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吸顶灯具,能够用于安装在安装面上,吸顶灯具包括:安装板,至少一部分与安装面可拆卸地相连;灯体,限定有至少一部分敞开的容纳腔,灯体与安装板的至少另一部分可拆卸地相连;灯罩,与灯体相连,灯罩位于灯体的敞开端并封闭容纳腔;驱动电源组件,设于容纳腔;线路板,设于容纳腔且与驱动电源组件相连;光源,设于线路板且与其相连;反光组件,设于容纳腔且位于光源朝向灯罩的一侧,反光组件设有与光源的位置相对应的反光通道,反光通道能够将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并从灯罩射出。该吸顶灯具便于安装,防眩效果好。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吸顶灯具,能够用于安装在安装面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顶灯具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安装面可拆卸地相连;灯体,所述灯体内限定有至少一部分敞开的容纳腔,所述灯体与所述安装板的至少另一部分可拆卸地相连;灯罩,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相连,所述灯罩位于所述灯体的敞开端并封闭所述容纳腔;驱动电源组件,所述驱动电源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线路板,所述线路板设于所述容纳腔且与所述驱动电源组件相连;光源,所述光源设于所述线路板且与其相连;反光组件,所述反光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且位于所述光源朝向所述灯罩的一侧,所述反光组件设有与所述光源的位置相对应的反光通道,所述反光通道能够将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并从所述灯罩射出。
设计方案
1.一种吸顶灯具,能够用于安装在安装面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顶灯具包括:
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安装面可拆卸地相连;
灯体,所述灯体内限定有至少一部分敞开的容纳腔,所述灯体与所述安装板的至少另一部分可拆卸地相连;
灯罩,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相连,所述灯罩位于所述灯体的敞开端并封闭所述容纳腔;
驱动电源组件,所述驱动电源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
线路板,所述线路板设于所述容纳腔且与所述驱动电源组件相连;
光源,所述光源设于所述线路板且与其相连;
反光组件,所述反光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且位于所述光源朝向所述灯罩的一侧,所述反光组件设有与所述光源的位置相对应的反光通道,所述反光通道能够将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并从所述灯罩射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的截面形成为开口背向所述安装面的匚形,所述灯体形成为上下两端分别敞开的柱状,所述灯体的上端与所述安装板的两个支脚相连,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的下端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的截面形成为矩形,所述灯体的两个相对的侧边分别与所述安装板的两个支脚通过安装螺丝可拆卸地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设在所述线路板上的多个LED灯,所述反光组件设有与所述LED灯相对应的多个所述反光通道,每个所述反光通道分别包括:
第一通道,所述第一通道形成为柱状且所述第一通道的轴线垂直于所述线路板,所述LED灯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通道内;
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的上端与所述第一通道的下端连通且所述第二通道的径向尺寸从上向下逐渐增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的截面分别形成为圆形,且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的内壁面分别设有反光格栅,所述反光通道的反光率不低于9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组件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线路板止抵,所述反光组件的至少另一部分与所述灯罩止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包括:
灯罩本体,所述灯罩本体与所述光源相对设置;
灯罩支架,所述灯罩支架的一端与所述灯罩本体相连,所述灯罩支架的另一端形成为卡钩且朝着靠近所述线路板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所述卡钩与所述反光组件的至少另一部分止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组件包括:
反光本体,所述反光本体设有所述反光通道;
