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吉盈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工作对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以及经济收益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经过详细的分析能够发现,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依然存在着非常多的不足,对监理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带来了极大的阻碍。本文重点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针对性的给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希望对工程监理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所谓施工监理工作,主要指代的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时,监理部门收到业主或者建设机构的委托,对项目工程施工当中的质量、进度、安全以及经济收益等多个层面上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控,确保项目工程建设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与合同上的要求标准相符,确保项目工程能够按期完工,使项目工程的安全质量与经济收益得到有效的保证。对建筑工程的监理,能够使施工的流程得到有效的监督与管控,但是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程依然存在着非常多的不足,多种因素与其工作水平造成了影响,从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有效完成造成极大的阻碍。
一、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实际层面上来看,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施工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当中,施工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是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多数施工监理部门在监理市场进行交易时,都有着挂靠监理证明、转包监理业务等状况。很多项目工程建设在施工的过程中,还出现了监理部门没有和建设机构签订相应的合同、业主自行招揽监理机构等状况,这对于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的监理工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阻碍。另外,在现阶段的施工监理市场当中,很多监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要求自己,监理机构缺乏自身的建设,缺乏企业自主核算职能,自负盈亏不正常。监理机构当中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与缺陷,很难使其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很难保证施工监理市场实现其标准性与规范性。
(二)施工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现阶段施工监理相关工作者的素质依然有待提升,这一问题在施工监理工作当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施工监理和工作者在业务水平与职业素养上都拥有不同程度的不足,很多施工监理工作者没有清楚的认识到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这对于发挥监理工作者的自身职能有着极为负面的影响。从实际层面上来看,目前监理部门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当中,只注重工作者的技术工程能力,不注重工作者对项目工程施工监督管理能力的提升,并且施工监理工作者大多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学习,从而很难提升自己的施工监理工作水平。
(三)监理工作无法落实责任制
在项目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施工监理工作往往无法落实责任制,这对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督与管控有着非常负面的影响。比如,监理工作者会将的姓名挂在工作项目当中,但是实际的监理工作实行当中,该工作者并没有开展相应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很多施工监理机构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对监理的责任进行良好的划分,导致大多数施工监理工作者没有清晰的认识自身责任,没有有效把握自身的权利义务,没有良好的发挥自身监理职能,这对施工监理部门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非常严重的制约。
(四)监理部门存在虚假挂靠现象
对于监理部门当中存在的虚假挂靠状况,这在现阶段项目工程建设的基层部门当中较为常见,很多施工监理工作者往往在获得相应的工程监理资格证之后,直接将其挂靠在一定的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部门与施工机构,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与监理职责。但是实际上该工作者并未在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当中现身,并且很多项目工程建设都是自己部门中的工作者来开展施工监理工作,这些状况都可以称之为虚假挂靠现象。正因为有这种虚假挂靠状况的存在,导致施工监理工作缺乏透明性、公正性与公平性,这对于施工监理工作的有效发展进步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对监理单位的发展也带来了极大的阻碍。
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相关对策
对于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工作来讲,其在目前仍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不足之处。因此,应当在施工监理工作当中的各个层面上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控制方案,运用有效的对策,使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能在项目建设工程当中得到有效的发挥,不但能够使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得到保证,还能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收益。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在项目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针对施工监理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构建规范的施工监理市场
在构建施工监理市场的过程当中,国家政府与建设部门以及业主都应当严格遵循与施工监理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使构建施工监理市场的过程中具备法律性与规范性,降低施工监理市场不断发展过程中的不合格渗透,使施工监理市场能够取得持续健康的发展。政府部门在构建施工监理市场的过程中,应当对相关监督机制与备案机制进行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核查,仔细的审核施工监理所签订的合同,并且做好备案工作,确保施工监理部门具有一定的正规性。
(二)健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对于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国家政府机关应当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健全,为我国施工监理工作制定一套统一化、标准化的管理机制,使我国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理权利、内容、责任以及工作范畴与实施流程更加的明确与清楚。从而在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之下,使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得到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主管部门应当提升监理收费准则,适当的降低监理工作者的人员数量,降低报考标准,拥有工程师助理职称的工作者具有专业经理工程师的资格,一切的监理工作者都需要共同的监理市场进行管理,根据主管部门进行岗位的安置,有效的降低企业成本。
(三)提升施工监理工作队伍的建设
施工监理部门应当提升对自身工作队伍的建设,提升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监理工作者成为高素质的专业技能型人才,使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能够顺利的完成。另外政府机关还应当对监理部门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评定,协助监理部门开展员工整体素质的提升工作。针对于相关标准不相符的监理机构,应当采取取缔的措施,此外,还应当对引入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予以高度的重视,构建完善的监管体制,对监理工作者予以有效的培训与教育,使其能够胜任施工监理工作。
(四)落实施工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在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过程当中,施工监理部门应当落实责任制,为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实际层面上来看,施工监理部门应当落实岗位责任制与人员责任制,在项目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做好监理抽检工作。监理工作者应当做好备案与考核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工作能够有序的展开。
结束语
总而言之,本文重点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对阐述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各司其职,项目配合,使施工监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完成,确保施工监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使建筑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与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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