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这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用电检查工作也带来了难度。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
引言
用电检查能够对多方面的工作起到验收和反馈的作用,包括对电力市场的管理、对用户用电的检查和保证不同客户的用电安全。对供电企业来说,用电检查是一种售后服务工作,完善的用电检查能够为供电企业赢得良好的信誉,稳定已有的客户群。因此,分析用电检查中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对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用电检查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1.1思想意识问题
目前许多供电企业对用电检查并不重视,认为这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事实上,供电企业所进行的用电检查工作不仅可以发现违法用电行为并予以打击,维护我国电力市场的用电秩序,而且还可以保证客户的用电安全,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供电企业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用电检查可有可无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观念。
1.2工作效率问题
用电检查工作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三点:①思想意识不到位。相关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检查时自然就会是懈怠、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从而难以发现真正的问题。②供电企业负责用电检查的员工数量有限,无法应对供电区内庞大的客户量,大大增加了用电检查的难度。③没有一套完善、具体的检查制度,在检查时往往会出现重复检查或漏查等现象,降低了用电检查的效率。
1.3技术水平问题
电力系统在运行时产生的线路损失是无法避免的,而线损率作为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的重要反映指标,能够体现出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还有所欠缺,许多供电企业的线损率居高不下,给电力系统的管理和检查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技术水平问题是用电检查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点。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使通过用电检查发现了某些故障点,也会因为技术水平不足而无法进行有效的改进。
1.4窃电问题
窃电技术的发展。现有电力系统基本上都实现了自动化运营,一方面,新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使得用电检查不需要再像以前一样由人亲临现场进行,而只需通过远程控制即可。但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应用也给电力系统带来许多漏洞和隐患,有些不法分子趁某些新技术不够成熟之际,运用各种手段窃电,而用电检查的无人化技术更为这些不法分子制造了逃避制裁的机会。
窃电取证的困难性。窃电取证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窃电现场。窃电者往往只需要在自己家的电表或线路上做手脚就能达到窃电的目的,在窃电后,窃电者会将使用过的窃电工具予以销毁,现场不会留下任何证据。②窃电工具。窃电工具往往小巧、简单,甚至可能只是某种日常工具。窃电者只要将工具摆回室内,谁也无法指证那就是窃电工具。这些因素使得检查人员无法通过作案工具指证窃电者。③电能特质。电能无质无形,被窃取后会被立即使用,既不需要转移运输,也不需要储藏或销赃,因此检查人员无法把赃物本身作为证据,相当于失去了普通意义上最有力的物证。④窃电损失。即使窃电者被检查人员抓获,但由于被窃的电力不是具体实物,对被窃数量难以进行统计,供电企业只能收集一定的记录资料,并调查询问窃电者本人来估计相关损失金额,既耗时,又费力。相关法律不完善。窃电相关案件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由于上文所述的取证困难问题,最终供电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据通常不具备人证和准确的作案时间,极易受到司法质疑,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严格,因此司法人员在经办此类案件时往往屈服于社会因素,否决供电企业的证据。这种情况既给供电企业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助长了窃电者的嚣张气焰,又给社会风气和用电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1.5安全用电问题
用电客户在安全用电上暴露出的问题大多是近几年才涌现出的新问题,包括双电源配置缺少独立的电源、安全设备失效或过期、缺乏事故应急措施、电工进网资质低下等。这些问题不同于普通的窃电或违规用电,对供电企业并没有造成直接的经济利益损失,因此一些供电企业对其并不重视。但一旦发生用电事故,这些问题引发的危害是极大的,不仅会严重威胁到用电客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会造成供电企业经济和信誉上的双重损失。虽然部分供电企业针对这些问题向政府部门提交了备案,并对用电客户提出了整改要求,但客户自身对这些安全问题缺乏认识,对整改要求视而不见,从而无法对这些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解决。
二、改善用电检查工作的措施
2.1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意识
对用电检查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指导,不仅要使他们认识到用电检查的重要性,还要提高其用电检查方面的技术水平,保障用电检查的顺利进行。但由于用电检查相关的领导、检查人员和用电客户会不停地变换,因此只有加大对用电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才能使这三方长期保持对用电检查的重视。
2.2制订用电检查制度
摒弃原来不成熟的用电检查制度,由专业人员结合各个供电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科学、合理、高效的用电检查制度,从而提高用电检查的效率。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带动广大群众加入到护电工作中来,以这种方式弥补供电企业人手不足的问题。具体可以制订一套专门关于窃电举报的奖励制度,然后对该制度进行公示和宣传。一旦有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出现,立即兑现奖励,以提高电力系统全体员工乃至广大群众在护电工作上的积极性,构筑出一个较为严密的监视网,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2.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尚缺乏专门针对窃电犯罪分子的法律法规,这使许多窃电分子都逍遥法外,有关部门应对这种情况予以重视,并制订相关的法律。综合用电检查和法律两方面专家的意见,制订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我国对窃电犯罪分子的处理能实现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和严格化。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既能使犯罪分子有所顾虑,又能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2.4提升电力技术水平
加强防止窃电、漏电、线路损失等方面的技术改进。一方面思考如何对已有技术进行合理化改进;另一方面可以从国外引进新兴技术,争取将线损率降到最低。同时对窃电行为进行更完善的远程控制,务必使犯罪分子的窃电行为有迹可寻。
2.5抓住用电检查工作重点
对重要用电客户或特殊用电客户实施重点抽查,这一措施不仅可以提高用电检查的效率,更能有效保证供电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使电力设施的运转更加安全、高效。
结语
电力行业的发展速度迫使电力运营企业不得不相应地提高自己的营销水平,其中,用电检查必须要向科学化、法制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整顿我国的电力市场,维持电力市场的秩序,进而确保合法用户的用电安全和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我国的电力企业发展至今已经对用电检查中的各类问题制定了一些措施,但新问题依然层出不穷,所以广大供电企业一定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用电企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国良.探讨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硅谷,2010(08).
[2]刘志文.关于供电企业营销管理的思考[J].电力技术经济,2005(05).
[3]刘建平.供电企业如何有效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0(03).
作者简介:
王卓,1986年2月,男,汉族,籍贯:山西襄汾,职称:助理工程师,学位,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
金亮,1977年12月,男,汉族,籍贯:江苏涟水职称:助理工程师,学位本科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