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军:超越自由与道德的对立:以“本真性”和“类生命”理论为视角论文

郭长军:超越自由与道德的对立:以“本真性”和“类生命”理论为视角论文

[摘 要]现代性语境下工具理性主义和个体主义导致自由与道德的对立,超越自由与道德的对立成为消解现代性困境的关键。在卢梭看来,自由是人的本真性存在状态,本真性要求人在社会流俗偏见和世俗欲望面前保持良知自由,正是良知自由使人成为一个善良的存在。而马克思则指出,只有消除造成社会分裂和冲突的人的异化,赋予人的现实生命以普遍意义,才能使人成为自由而有道德的存在。

[关键词]现代性;自由;道德;本真性伦理;类生命的统一

从前资本主义的传统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的现代社会,社会价值观经历了世俗化大潮的洗礼,工具理性取代价值理性、个人主义取代整体主义成为社会主导价值观念。工具理性主义和个体主义导致自由与道德的对立,并因而构成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超越自由与道德的对立,成为消解现代性困境的关键。在思想史上,卢梭和马克思为我们理解这种超越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思想范式,即本真性伦理范式与人的类生命范式。

一、从自由与道德的对立说起

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个体的解放史,特别是理性主义的启蒙运动宣告了人的主体性的诞生。主体性成为启蒙的理性精神的标志,“从而为人们获得自我意识的自由、自我决定的自由和自我实现的自由提供充足的精神动力”[1]。不过,理性在成为一种解放力量的同时也摧毁了人的道德情感,因为随着社会的信仰和超越维度的丧失,导致强调手段至上的工具理性主义以及唯我主义的泛滥。

信仰和超越之维的丧失使理性褪变为工具理性,而工具理性不再需要道德合法性或合理的道德约束。马克斯·韦伯把理性区分为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关注的是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而工具理性关注的是行为目标的可计算性以及目标得以实现的手段的有效性,因而在工具理性思维支配下,行动者纯粹从效果最大化的角度考虑问题,漠视人的情感和精神价值。工具理性的泛滥必然导致“道德沦丧”,因为工具理性强调手段的至上性,手段赋予目的以合法性,就是说,我们做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要看能不能做到。“在‘现代性'道德框架内,工具理性不再需要道德合法性或合理的道德约束。如果能做某事,就应当并且可以去做某事,正是手段使目的具有了合法性,而这个目的并不是超越并约束手段的”[2]。

信仰和超越之维的丧失把人抛回到自身,致使唯我主义和利己主义泛滥。在传统社会中,一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身份认同,才有归属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因此,它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必需。在强大的现代性洪流面前,传统意义上的共同体日趋式微,个体生活的原子化倾向日益明显,这种倾向体现在莱布尼茨的单子理论中,就是单子没有窗户,单子之间因无法沟通而成为独立的存在;而在笛卡尔的实体理论中,实体是自因性的存在,因无须凭借任何事物而成为自足的存在。这说明随着信仰与超越之维的丧失,人被完全抛回到了自身,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说,“信仰和超越之维的丧失绝不意味着把人抛回了世界,而是被抛回了自身。自笛卡尔以来现代哲学的一个最坚定趋势,以及现代对哲学的最独创性贡献,就是对自我(有别于灵魂、人格或一般意义的人)忘乎所以的关注,并试图把所有经验,对世界的以及对他人的经验,都还原到人和他自身之间的经验上。”[3]203在现代性背景下,世俗性活动最深刻的动机乃是对自我的忧虑和操心,现代性导致人的共同感的丧失以及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二元对立,这种对自我近乎病态般专注将不可避免地使人陷入利己主义的漩涡。启蒙运动时期的英法哲学都不约而同地以功利原则来解释人的动机和行为,在其后的发展中“唯我主义和利己主义已经流行到成了常识的地步”[3]246。

那么是不是说人的道德情感的丧失是自由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呢?卢梭的本真性理论和马克思的类生命理论告诉我们,善良与美德是自由的内在意蕴。

