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美国域外管辖与长臂管辖是不同的概念,两者在定义、依据和主体上均存在区别。在出口管制法方面,美国借助立法确立的产品或技术国籍、控制关系以及国际法上的保护原则不断扩张其域外管辖。这一做法不符合国际法的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原则,且违反《关贸总协定》项下的出口义务。为应对美国域外管辖的过度扩张,一方面,中国企业应当充分运用司法规则合理规避或主动挑战其管辖并加强自身的合规建设;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双边协商或诉诸WTO来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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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卢菊
关键词: 域外管辖,出口管制,安全例外
来源: 荆楚学刊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经济法
单位: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分类号: D971.2;DD912.29
DOI: 10.14151/j.cnki.jcxk.2019.05.008
页码: 54-60
总页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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