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对策

浅析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对策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北碚支队龙鑫

摘要:就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现状、存在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隐患做了简要的分析。还探讨了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对策,提出几点意见提高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水平,以达到加强公共娱乐场所自救能力的目标,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火灾隐患;监督管理对策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也呈上升趋势,从调查情况看,公共娱乐场所多建在人员集中地段,防火分区小,而且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为了防盗和便于管理,存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等现象。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火灾危险性,加上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灯光暗淡的特点,一旦起火,容易引起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二、火灾危险性及其火灾隐患

1、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构件或钢结构;舞台上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加上道具、布景,可燃物最集中;观众厅的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在装潢方面更是讲究豪华气派,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几率和危害。

2、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的公共娱乐场所经常出现随意增加用电设施,使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甚至出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将临时线路混搭乱接等现象。这些都是造成火灾的因素。

3、人员集中,火灾蔓延快,扑救和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人员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空间高,空气流通,火势发展迅猛。极易造成房屋倒塌,往往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人们往往会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不能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4、安全出口设置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这是近年来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后果最主要的原因。某些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少,相邻设置,设置间距不足,降低了疏散能力和效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位置不合理,影响其应起的疏散指示作用,甚至没有起到该作用。

5、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不重视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在公共娱乐场所工作的服务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有的甚至不会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常用的灭火设备,这是娱乐场所火灾不能在初起阶段得到有效控制和消灭而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检查

1、安全出口数量,通道是否畅通

2、设置的部位、设施种类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

4、安全管理情况:每2小时一次的防火巡查,营业前后的防火检查,这些巡查和检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台帐,检查时可以根据记录对照检查结果,看单位自检自查是否认真落实;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进行培训与演练。

5、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五个严禁:严禁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上锁、阻塞;严禁演出、放映场所观众厅内使用明火照明;严禁存放及带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营业期间超员;严禁营业期间施工(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

四、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对策

1、严格审批手续。

公共娱乐场所在设计建设时,消防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责任,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投入使用。设置要求:

(1)不得设于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内,不得毗邻重要物品或危险品仓库,不得于居民住宅楼内改建;

(2)应当是独立的防火分区,设于商住楼内的出口应与居民出口分开设置,防止火灾时相互影响;

(3)如设于地下,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且与地面高差不超过10米;

②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③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防排烟系统

④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的比重大于空气,一旦泄漏会沉积在地面附近,对地下建筑来说,泄漏的液化石油气是很难排除的。

(4)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及含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桑拿浴(不含洗浴部分)、网吧等场所,应设于地上1、2、3层靠外墙部位,不应设于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如设于其它部位,应满足:

①不应设于地下二层及地下二层以下;

②每个厅室的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③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

④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可只设一个;

(5)娱乐场所额定人数的计算:录像厅、放映厅按照每平方米1人计算;其他场所按照每2平方米1人计算。(计算按照场所的建筑面积)。

2、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要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仅仅依靠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本身只有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的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消防部门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另外,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开展热点追踪系列报道,播发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严格监督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公共娱乐场所装修材料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好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之间的矛盾,在满足规范对选材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应当配置相关的消防设施设备。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图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知道正确的使用方法,在出现险情时能及时选用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5、加强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场所进行抽查,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相应措施,该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的必须填发,该罚款的决不姑息迁就,该填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未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该停业就停业,该罚款的就罚款,该从重处罚的决不避重就轻。地方政府还应组织公安、消防、城监、工商等部门协同作战,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让市民和公共娱乐场所业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消防规章制度,减少火灾损失。

参考文献:

[1]郑自泉;;公共娱乐场所防火涂料使用问题与研究[J];科技信息;2011年22期

[2]卿婉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5年05期

[3]杨师;;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特点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7年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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