二、本真性使人遵循良知的呼唤

研究区内基性超基性杂岩体[(262.5±2.5)Ma]主要出露于加当一带[4],露头大小在20 m×60 m左右,最大者出露最宽100 m左右。基岩露头在平面上呈不规则环状展布的特点,且辉长岩分布在内环闪长岩分布在中心,在平面上从外环—内环—中心有超基性岩—基性岩—中性岩的分布规律,因此在三维空间上可能为岩盆状,具有同源岩浆分异的特征。与围岩接触界线明显,但未见明显的构造接触关系,也未见明显的热接触变质作用现象。与夏日哈岩浆熔离型镍矿床一致。是昆北岩浆弧带相似类比夏日哈木岩浆熔离型硫化物矿床找矿的理想地区。

马克思崇尚自由,马克思曾说“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但是马克思所崇尚的不是个人主义式的自由,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的类自由,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的自由概念具有了深刻的道德意蕴。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类存在物,把人看作类存在物是从人的社会性中推演出来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本质只能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9]56社会性使人成为类存在物,“类”是一种把许多人联系起来的“共同性”,“类”使人们具有了“共同灵魂”。人的类生命使人成为自由的存在,这是因为作为类存在的人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他能够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识的对象,正是由于这一点而使人的活动成为自由的活动,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马克思从人与动物的区别来分析人的类特性:对人来说,不受肉体的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9]47人的类生命使人成为有道德的存在,这是因为“类”把人的真实的自我的轴心放在整体之中并通过整体来实现自我。马克思反对以个人的私利来解释道德,认为恶就是部分脱离整体。

2019年下半年猪价或出现较快上涨,进入新一轮价格周期。根据生猪生产周期推算,当前能繁母猪存栏将影响明年下半年肥猪上市量,由于种猪调运受阻、受疫情影响低价区养殖户淘汰母猪以及养殖企业资金流偏紧,将会影响2019年下半年供给,有可能出现供应偏紧的局面,猪价进入新一轮上涨。

卢梭把自由看作是人的天性和做人的资格,不过卢梭认为,自由不是听从自己的欲望,因为,在社会中,人的欲望是社会在人身上培植起来的,追随自己的欲望并不是人的自由的体现,而是向文明之花点缀下的社会流俗偏见的屈服,“礼节不断地在强迫我们,风气又不断地在命令着我们;我们不断地遵循着这些习俗,而永远不能遵循自己的天性。我们再不敢表现真正的自己”[4]9-10。面对现代性土壤上成长起来的大众社会所散发的非自然的顺从主义和求同倾向,卢梭赋予了自由以本真性含义,自由是人的一种本真性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们超然于社会的流俗偏见之外,敢于表现真正的自己。

在卢梭那里,善良的人是孤独的,为了保持良心自由,人有必要远离社会,与社会保持距离。而在马克思看来,善良的人是具有共同灵魂的人,远离集体的孤立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恶,只有消除造成社会分裂和冲突的人的异化,赋予人的现实生命以普遍意义,实现人的类生命的统一,才能使人成为自由而有道德的存在。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最能体现自由与美德之间和谐统一关系的经典表述是:“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自由的条件”。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这句话:我的自由的实现是以你的自由的实现为前提,我的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你的价值的实现。如果说获得自由的客观条件是摆脱必然性对人的奴役,使人在必然性面前不再盲目,那么获得自由的主观条件就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自由是美德的代名词,在自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和谐共生的关系。正如《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作者特里·伊格尔顿所说,“在自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你死我活,但社会主义可以解决自由社会的许多问题。只有通过他人的成功,我们才能实现自身价值。这也就意味着个人自由的极大丰富,而不是减弱。没有任何道德规范能比这更高尚了。在个人的层面上,这就是爱”[8]90。

使良心的呼声发挥力量和权威,要求人们与承载着社会价值观的言行保持距离。为此卢梭把矛头指向以同一模式塑造人的社会性倾向,指向内在于社会中的非自然的顺从主义,这种顺从主义使人们因屈从社会的流俗偏见而表现出“邪恶而虚伪的一致性”,“如今人们的兴趣是假装成他原本不是的那种样子。‘本来就是'和‘看起来是'成为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于是从这种区别中产生了傲慢的虚荣和欺骗的伎俩,数不清的罪恶也开始上演”[5]59。卢梭对社会的敌意促使其对爱弥儿采取了“否定式教育”方式,即不让爱弥儿接触社会承载着价值观的言行,“这一做法的目的不是将孩子变成野蛮人,而是将他变成一个自主的存在——包括在他的趣味与偏好方面”[7]74。这种否定式教育方式所体现出来的本真性价值诉求被胡塞尔用于他的现象学中,康德说物自体——事物本来的样子——不可知,胡塞尔认为,我们之所以不能认识事物本有状态,是因为我们在对事物的认识中往往受到已有知识的先入为主的影响,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问题: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东西,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东西。为了能够使人客观公正地看问题,胡塞尔建议把人们已有的“知识”用括弧括起来,悬搁起来,使其不发挥作用,只有这样,事物的本来面目才会呈现到人们面前。约翰·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在某种意义上也秉持了这种理念,罗尔斯的“无知之幕”遮蔽了参与决策的人们的身份信息、知识结构与文明偏见,文明社会加诸于人身上的各种习俗偏见在他们的决策中不再发挥作用,公正的社会分配原则得以达成。

