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包括:长方形板状的支架本体,及从支架本体的两个长边侧向后延伸的侧面延伸部;所述支架本体的两个短边侧向前弯折形成第一卷边,所述第一卷边与支架本体呈钝角,且两侧的第一卷边相互垂直;所述侧面延伸部的两侧边分别与对应侧的第一卷边平行,并在两侧边的相交部设置倒角。上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可以在车身运动过程中起到支撑作用,能够显著有效的抵抗车身变形,增加扭转刚度,同时实现轻量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长方形板状的支架本体,及从支架本体的两个长边侧向后延伸的侧面延伸部;所述支架本体的两个短边侧向前弯折形成第一卷边,所述第一卷边与支架本体呈钝角,且两侧的第一卷边相互垂直;所述侧面延伸部的两侧边分别与对应侧的第一卷边平行,并在两侧边的相交部设置倒角。
设计方案
1.一种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长方形板状的支架本体,及从支架本体的两个长边侧向后延伸的侧面延伸部;所述支架本体的两个短边侧向前弯折形成第一卷边,所述第一卷边与支架本体呈钝角,且两侧的第一卷边相互垂直;所述侧面延伸部的两侧边分别与对应侧的第一卷边平行,并在两侧边的相交部设置倒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的靠近边沿的位置具有向前凸起的凸起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的中部设有腰型孔,所述腰型孔沿支架本体的长度方向布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延伸部的边沿具有平行于支架本体向外延伸的第二卷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卷边上具有向前凸起的局部凸体。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和侧面延伸部一体成型。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身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的普及消费者对汽车的了解不断增加,汽车各项的性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白车身刚度是整车设计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决定了车辆在外力作用下抵抗变形的能力,也与整车的多项性能均有关联,例如耐久性能、碰撞安全性能、操稳性能和NVH性能等。
白车身的失效形式以扭转疲劳为主,当扭转刚度不足时,车身在外力作用下将发生较大的扭转变形,反复加载后局部薄弱点就可能疲劳破坏。如果车身扭转刚度不足,行驶时车身变形较大,可能导致整车各部件之间发生摩擦异响。白车身扭转刚度还是白车身轻量化程度的重要表征,白车身扭转刚度不足时,在整车转弯行驶过程中,会影响操汽车的多项性能。因而要求白车身骨架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扭转刚度,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而当前的主流设计趋势是在控制成本和重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升车身扭转刚度。
为了提升白车身骨架结构的扭转刚度性能,目前常用方法有:更改关键结构处相关零件的料厚,或者在对扭转刚度影响较大的零件进行加强。这些改进方法一方面增加了整车重量,不利于车身的轻量化,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单车的制造成本,与当前的主流设计趋势相悖。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即能提高白车身扭转刚度,同时又能实现轻量化的、减少制造成本的结构,是现有技术需要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以在车身运动过程中起到支撑作用,能够显著有效的抵抗车身变形,增加扭转刚度,同时实现轻量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
一种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包括:长方形板状的支架本体,及从支架本体的两个长边侧向后延伸的侧面延伸部;所述支架本体的两个短边侧向前弯折形成第一卷边,所述第一卷边与支架本体呈钝角,且两侧的第一卷边相互垂直;所述侧面延伸部的两侧边分别与对应侧的第一卷边平行,并在两侧边的相交部设置倒角。
上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通过焊接将侧面延伸部的两个侧边分别与侧围和后地板连接在一起,车身在扭转运动过程中,扭转应力通过地板传递到前述的加强结构,再由前述的加强结构传递到后侧围和轮毂罩,改变了以前单纯依靠后地板和后侧围来抵抗变形的缺陷,通过新增加加强结构改变了传统的力的传递路径,很大程度上减小了扭转位移,进而提高了整体扭转刚度;另一方面,通过对加强结构的结构优化设计,形成腔体结构,并多处加强提高刚性,较大的提高了整体的刚度,以对车身运动过程中起到有效的支撑作用,能够显著有效的抵抗车身变形,增加扭转刚度,同时对结构的优化,实现轻量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本体的靠近边沿的位置具有向前凸起的凸起筋,能够提高结构的整体刚度。