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拖地机。本实用新型一种拖地机,包括:拖杆、拖地机本体和电池,所述拖杆的一端和所述拖地机本体的上表面铰接;所述拖地机本体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水箱、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脚踏喷水泵、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微动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驱动电机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的磨盘;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进行供电;所述磨盘被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微动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电池是否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用户利用脚踩着脚踏喷水泵的脚踏板,脚踏喷水泵工作喷水时,磨盘不发生转动,降低了用户滑倒的可能性。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拖地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拖杆、拖地机本体和电池,所述拖杆的一端和所述拖地机本体的上表面铰接;所述拖地机本体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水箱、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脚踏喷水泵、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微动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驱动电机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的磨盘;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进行供电;所述磨盘被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微动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电池是否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所述脚踏喷水泵包括喷水泵本体和与所述喷水泵本体连接的脚踏板;所述脚踏板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所述脚踏喷水泵在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将所述水箱内的水喷出到地面;其中,所述脚踏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上表面;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断开,所述电池不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所述脚踏板未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导通,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设计方案
1.一种拖地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拖杆、拖地机本体和电池,所述拖杆的一端和所述拖地机本体的上表面铰接;所述拖地机本体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水箱、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脚踏喷水泵、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微动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驱动电机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的磨盘;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进行供电;所述磨盘被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微动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电池是否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所述脚踏喷水泵包括喷水泵本体和与所述喷水泵本体连接的脚踏板;所述脚踏板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所述脚踏喷水泵在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将所述水箱内的水喷出到地面;
其中,所述脚踏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上表面;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断开,所述电池不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所述脚踏板未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导通,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在与地面进行接触的一面向外凸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包括磨盘本体和设置在所述磨盘本体上的抹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包括箱体和设置在所述箱体上的箱盖;所述箱盖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与所述箱体铰接设置。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拖地机本体还包括被所述电池供电的第一led;所述第一led位于所述箱体的外侧的底部,所述水箱由透明材料制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位于所述拖杆内。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位于所述壳体内。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拖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拖地机。
背景技术
目前的拖地机的喷水泵大多采用薄膜泵,薄膜泵喷过洗洁精后时间长会卡死,导致机器坏掉。脚踏喷水泵故障率小,成本低。现将薄膜泵改为脚踏喷水泵。
传统技术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采用脚踏喷水泵时,用户利用脚踩着脚踏喷水泵的脚踏板,脚踏喷水泵才能工作喷水,由于磨盘在同时转动,另外拖地机拖地的地面在使用过程中被喷上水(水中往往还含有清洁剂),这样用户容易滑倒。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拖地机,用户利用脚踩着脚踏喷水泵的踏板,脚踏喷水泵工作喷水时,磨盘不发生转动,降低了用户滑倒的可能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拖地机,包括:拖杆、拖地机本体和电池,所述拖杆的一端和所述拖地机本体的上表面铰接;所述拖地机本体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水箱、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脚踏喷水泵、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微动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驱动电机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的磨盘;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进行供电;所述磨盘被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微动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电池是否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所述脚踏喷水泵包括喷水泵本体和与所述喷水泵本体连接的脚踏板;所述脚踏板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所述脚踏喷水泵在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将所述水箱内的水喷出到地面;
其中,所述脚踏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上表面;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断开,所述电池不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所述脚踏板未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导通,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用户利用脚踩着脚踏喷水泵的脚踏板,脚踏喷水泵工作喷水时,磨盘不发生转动,降低了用户滑倒的可能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磨盘在与地面进行接触的一面向外凸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磨盘包括磨盘本体和设置在所述磨盘本体上的抹布。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水箱包括箱体和设置在所述箱体上的箱盖;所述箱盖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箱盖与所述箱体铰接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拖地机本体还包括被所述电池供电的led;所述led位于所述箱体的外侧的底部,所述水箱由透明材料制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池位于所述拖杆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池位于所述壳体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脚踏喷水泵的水泵喷嘴设在所述壳体的前部中心位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拖地机本体还包括被所述电池供电的第二led;所述第二led共四颗,对称设置在所述水泵喷嘴两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拖地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拖地机(去除壳体)的示意图之一。
图3是本实用新型拖地机(去除壳体)的示意图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参阅图1到图3,一种拖地机,包括:拖杆100、拖地机本体200和电池,所述拖杆的一端和所述拖地机本体的上表面铰接;所述拖地机本体包括壳体210、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水箱220、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脚踏喷水泵230、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微动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驱动电机250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的磨盘260;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进行供电;所述磨盘被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微动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电池是否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所述脚踏喷水泵包括喷水泵本体231和与所述喷水泵本体连接的脚踏板232;所述脚踏板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所述脚踏喷水泵在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将所述水箱内的水喷出到地面;
其中,所述脚踏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上表面;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断开,所述电池不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所述脚踏板未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导通,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用户利用脚踩着脚踏喷水泵的脚踏板,脚踏喷水泵工作喷水时,磨盘不发生转动,降低了用户滑倒的可能性。具体地,通过设置脚踏板和所述微动开关的相关位置,当脚踏板踩下时,电池不能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当脚踏板未被踩下时,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这样就实现了喷水时磨盘不工作,磨盘工作时不喷水,降低了用户滑倒的可能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磨盘在与地面进行接触的一面向外凸出。磨盘为弧面设计,其目的为了阻力减小,现磨盘为平面设计,现将磨盘改为曲面减小阻力,在使用时更加轻松便捷。
具体地,所述磨盘包括磨盘本体和设置在所述磨盘本体上的抹布。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水箱包括箱体和设置在所述箱体上的箱盖;所述箱盖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箱盖与所述箱体铰接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拖地机本体还包括被所述电池供电的led(图中未示出);所述led位于所述箱体的外侧的底部,所述水箱由透明材料制成。
下有LED照明,可看见壶内水位可及时发现。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池位于所述拖杆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池位于所述壳体内。
可以理解,本实用新型不限制电池的位置,只要电池可以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即可。需要注意的,附图中并没有示出电池,由于属于现有技术,再次不在赘述。同样也没有示出微动开关,但是微动开关的位置,设置在能达到“当脚踏板踩下时,电池不能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当脚踏板未被踩下时,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的技术效果即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脚踏喷水泵的水泵喷嘴设在所述壳体的前部中心位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拖地机本体还包括被所述电池供电的第二led;所述第二led共四颗,对称设置在所述水泵喷嘴两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102384.6
申请日:2019-01-22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32(江苏)
授权编号:CN209695091U
授权时间:20191129
主分类号:A47L11/282
专利分类号:A47L11/282;A47L11/40
范畴分类:15P;
申请人:苏州锐科兰电器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苏州锐科兰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215156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石庄路219号厂房
发明人:曹东周
第一发明人:曹东周
当前权利人:苏州锐科兰电器有限公司
代理人:冯瑞
代理机构:32257
代理机构编号:苏州市中南伟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57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