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春王伟陈武梅(湖南省衡阳市169中心医院骨一科423002)
【中图分类号】R473.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25-0268-02
【摘要】目的探讨骨科护理工作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规范护理行为及防范措施。方法针对骨科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的趋势和变化,发现骨科护理工作中的缺陷、失误和差错,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结果加强了骨科护士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骨科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地减少了骨科护患纠纷的发生。结论重视学习和提高相关法律知识,强化护理行为中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了骨科护理记录,加强文书管理,提高骨科护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对减少和避免骨科护患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护患纠纷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们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健康需求的增加,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有了较高的需求,在临床护理实践中,由于病人个体差异很大及病情多变、加之受医学发展的限制,未知的医学领域很多,使护士在执业过程中,护患纠纷可能随时存在和发生,护理工作者只有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加强护患沟通,提供与社会进步、病人需求相适应的护理服务,才能有效地减少护患纠纷。现结合本人在护理工作中的体会,就如何加强环节管理,防范骨科护患纠纷谈几点看法:
1骨科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
1.1科室管理方面
1.1.1安全意识淡漠、管理不严。
1.1.2科室设备管理滞后,带来医疗安全隐患。
1.1.3费用原因。部分患者对医院所收取的医疗费用产生怀疑,导致护患纠纷。
1.2护理人员方面的原因
1.2.1护患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1.2.2服务不到位,缺乏责任心。
1.2.3护士业务能力不强,使患者产生不安全感。
1.3护理记录书写缺陷项目
1.3.1基本要求不规范、记录不及时、用语不科学。
1.3.2记录不全面、重点不突出。
1.3.3患者整个病程中前后记录缺乏连贯性,人为导致法律漏洞,在对于患者既往史、药物过敏史的问题上,对患者意识状况的评估描述上,抢救患者时用药的时间上以及输血时间上的医护记录不相符,各记各的出入较大,这使护理记录的可信度降低,极易引起医疗纠纷。
2措施
2.1完善管理,加强安全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护理行为中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管理上防范护患纠纷,与上级沟通以扩大护士的编制,使临床护理工作协调地开展;通过各种手段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体系,实行科学管理、人本管理,完善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和各项考核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安全。
2.2转变服务意识,增强超前服务意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服务的需要,护理人员必须更新观念转变服务理念,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服务工作要主动超前,要发现和总结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这样可增加病人及家属对护理人员的诚信度,避免病人及家属的疑虑和误解,为防范护患纠纷奠定良好的基础。
2.3书写护理文书要规范
2.3.1严格培训,明确规范要求护士长应对新来的骨科护士分批进行广泛的学习培训,宣传政策,掌握标准,明确要求,发放《病历书写规范》,并制订一些标准的骨科“护理文书书写模式”供新护士学习,领会精神,对护理病历书写中每一个细节的具体要求都能正确把握。
2.3.2制订骨科“护理记录标准模式”,提高书写质量由护士长组织本科护理骨干,集思广益对本科常见疾病根据大、中、小手术层次,I、Ⅱ、Ⅲ级护理要求,按《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记录频次,逐一制订病程发展、转归不同阶段的“标准护理记录模式”供全科护理人员在书写护理记录时有针对性地参考。
2.4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提高新护士的操作水平护理操作规程是预防护理差错事故的要素,也是防范护患纠纷的准则和依据。因此,护理人员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不可凭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不可忽视操作过程中的病情观察,应严格按程序完成每一项护理操作。护士长应不定期进行跟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病人投诉护理操作水平差的应给予批评,并以以老带新的方式提高新护士的操作水平。
3体会
总之,在护理工作中,护士要以“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法律知识更新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使护理工作更具人性化。护理工作的宗旨是预防疾病、促使康复、减轻痛苦[1],护士要加强理论知识和专科知识的学习,真诚为患者服务,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护理操作规程,练就过硬的业务技术,及时完整地记录护理过程,多视察、多问候,在满足病人治疗需求的同时,满足病人的基本要求及心理社会需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以高质量的服务水准来为病人服务,这样才能防范护理纠纷[2]。
参考文献
[1]殷磊.丁艳秋.护理学基础[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2.
[2]解颖,沙儒.护理记录缺陷与干预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5):36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