安装部,所述安装部的一端与所述反光本体相连,所述安装部的另一端朝着背向所述反光本体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
折弯部,所述折弯部与所述安装部相连并垂直于所述安装部向所述线路板所在方向延伸,所述折弯部朝向所述线路板的一侧止抵所述卡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本体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光线通道,所述光线通道的上端与所述反光通道连通,所述光线通道的下端的径向尺寸大于所述光线通道的上端的径向尺寸,所述灯罩还包括:
支撑部,所述支撑部设于所述灯罩本体的上端且与所述光线通道的内周面之间限定有垂直于所述灯罩本体的轴线的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与所述反光本体的下端止抵,所述支撑部的一端与所述灯罩本体相连,所述支撑部的另一端朝着背向所述灯罩本体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且与所述安装部止抵。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顶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通道的轴向长度与所述光线通道的轴向长度的比例为1.5:1~1:1,所述反光通道的下端的径向尺寸与所述光线通道的下端的径向尺寸的比例为0.3:1~0.8:1。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吸顶灯具。
背景技术
目前LED灯具广泛应用于各个照明场所,结合使用环境具有越来越强的装饰性。对于一些酒店、别墅、会所的过道、走廊,以及普通家装的玄关等区域,由于对照度要求不需要像办公、会议区域那么高,因此灯具均采用中小功率的灯具,进行点缀设计布局,而这些灯具的功率一般在8W~15W左右。目前,市面上这类灯具以嵌入式暗装为主,需要在装修时提前预留安装孔,且对开孔尺寸需要提前规划,导致整个安装过程比较麻烦。并且此类灯具均为功率在8W~15W区间内的单光源,单光源的防眩效果会很差,严重影响人体视觉感受。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吸顶灯具,该吸顶灯具安装简单,具有良好的防晕眩效果,能够解决安装复杂、且终端用户感受度差等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能够用于安装在安装面上,所述吸顶灯具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安装面可拆卸地相连;灯体,所述灯体内限定有至少一部分敞开的容纳腔,所述灯体与所述安装板的至少另一部分可拆卸地相连;灯罩,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相连,所述灯罩位于所述灯体的敞开端并封闭所述容纳腔;驱动电源组件,所述驱动电源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线路板,所述线路板设于所述容纳腔且与所述驱动电源组件相连;光源,所述光源设于所述线路板且与其相连;反光组件,所述反光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且位于所述光源朝向所述灯罩的一侧,所述反光组件设有与所述光源的位置相对应的反光通道,所述反光通道能够将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并从所述灯罩射出。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通过采用安装板安装灯体,简化了安装步骤,节省了施工时间。灯体内限定有容纳腔,在容纳腔内设有驱动电源组件、线路板、光源以及反光组件,反光组件内设有与光源相对应的反光通道,通过采用反光通道能够将光源发出的光线经过反射后射出,具有防眩效果,提高用户感受。该吸顶灯具具有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具有防眩效果等优点。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安装板的截面形成为开口背向所述安装面的匚形,所述灯体形成为上下两端分别敞开的柱状,所述灯体的上端与所述安装板的两个支脚相连,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的下端相连。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灯体的截面形成为矩形,所述灯体的两个相对的侧边分别与所述安装板的两个支脚通过安装螺丝可拆卸地相连。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光源为设在所述线路板上的多个LED灯,所述反光组件设有与所述LED灯相对应的多个所述反光通道,每个所述反光通道分别包括:第一通道,所述第一通道形成为柱状且所述第一通道的轴线垂直于所述线路板,所述LED灯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通道内;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的上端与所述第一通道的下端连通且所述第二通道的径向尺寸从上向下逐渐增大。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的截面分别形成为圆形,且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的内壁面分别设有反光格栅,所述反光通道的反光率不低于90%。