重叠,职责边界尚未厘清。

街道监察办公室建设既要重视“形”的塑造,也要注重“神”的重塑。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的过程中,积极贯通执法和执纪,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上下真功夫,不断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影响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

街道监察办公室的建设实践,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实现了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实践中分析,仍存在诸多制约其作用发挥的因素。

激发调动基层监察监督创新活力。通过宣传海报册页、公益广告投放等方式,区纪委区监委结合“周三访谈夜”牵头推进《监察法》宣传进村入户工作。同时,基层监察办公室也蓄势而动,创新举措。比如,采荷街道监察办公室创新“廉情驻点”监督法,驻点“把脉”科室或社区的廉情动态及干部作风情况,截至目前“廉情驻点”共提出监察建议9条,主动牵头解决问题4个。笕桥街道监察办公室在聘任社区(村)监察联络员之外,还建立了一支“监察找差员”,作为监察监督的补充力量,让监察监督实现全域覆盖、全员覆盖,零死角、全方位。

畅通优化小微权力监管路径。一是厘清清单,在5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推广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共梳理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等22项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干部职权范围和行使规则。二是优化流程,出台集体经济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专项制度、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留用地项目管理若干意见。三是严肃查处,自2017年2月江干区监委成立以来,共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16名社区(村)干部作出党纪处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线性偏微分方程(PDEs)方法成为图像处理的一种有效工具.1990年,Perona-Malik(P-M)[1]提出的各向异性扩散问题在图像处理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

队伍人员素养不高。一方面,大部分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仅3人,在街道人员中“势单力薄”。另一方面,因为编制和地域等影响,与上级纪委监委的联系紧密度受限,专业学习、业务实操等与纪委监委本级氛围相比较弱;再者,基层是“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更为突出。另外,社区(村)监察联络员大部分为社区(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大多是从社区(村)“两委”班子中退下的,存在年龄偏大、身兼数职的情况,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稳定度不够,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监察监督的作用发挥。

碳交易通过减少碳排放数量改善环境。中国实行碳交易机制的目的就是依靠市场化手段实现强度减排和总量减排的双控目标,广东省碳交易试点在全国率先引入碳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市场化手段分配碳配额的结果必然导致碳减排由高成本地区和企业转向低成本地区和企业,同时,碳交易的总量和交易机制 (cap and trade system)也必然实现全社会碳排放的减少。为了定量研究碳交易对碳排放的影响,本文通过碳交易年度总成交金额来衡量粗略碳交易的发展程度,一般来说,碳交易年度总成交金额越高,表明碳交易越发达,碳排放数量应该越少,即碳交易年度总成交金额与碳排放数量成反比的关系。

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过渡

目前,虽然环境影响评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普及程度仍然不够,因此,需要加大环评工作宣传力度,使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在这方面,环境管理部门应重视环境影响评估。将环境影响评价宣传工作深入基层,还要宣传与普及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意义有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偏远地区以及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更要宣传是否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估,防止这些地区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

强化以学促干、抓人促事理念。行动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引导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克服本领恐慌,在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最新文件精神上,特别是熟知精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上,要强化专业判断力和专业决断力。要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帮助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要进一步厘清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与街道监察办公室的职责,丰富对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的“双百分”考核机制。

探索交叉式、嵌入式监督机制。依托监察办公室片组协作机制等,指导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相互借力实现“短频快”交叉监督、“稳准狠”联合监督,破解“熟人社会”的监督尴尬。发挥社区(村)监察员联络员作用,授予其社区(村)“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参与权、询问权、建议权等嵌入式监督权限,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路径。结合中心工作,依托“周三访谈夜”“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推进“廉情驻点”全覆盖,全面落实廉情驻点“一问二查三访四跟踪”的监督闭环管理。

提升双向挂职、导师带徒机制实效。强化街道监察办公室干部的学习教育,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履职到位工作到位。健全完善街道监察办公室干部与机关、派驻、巡察办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加快监察办公室干部培养步伐。在系统内开展“导师带徒”专项活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创建专业辅导平台,促进干部成长。

突出抓程序、抓重点提高监督效能。由案件监督管理线牵头,在管辖范围、监察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请示报告、措施使用等各环节,建立统一的运转规范,推动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管理效能。由党风政风监督线牵头,引导社区(村)监察联络员与居监会、审计、行政、民政等部门形成五位一体立体式监督网络,加强对社区(村)民主决策、居务公开、财务支出、工程项目等内容的监督。

作者系杭州市江干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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