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科技化的信息传播载体,在市场资本的助推下完成了从文字到视频、从专业化到大众化的过渡和蜕变。其中,社会沟通方式、信息传播模式和娱乐消费内容等方面实现了创新性发展。但是,市场资本的趋利本质很大程度滋生了网络直播乱象,同时由于网络直播发展尚未成熟、缺乏行业自律,从而管制陷入困境。因此,在市场化的背景下,网络直播的法治监管不仅需要考量法律层面的制度性框架制约,还需兼顾网络直播的正常发展轨迹市场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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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崔明巍,李飞
关键词: 网络直播,直播乱象,法治监管,法律规制
来源: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分类号: D922.16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67
页码: 72-73
总页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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