虽然说本真性伦理把一种无与伦比的道德重要性赋予人与自己内心的接触,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种本真性诉求与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恋主义”混为一谈。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将自我之外的要求拒之门外,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的生活贫于意义和缺乏对他人和社会的关心,而本真性并不否定自我之外的要求,并且认为,我们需要“我之外的关系”去实现自身,“我自身的所有道德性都与我之外的关系有关,如果我独自生活,那么我便没有恶行也没有美德”[7]90。虽然我们需要他者的存在来实现自身,但是却不能用“我之外的关系”来“定义”自身,人是什么的问题只能从人本身去寻找,而不能从人的社会关系之中去寻找,在卢梭看来,社会扭曲了人的心灵:社会重视表象而非存在,重视舆论而非对自我的重视,重视虚荣而非简朴。

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构建完善后,评价体系的拟定成为重中之重,而在此之前,数据来源、数据提取的问题必须解决。封国生介绍,在数据抽取过程中,统一核算单元、明确指标数据源、规范指标取数规则,是精细化质量管理系统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

虽然本真性存在并没有使人陷入个人主义漩涡,但是却使行善之人成为一个矛盾的存在:行善的人总是为他人着想,但是却倍感孤独,“他与他人在一起,却必须向他们隐藏自己,甚至不能相信他自己能亲眼目睹他的所作所为”[3]50-51。卢梭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行善之人能够远离世俗社会的种种诱惑,甘愿守护着孤独清贫的生活,这种精神力量来自哪里?从卢梭对上帝的极力维护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在道德问题上非常看重来自彼岸世界的赏罚,所谓良知无非就是人心中的“上帝”,又称为“天良”。当康德继承了卢梭至善论主张而提出“善良意志”思想时,他不得不求助于对行善者的来世奖赏,因为孤独的、无我利他的生活在世俗社会中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自由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本真存在状态,这种本真存在状态使人在社会流俗偏见和世俗欲望面前保持良知自由,从而使人成为有道德的存在。

三、类生命使“我”具有“我们性”

本真性自由使人遵循自己的内在的本性之声去行事。对卢梭来说,讲道德不应当附带任何条件,为善之乐在于善本身,卢梭把行善之人比喻为赤身裸体上阵的运动员:“装饰对于德行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就是灵魂的力量与生气。善良的人乃是一个喜欢赤身裸体上阵的运动员,他鄙视一切足以妨碍他使用力量的无聊装饰品。”[4]9为善不需要回报和奖赏,“善行必须在完成的瞬间被忘却,因为哪怕是记忆,也会破坏其作为‘善'的特质”[3]51。如果为善是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显示自己的高大,那么这种善行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伪善。从卢梭对道德的这种至善论理解中不难看出,德行要求人们有一种超然的态度,正是这种超然的态度使人敢于表现真正的自己,能够遵循自己的内在的本性之声去行事。这种内在的本性之声,卢梭称之为良知;良知是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的一种判断人的行为好或坏的道德原则,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如果人们不能独立作出判断与选择,不能把我们已经做过的事情和应当做过的事情加以比较,良心的呼声就不可能发挥它的力量和权威。可以说,良心就是不求同,在大家能说“是”的时候能够说“不”。

