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美学观点的通俗概括
安徽省蚌埠第二十二中学 韩丽梅
摘要: 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是统治思想,所以孔子的美学思想影响深远,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有着极高的地位。
关键词: 孔子 美学观点 内在美外在美 抽象美 形象美 心灵美 自然美
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不少人士把孔子的美学理论说成“纯粹的赞美‘仁’的唯心主义思想”,并且认为“在孔子所有的论美言论中,接近给美这个概念下定义,算作美学命题的只有‘先王之道斯为美’和‘里仁为美’”,并说这是“孔子美学思想最基本的命题”,“概括了他的美学观”(杨思寰,1981年《社会科学辑刊》)。
二千多年前,让孔子为“美”“下定义”,本来就是十分荒诞的事。虽然孔子的美学观点至今尚无定论,研究孔子思想的唯一可靠的材料也只有一部《论语》,且孔子很少有专门论述“美”的直接内容,但他的美学观点都分散蕴含在他的“诗论”“乐论”和“文质论”中。通过对《论语》的研究、分析、归纳、梳理,我们可以略窥其美学观点的大概内容。可以肯定地说,孔子的美学思想是其哲学思想、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以来,关于孔子美学观点的论著不少,但其分析阐述都过于专业化、理论化。以下是我对孔子美学观点的一些通俗概括。
一、孔子美学观点中的内在美(内容)与外在美(形式)
与孔子的诗论一样,他的美学观点充满了强烈的功利思想,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但他没有把“美”与“善”完全混为一谈,已初步认识到事物的审美价值(外在美)和事物的本质属性(内在美)之间的关系,即注意到了形式与内容的辨证关系。
黑水虻幼虫在水产饲料方面也有较多的应用研究。胡俊茹等采用等氮等脂方法,将黑水虻幼虫粉按照不同的比例替代黄颡鱼幼鱼日粮中的鱼粉,结果发现:当替代量小于30%时,黄颡鱼幼鱼增重量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而且血清中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尿素和三酰甘油的含量均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林启训等为了代替鱼粉,将黑水虻幼虫粉用于泥鳅饲料中,研究发现,当添加9%~11%的黑水虻幼虫粉,泥鳅的摄食状态和成活率与对照组相近[17]。
孔子看到了事物的内容与形式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故提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之说,主张“文质兼备”,艺术的形式与内容达到和谐的统一,才是至上。但孔子在进行具体的美学评价时,所持的原则方法,则是先“质”而后“文”的,正如上例说的,先“善”而后“美”,只有“善”才是真正的“美”。这也正好回答了孔子会为《韶》而“三月不知肉味”的原因了。因为《韶》首先具有的“善”,而又具有了“美”,是内容与形式高度统一的和谐体,是一种至上的境界。
但在《论语》中,也有不少“美”与“善”有着明显的差别,说明孔子已经注意到它们的不同,故在评论古代舞乐《韶》《武》时说:“《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为什么说《韶》《武》“尽美”,而《韶》“尽善”,《武》却“未尽善”呢?
对事物的认识是这样,对一个人来说,该如何呢?孔子认为,对人来说,只有具有合乎“礼”之“善”的品质,“才使‘人之美’成其为‘美之人’”。《论语·八佾·八》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郑玄注云“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意思是说:光有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还应具有合乎于“礼”的“善”的内在好品质,才算真正的美。证明了孔子的美学观点:一切事物都具有“内在美”与“外在美”,且“内在美”决定“外在美”。
《论语》中的“美”往往指具有可观的事物。比如“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罕·十三》)。《论语》中的“善”常常属于道德思想范畴,与“美”同义,如“君子成人之美”“里仁为美”,这里的“美”都是“美好”的意思。《为政·二十》中有“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意思是说“你任用品德高尚的人,教育(那些)能力差的人,百姓就会勤勉了”,这里的“善”即“品德高尚的人”。也就是说,以上例子中的“美”与“善”基本同义。
《孔子大辞典》“韶舞”条目这样说:“‘韶舞’即‘韶武’,《韶》相传为虞舜乐曲名,歌颂虞舜能继承尧的盛德,而致太平;《武》相传为周武王乐曲名,歌颂武王能(以武力)伐讨而未致太平。”可见孔子认为《武》不及《韶》是由于《韶》为“德之至矣”,而《武》则因“以武伐之”而略显不足,这里的“美”是指“乐”的外在形式——音乐的优美;“善”是指音乐所反映的思想内容之美,所以孔子说“《韶》尽美,又尽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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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孔子美学观点中的“抽象美”与“形象美”
孔子美学观点中的基本命题是“仁为美”,其中的“仁”是孔子心目中最高的道德标准,也是其政治理想,儒家视“仁”为本。《论语》中关于“君子”“义”“德”等方面的论述,都具有一种抽象的、内在的思想性,我们不妨称之为“抽象美”,这在《论语》中比比皆是。除上述“抽象美”之外,孔子还强调了美的形象可感性,即“形象美”,虽然相关的论述不多,但仍体现了他的美学价值,成为孔子美学观中值得重视的一个方面,它标志着古人在美的探索中迈出了可贵的一步。比如《论语·泰伯·二十一》中有“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其中的“美乎黻冕”意思是“祭服很华美”;《论语·雍也·十六》有“子曰:不有祝跎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其中的“宋朝之美”即“宋朝(人名)的美貌”。以上的“美”与“仁为美”的“美”有明显的区别:“仁为美”的“美”是道德层面的“抽象美”;此处的“美”侧重指具体的、可观的、形式的美,或曰“形象美”。《论语·乡党·二十四》中有“寝不尸,居不容”,意思是说:“睡觉时,不要直挺着像死人似的。家居时,也不必像参加祭祀、接见宾客时那样过份讲究容貌仪态。”这都是与“抽象美”相对的一种具有可观性形式特征的人和物。
选取了我院2015年2月到2017年12月46例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已经确诊。男性31例,女性15例;年龄在65岁以上有38例,65岁以下有8例。本研究当中使用的阿帕替尼非适应症用药恶性肿瘤类型满足前期临床研究支持,患者自愿采用阿帕替尼,向患者家属讲述了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风险,患者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
三、孔子美学观点的“心灵美”与“自然美”
《论语》中有大量的关于“修养”“道德”“君子”等方面的论述,均属上文概括的“抽象美”范畴。如果从内容看,都是从道德品质出发进行论述的,可以用现代汉语的“心灵美”概括之。除了“心灵美”之外,很多人没有发现,甚至否定孔子的美学观点中还包含“自然美”的成分。《论语·雍也·二十三》中有:“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其中的“乐”可以理解为“知、仁”者,对“山、水”的喜爱之情,进一步讲就是一种美感形式。他还有赞美松柏的句子:“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见《子罕·二十八》)借松柏的傲雪风姿以赞美人的坚强不屈。当然,孔子把自然现象的美感,归之于审美主体的“知”“仁”这样的内在品质。但不能否认,自然的“山水”之美,是产生“乐”的美感的先决条件,美感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对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的能动反映,这个客观存在的“美”即“自然美”是主要的,在这里,人的内心世界的美与自然界的山水之美已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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