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合同自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同,自由,契约,银行,原则,合同法,人民银行。
合同自由论文文献综述
邵逸凡[1](2019)在《从合同自由与效力的角度评析“裸贷”合同》一文中研究指出"裸贷"现象屡禁不止,它作为一种畸形的借贷方式,给借款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看似合乎合同自由原则的外衣下,"裸贷"合同的条款中存在着背离公序良俗的实质。遵守合同自由原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具有完全、绝对的订立合同的自由。合同自由是受限制的自由,因此"裸贷"合同中违背正义和公序良俗的条款就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记者,金鑫[2](2019)在《听 房贷利率是降还是涨 银行怎么说》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庆长假后,个人商业房贷新规已正式落地,扬城各大银行纷纷落实新规,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新利率报价也正式出炉。已经签订合同未放款的房贷按什么政策执行?下一步,房贷利率是降还是涨?记者昨日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扬城多家银行。问题一 何时(本文来源于《扬州日报》期刊2019-10-11)
武建涛[3](2019)在《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与诚实信用原则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新合同法在整个起草过程中,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这两大原则属于新合同法的核心内容,能够决定新合同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功能,而且影响到新合同法在未来社会中的实施效果。两者是属于新合同法的两大重点,相互依靠,互相补充,各自从不同立场维护和构建了新合同法。(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9年05期)
扬·李德,菲利普·波兹克,周心童[4](2019)在《作为合同自由界限的环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条,一项环境保护义务被纳入了中国民法。今后当法律主体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本文涉及到第9条会在何种程度上限制由民法总则第5条所保障的合同自由。为此目的,本文将借由德国法上可资比较之规定就本规定之内容和范围进行一项批判性与建设性兼备的分析。(本文来源于《中国应用法学》期刊2019年01期)
刘田原[5](2018)在《论合同自由原则——从“中介炒房无效第一案”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天津的一则中介炒房案件,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关于合同自由与社会管制之间关系的思考。在这一案件中,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否定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成立。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却被法院否定了其成立,那么合同自由和法律规制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界限呢?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梳理和了解合同自由的发展史和理论基础。合同自由的产生和发展深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合同自由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政治体系基础之上的,并随着这一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合同自由在中国合同法上有广泛的制度体现,但同时为了防止合同自由的滥用也对其进行了合理的限制。(本文来源于《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休·柯林斯,刘禹[6](2018)在《消逝的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一文中研究指出休·柯林斯(Hugh Collins),现任牛津大学万灵学院教授,在合同法、商法领域有很深造诣,是《欧洲合同法评论》的创始人之一。柯林斯早年求学于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曾任牛津大学布拉斯诺斯学院讲师和研究员,代表作有《欧洲民法典:前进的方向》等。《消逝的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就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这一话题展开了探讨,一方面,个人的自由权与自由市场得到了普遍承认,因此不受限制的选择权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对被拒绝的个人行使选择权的后果是破坏了市场中的公平机会,并导致了社会排斥。迫于该困局的压力,每个自由社会都在重新思考选择合同相对人自由的范围。作者通过对选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和相对人拒绝的权利二者之间的冲突,来理解私权领域的公共利益,并对选择合同相对人自由的最小范围进行了探究。当前中国确立了自治原则,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交往,赋予了民事主体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并对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民事主体的选择自由进行了限制,从而保障公共利益。而其他主体如果因种族、性别歧视等原因消极行使选择自由,则会违背公共利益却难以受到相应的规制。本文对于如何在纯私权领域界定选择自由的范围具有一定启示。(本文来源于《法大研究生》期刊2018年01期)
P.S.阿蒂亚,范雪飞[7](2018)在《论合同自由的衰落(1870—1970)》一文中研究指出古典合同理论以自由市场交易为基础,将合同视为私人进行市场规划的工具,其经由合同法教科书与法理学着作而形成了一般合同法。一般合同法上的古典合同自由理论深刻地影响了司法、法律思维和政策,虽然其基础日渐崩溃但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随着政府和议会对合同自由越来越多的干预,以及古典合同模式不能有效处理外部效应问题、垄断问题和其他市场失灵问题,以及消费者无知等问题,古典合同理论意义上的合同自由在1870年至1970年间逐渐衰落了。(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吴林波,李芳,张飞律,戴果[8](2018)在《契约自由何以确立:“私法合同”行政义务的限定——以网络服务平台审查监管责任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一些重大发现及其回应,大抵会经历从创新到商业性、创造性的无秩序再到规范化的发展周期。"~①——[关]Debora L Spar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引领了社会生产变革,"互联网+"的新业态催生出社会治理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网络服务平台(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凭借其技术优势能够在经营过程中收集、储存多方信息,创造和遗留数以亿计的海量平台数(本文来源于《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期刊2018-04-18)
王晶[9](2018)在《浅析契约自由与格式合同的关联》一文中研究指出至19世纪私法获得极大发展以来,各种法系国家中都已普及契约观念,大家不约而同地遵守契约自由原则,并将其纳入到合同法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有效的提高经济效率,格式合同应运而生。格式条款是对契约自由限制的方法之一,但是同时格式条款也对契约自由产生了冲击。(本文来源于《报刊荟萃》期刊2018年01期)
储文彬[10](2016)在《论合同自由》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自由的思想虽产生于罗马法时代,但作为一种法律原则却是在近代法中形成的,当代的《合同法》也均对合同的自由原则进行了一些限制,不过通过以上的限制不难看出,这些种种限制反而加强了对合同自由的保障。但出于社会状况的限制,合同自由未能在司法实践中很好地实现,因此,合同的自由原则如何与现实社会更好衔接,无疑成为当代法制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6期)
合同自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庆长假后,个人商业房贷新规已正式落地,扬城各大银行纷纷落实新规,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新利率报价也正式出炉。已经签订合同未放款的房贷按什么政策执行?下一步,房贷利率是降还是涨?记者昨日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扬城多家银行。问题一 何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合同自由论文参考文献
[1].邵逸凡.从合同自由与效力的角度评析“裸贷”合同[J].法制博览.2019
[2].记者,金鑫.听房贷利率是降还是涨银行怎么说[N].扬州日报.2019
[3].武建涛.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与诚实信用原则探析[J].青春岁月.2019
[4].扬·李德,菲利普·波兹克,周心童.作为合同自由界限的环境保护[J].中国应用法学.2019
[5].刘田原.论合同自由原则——从“中介炒房无效第一案”谈起[J].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6].休·柯林斯,刘禹.消逝的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J].法大研究生.2018
[7].P.S.阿蒂亚,范雪飞.论合同自由的衰落(1870—1970)[J].法治研究.2018
[8].吴林波,李芳,张飞律,戴果.契约自由何以确立:“私法合同”行政义务的限定——以网络服务平台审查监管责任为视角[C].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8
[9].王晶.浅析契约自由与格式合同的关联[J].报刊荟萃.2018
[10].储文彬.论合同自由[J].法制博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