当社会将人推向外部的服从,人的良知就会被蒙蔽。对外部的服从使人在价值感上走向趋同,按照他人希望的样子去形塑自己,人们不问自己是怎样的人,只知道生活在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中,“似乎只有别人对他的评价才能体现他自己生存的意义”[5]78。艾里希·弗洛姆把这种现象称为“缺乏自我的焦虑感”,“因为‘我是你所希望的样子'——我不存在了,我感到不安,我依赖他人的认可,总是努力取悦他人。异化的人一旦怀疑自己没有与他人协调一致,就会感到自卑,因为他的价值感的基础是因求同而获得的奖赏,即他人的认可”[6]169。由于害怕得不到他人的赞同,而不得不尽心尽力去求同,去争取别人的赞同,甚至去取媚他人。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良心就会被蒙蔽,给人以力量和安全感的就不是他的良心的召唤,而是未丧失与群体的紧密联系的感觉。现代社会普遍流行非自然的顺从主义及从众媚俗现象,从众媚俗使人丧失了崇高感和道义感,丧失了与社会不合理现象进行斗争的道德勇气。

(2)钻孔。成孔设备以YT28凿岩机较为合适,在施工时应确保孔位、方向、孔径以及深度等参数满足工程要求,依据施工区域以及爆破性质的实际情况配备不同的人员数量,结束钻孔作业后应进行及时验收,对于非达标空洞而言应再次造孔。

这天,越秀拉秀容月明、乔瞧去看戏,途经荷塘,看见几个男子在水中踩藕,身边漂着几百枝藕,岸上有一群孩子在那喊叫,一个采藕男子拿了枝藕扔到岸上,孩子们扑上来就抢,抢到藕的孩子洗也不洗,放到嘴里就啃。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从属于更大的整体,“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10]2。在群体中,人并没有形成自我概念,他是通过自己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和群体功能来认识自己的。也正因为如此,“中世纪的经济行为无不带有道德目的……人们处处受到限制约束警告,不准经济利益干预严肃的事情”[11]35。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传统共同体的瓦解,人与自己的类生命相分离,个人成为一种私人性的存在,“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10]2。市民社会使人摆脱了人身依附的不自由,但却使人陷入另一种异化的不自由。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人与自己的类生命的疏离意味着人已经不占有自己的本质,属人的东西变成外在于人,并且成为其他事物的属性,这意味着人的异化。在马克思的体系中,异化是指人的这种状态: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马克思用异化来说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人性的丧失,即社会性的丧失。人与自己的类生命的分离导致以下两种结果:

一是异化使人成为非道德性的存在。在市民社会中,由于与自己类生命的疏离,人被还原为私人性的存在,这种私人性的存在是利己主义的,在市民社会中,利己主义被赋予了道德合理性,因为私恶被导向了公益:不是利他主义和仁爱促进社会进步,相反,“社会公共的善是个人漠视任何善而只顾自己的结果。一个不幸的巧合是:对享乐和奢侈的追求促进了经济实业,经济实业的发展提高了一般繁荣水平”[12]220。亚当·斯密以此为由来为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经济辩护:每个人只知道追求自身利益,在一双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却不经意地促进了社会整体利益。美国社群主义哲学家麦金太尔认为,私恶即公益的道德逻辑带有欺骗性,因为这种观念“来自于这样一些人对私人德行的主张,他们想把他们的自私隐藏在道德表白的背后,以便更有成效地扩张自己”[12]220。如果利己主义被称为有德行的话,那么社会生活是决不会进步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另一种方式揭示了这种具有欺骗性的道德,即统治阶级把自己打扮成整个社会利益的代表,把自己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9]101。正是因为这种“不诚”,马克思把作为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的共同体称为“虚假的共同体”。当一个人不是以个人的身份而是以阶级成员的身份进入共同体,那么这个共同体就是虚假共同体,因为作为阶级的成员,他的生命活动不具有普遍意义,他只代表本阶级的特殊利益,或者说是集体的私利,这样,个人所代表的特殊利益与整个共同体的普遍利益发生了冲突,人们就是在这种不一致性中活动。如果说个人主义使人丧失类生命,那么虚假的共同体则使人的类生命丧失了普遍性,前者不承认公共利益的存在——公共利益充其量是个人利益的总和或者说是个人利益的副产品,后者则把自身特殊利益冒充为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在这两种情形下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二是异化使人成为不自由的存在。异化是具有意识的人所遭遇的不自由状态,“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9]46,因而异化现象是人所特有的,而且在马克思看来,异化是资产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自我异化是普遍现象,区别在于人们在自我异化中的感受不同。有产阶级感到自己是被满足和被巩固的,而无产阶级感到自己是被毁灭的。资本家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资本,成为人格化的资本,而无产者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资本家,成为维持肉体生存的工人,无论是有产者还是无产者都陷入对物的依赖之中,只不过无产者的异化程度更为严重,沦为为满足肉体需要而出卖劳动力的工人。马克思认为,当一个人为了肉体生存需要而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时候,他就变成了工人,“只有作为工人才能维持自己作为肉体的主体,并且只有作为肉体的主体才是工人”[9]42。为了满足自己的肉体需要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人被贬低为商品,这种贬低说明了“这个社会不是把人作为人来评判,而是把人作为生产者,按照他们产品的质量来评判”[3]124。满足肉体需要的劳动是被迫的,在这种劳动中,劳动者“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9]43。他只有在逃离的时候,才感觉自己像一个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基于肉体的需要而进行的劳动带有被强迫性,因而异化劳动与人的类本质格格不入,正如郝伯特·马尔库塞所说,“在人类现实中,所有为获得其生存的必要条件而殚精竭虑的存在,都因此是‘不真实的'和不自由的存在。显然,这反映一个社会的非本体论状况是以下列命题为基础的:自由与谋取生活必需品的活动难以共存”。[13]103无论是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还是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我们都能看出马克思崇尚劳动,但是马克思所崇尚的绝不是为了谋生而进行的劳动,因为这种劳动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并不具有属人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共产主义时说,“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谋生是人类为了自然生命的延续而进行的活动,而生活则是人的类本质得以自我实现的活动。因而成为生活第一需要的活动是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的自愿的活动,是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动。