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反光组件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线路板止抵,所述反光组件的至少另一部分与所述灯罩止抵。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灯罩包括:灯罩本体,所述灯罩本体与所述光源相对设置;灯罩支架,所述灯罩支架的一端与所述灯罩本体相连,所述灯罩支架的另一端形成为卡钩且朝着靠近所述线路板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所述卡钩与所述反光组件的至少另一部分止抵。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反光组件包括:反光本体,所述反光本体设有所述反光通道;安装部,所述安装部的一端与所述反光本体相连,所述安装部的另一端朝着背向所述反光本体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折弯部,所述折弯部与所述安装部相连并垂直于所述安装部向所述线路板所在方向延伸,所述折弯部朝向所述线路板的一侧止抵所述卡钩。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灯罩本体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光线通道,所述光线通道的上端与所述反光通道连通,所述光线通道的下端的径向尺寸大于所述光线通道的上端的径向尺寸,所述灯罩还包括:支撑部,所述支撑部设于所述灯罩本体的上端且与所述光线通道的内周面之间限定有垂直于所述灯罩本体的轴线的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与所述反光本体的下端止抵,所述支撑部的一端与所述灯罩本体相连,所述支撑部的另一端朝着背向所述灯罩本体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且与所述安装部止抵。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所述反光通道的轴向长度与所述光线通道的轴向长度的比例为1.5:1~1:1,所述反光通道的下端的径向尺寸与所述光线通道的下端的径向尺寸的比例为0.3:1~0.8:1。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的机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的局部剖面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的爆炸图。
附图标记:
吸顶灯具100;
安装板10;
灯体20;容纳腔21;
灯罩30;灯罩本体31;灯罩支架32;光线通道33;支撑部34;台阶面35;
驱动电源组件40;线路板50;
反光组件60;反光通道61;第一通道62;第二通道63;反光本体64;安装部65;折弯部6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参考附图具体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100。
如图1至图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100,能够用于安装在安装面上,吸顶灯具100包括:安装板10、灯体20、灯罩30、驱动电源组件40、线路板50、光源和反光组件60。
具体而言,安装板10的至少一部分与安装面可拆卸地相连,灯体20内限定有至少一部分敞开的容纳腔21,灯体20与安装板10的至少另一部分可拆卸地相连,灯罩30与灯体20相连,灯罩30位于灯体20的敞开端并封闭容纳腔21,驱动电源组件40设于容纳腔21,线路板50设于容纳腔21且与驱动电源组件40相连,光源设于线路板50且与其相连,反光组件60设于容纳腔21且位于光源朝向灯罩30的一侧,反光组件60设有与光源的位置相对应的反光通道61,反光通道61能够将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并从灯罩30射出。
换言之,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100主要由安装板10、灯体20、灯罩30、驱动电源组件40、线路板50、光源和反光组件60组成,安装板10可位于安装面的一侧,通过安装板10能够与安装面进行可拆卸地相连,其中安装面可以形成为墙壁面、天花板等。在灯体20内限定有容纳腔21,容纳腔21的至少一部分敞开。灯体20可以与安装板10可拆卸地相连,在灯体20的敞开端可设有灯罩30,通过灯罩30能够封闭容纳腔21。在容纳腔21内可安装有驱动电源组件40和线路板50,光源设于线路板50,通过驱动电源组件40能够驱动线路板50以及与线路板50相连的光源点亮或者熄灭。在容纳腔21内设有反光组件60,反光组件60位于线路板50和灯罩30之间,反光组件60设有反光通道61,反光通道61与光源的位置相对应,光线进入反光通道61,采用反光通道61能够对光线进行反射,经过反射后的光线从灯罩30射出,实现照明。
由此,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100采用安装板10、灯体20、灯罩30、驱动电源组件40、线路板50、光源和反光组件60相结合的装置,将安装板10与安装面进行安装,然后将灯体20与安装板10相连,具有安装结构简单,简化了施工人员安装步骤,节省了施工时间等优点。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安装板10的截面形成为开口背向安装面的匚形,灯体20形成为上下两端分别敞开的柱状,灯体20的上端与安装板10的两个支脚相连,灯罩30与灯体20的下端相连,安装工序简单。