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本体的中部设有腰型孔,所述腰型孔沿支架本体的长度方向布置;优化了材料的布局,减少对刚度贡献量较小部位的材料,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更加有效的实现了结构轻量化,降低了生产成本。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延伸部的边沿具有平行于支架本体向外延伸的第二卷边;提高结构强度,并能增加焊接固定的面积。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卷边上具有向前凸起的局部凸体,能够提高结构的局部刚度。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本体和侧面延伸部一体成型;可采用冲压等方式一次成型,生产方便,降低制造成本。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能够显著有效的抵抗车身变形,增加扭转刚度,同时实现轻量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支架本体,11-第一卷边,12-凸起筋,13-腰型孔,
2-侧面延伸部,21-倒角,22-第二卷边,23-局部凸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本实用新型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部件或结构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经过白车身扭转刚度灵敏度分析,白车身扭转刚度的计算和试验是在白车身的前减震器施加垂向方向相反的一对力的作用,后轮减震器缓冲块位置约束一定的自由度,然后测量前后减震器上参考点的位移,汽车的后部轮毂罩附近对汽车的后部的扭转位移贡献量最大,位移越大,刚度越低,如果该部位因扭转产生的位移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整车的扭转刚度就会降低。因此,本实用新型在白车身后地板和侧围的连接部位设置了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包括:长方形板状的支架本体1,及从支架本体1的两个长边侧向后延伸的侧面延伸部2,二者在整体上形成一个“几”字型结构。且支架本体1的两个短边侧向前弯折形成第一卷边11,第一卷边11与支架本体1呈钝角,且两侧的第一卷边11相互垂直;侧面延伸部2的两侧边分别与对应侧的第一卷边11平行,以便分别与白车身的侧围和后地板连接,且两侧边的相交部最后设置倒角21,以避开侧围和后地板连接部的空间,避免出现位置干涉,且便于焊接。
本实施例中,还对前述的结构做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升其刚度和性能。具体的,参见图1,可在支架本体1的靠近边沿的位置具有向前凸起的凸起筋12,以提高结构的整体刚度。支架本体1的中部可设置腰型孔13,腰型孔13沿支架本体1的长度方向布置,从而优化了材料的布局,减少对刚度贡献量较小部位的材料,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更加有效的实现了结构轻量化,降低了生产成本。侧面延伸部2的边沿设置平行于支架本体1向外延伸的第二卷边22,以提高结构强度,并能增加焊接固定的面积,且第二卷边22上具有向前凸起的局部凸体23,能够提高结构的局部刚度。
前述包括支架本体1和侧面延伸部2在内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可以采用冲压等方式一次成型,生产方便,降低制造成本。
上述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通过焊接将侧面延伸部2的两个侧边分别与侧围和后地板连接在一起,车身在扭转运动过程中,扭转应力通过地板传递到前述的加强结构,再由前述的加强结构传递到后侧围和轮毂罩,改变了以前单纯依靠后地板和后侧围来抵抗变形的缺陷,通过新增加加强结构改变了传统的力的传递路径,很大程度上减小了扭转位移,进而提高了整体扭转刚度;另一方面,通过对加强结构的结构优化设计,形成腔体结构,并多处加强提高刚性,较大的提高了整体的刚度,以对车身运动过程中起到有效的支撑作用,能够显著有效的抵抗车身变形,增加扭转刚度,同时对结构的优化,实现轻量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
综上所述,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后地板侧围加强结构,能够显著有效的抵抗车身变形,增加扭转刚度,同时提高材料利用率,实现轻量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优选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822272771.2
申请日:2018-12-29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85(重庆)
授权编号:CN209505878U
授权时间:20191018
主分类号:B62D 27/02
专利分类号:B62D27/02
范畴分类:32B;32G;
申请人:重庆菲斯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重庆菲斯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5-3
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当前权利人:重庆菲斯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刘强;陈轩
代理机构:44418
代理机构编号:广州天河万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