消除异化,恢复人的类特性,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使人回复自身,人向自身回复的过程就是真正共同体取代虚假共同体的过程,所谓真正的共同体就是重新占有自己的类本质的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马克思把这种“属人”的社会称为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14]120,这种复归并不是恢复传统社会中人的那种整体性,传统社会与市民社会代表人的存在状态的两个极端:前者因抹杀人的个体性而使人丧失自我意识,自我被融化在整体之中,只有“我们”而没有“我”,后者因对自我的忘乎所以的关注而使人丧失了群体认同感,只有“我”而没有“我们”。正如阿伦特所说,他者的在场是自我真实性的保障,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也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自由。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就是力图超越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两极对立,使“我”具有“我们性”,而不是把“我”彻底融化到“我们”之中。因此共产主义社会所实现的人向自身的回归完成了人的双重解放:共产主义社会扬弃了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媒介,使人由身份的个人——例如阶级成员——转变为有个性的个人,因而人获得平等自由的身份,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是所有人自由的条件;共产主义把人从市民社会那种分离的、孤立的、个人主义的和自私自利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赋予有个性的人以普遍的类生命,消除了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之间的对立,因而人成为了有道德的存在。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个充满尊重、理解和包容的社会,我们经常说“要把人当‘人'看”,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就是一种维护人的尊严,维护人的劳动尊严的学说,是一种使人做一个自由而又善良的人的学说。

在现代社会使人成为自由的存在对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充满活力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在和谐社会中,人们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为此社会建制要体现“去身份化”原则,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使人成为有道德的存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功利主义的泛化,社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唯利是图、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使人际关系冷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创造人们的美好生活,必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在凸显个人价值、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要大力宣传集体主义价值观念,要让人们知道,只有把真实的自我置身于集体的沃土之中,才能实现自身价值,使个人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特别是在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要大力提倡尊重、理解和包容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研究温度对stokes光输出特性的影响时,激光器自身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先观察实验用多波长布里渊掺铒光纤激光器在室温下stokes光输出的稳定性。在一小时内间隔10 min连续观察stokes光输出,其中SP功率固定在0.5 mW,得到图5波长稳定性曲线。在实验中观察到从第1阶stokes光BS1到第25阶BS25,未发现明显波长偏移,且功率波动在1 dBm以内。从BS26到BS30,功率波动较大,最高达2.5 dBm。因此,在研究stokes输出特性时只选取稳定部分波长stokes光,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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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2991(2019)04-0092-06

doi:10.3969/j.issn.2096-2991.2019.04.013

[收稿日期]2019-05-10

[基金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道德风尚的现代性转向及其塑造研究”(编号:2016B32)

[作者简介]郭长军(1970—),男,吉林农安人,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责任编辑 张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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