进一步地,灯体20的截面形成为矩形,灯体20的两个相对的侧边分别与安装板10的两个支脚通过安装螺丝可拆卸地相连。在实际安装时,可以将安装板10通过螺丝固定在安装面,然后可以通过安装螺丝将灯体20固定,能够免去安装面开孔的工序,具有安装快捷、简单,外形美观等优点。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方式中,光源为设在线路板50上的多个LED灯,反光组件60设有与LED灯相对应的多个反光通道61,每个反光通道61分别包括:第一通道62和第二通道63,第一通道62形成为柱状且第一通道62的轴线垂直于线路板50,LED灯的至少一部分位于第一通道62内,第二通道63的上端与第一通道62的下端连通且第二通道63的径向尺寸从上向下逐渐增大,光源发出的光线可以经过第一通道62进行反射后再经过第二通道63进行反射。
可选地,LED灯的数量为三个,在功率相同的情况下,相对于单个光源,减轻了光源处的刺眼情况,且照射覆盖面积更大,提高了防眩效果。并且,从成本角度考虑,三个LED灯与三个单头灯具进行拼装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个驱动电源组件40可以代替三个独立的电源,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进一步地,第一通道62和第二通道63的截面分别形成为圆形,且第一通道62和第二通道63的内壁面分别设有反光格栅,反光通道61的反光率不低于90%。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反光组件60的至少一部分与线路板50止抵,反光组件60的至少另一部分与灯罩30止抵,提高安装便捷性以及稳定可靠性。
可选地,灯罩30包括灯罩本体31和灯罩支架32,灯罩本体31与光源相对设置,灯罩支架32的一端与灯罩本体31相连,灯罩支架32的另一端形成为卡钩且朝着靠近线路板50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卡钩与反光组件60的至少另一部分止抵,具有定位作用。
如图2所示,进一步地,反光组件60包括:反光本体64、安装部65和折弯部66,反光本体64设有反光通道61,安装部65的一端与反光本体64相连,安装部65的另一端朝着背向反光本体64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折弯部66与安装部65相连并垂直于安装部65向线路板50所在方向延伸,折弯部66朝向线路板50的一侧止抵卡钩,能够提高组装效率。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灯罩本体31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光线通道33,光线通道33的上端与反光通道61连通,光线通道33的下端的径向尺寸大于光线通道33的上端的径向尺寸,灯罩30还包括支撑部34,支撑部34设于灯罩本体31的上端且与光线通道33的内周面之间限定有垂直于灯罩本体31的轴线的台阶面35,通过采用台阶面35能够实现限位和安装作用,台阶面35与反光本体64的下端止抵,支撑部34的一端与灯罩本体31相连,支撑部34的另一端朝着背向灯罩本体31所在方向的一侧延伸且与安装部65止抵。
可选地,反光通道61的轴向长度与光线通道33的轴向长度的比例为1.5:1~1:1,反光通道61的下端的径向尺寸与光线通道33的下端的径向尺寸的比例为0.3:1~0.8:1。
需要说明的是,人眼正常的注意视线范围是平视上方30°到下方60°,在这个范围内出现刺眼的光线,即为眩光。为了保证光源射出的光线经过反光通道61反射输出后,截光角不低于30°,为了调整反射光线的比例,反光通道61的轴向长度与光线通道33的轴向长度的比例为1.5:1~1:1,也就是说,光源到反光本体64的下端面的距离与灯罩30的有效高度之比为1.5:1~1:1,优选为1.2:1~1:1。如图2所示,图中的A表示了光斑圈,为了控制光斑过渡均匀,在保证光源到反光本体64的下端面的距离和灯罩30的有效高度的比例前提下,反光本体64的下端面直径与灯罩30的下端面直径之比为0.3:1~0.8:1,优选为0.3:1~0.5:1。
总而言之,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顶灯具100采用安装板10、灯体20、灯罩30、驱动电源组件40、线路板50、光源和反光组件60相结合的装置,采用明装固定方式,简化了施工人员安装步骤,节省了施工时间,通过对光源和光学部分进行改进,不仅增大了光射覆盖面积,并且优化了照射空间内舒适度,提供了更加合理的活动空间。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852788.7
申请日:2019-06-06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81(广州)
授权编号:CN209762871U
授权时间:20191210
主分类号:F21S8/04
专利分类号:F21S8/04;F21V21/03;F21V7/00;F21Y115/10
范畴分类:35A;
申请人:广州欧俾特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广州欧俾特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140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南约大街67号B栋301
发明人:杨明达;白宁;莫好安
第一发明人:杨明达
当前权利人:广州欧俾特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宁尚国
代理机构:44511
代理机构编号:广州国鹏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11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