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包括窑炉和坯体干燥装置,所述窑炉依次包括窑头、预热区、高温区、冷却区和窑尾,所述干燥装置包括:设置在预热区、用于抽取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的第一风机、与第一风机相连的主进气管、头部与主进气管分别连接的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与所述多条分管道的尾部相连的主排放管、设置在主排放管用于排出主排放管中的尾气的第二风机,其中在各分管道的外侧分别设置对应的用于放置坯体的轨道,所述分管道与轨道上的坯体基于热交换对坯体进行干燥。该干燥系统能够有效地利用窑炉烧成阶段的热量,满足坯体生产厂家一年四季对坯体的干燥需求。
主设计要求
1.一种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窑炉和坯体干燥装置,所述窑炉依次包括窑头、预热区、高温区、冷却区和窑尾,所述干燥装置包括:设置在预热区、用于抽取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的第一风机、与第一风机相连的主进气管、头部与主进气管分别连接的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与所述多条分管道的尾部相连的主排放管、设置在主排放管用于排出主排放管中的尾气的第二风机,其中在各分管道的外侧分别设置对应的用于放置坯体的轨道,所述分管道与轨道上的坯体基于热交换对坯体进行干燥。
设计方案
1.一种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窑炉和坯体干燥装置,所述窑炉依次包括窑头、预热区、高温区、冷却区和窑尾,所述干燥装置包括:设置在预热区、用于抽取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的第一风机、与第一风机相连的主进气管、头部与主进气管分别连接的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与所述多条分管道的尾部相连的主排放管、设置在主排放管用于排出主排放管中的尾气的第二风机,其中在各分管道的外侧分别设置对应的用于放置坯体的轨道,所述分管道与轨道上的坯体基于热交换对坯体进行干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装置还包括:与冷却区相连的尾气排放管,以及与尾气排放管相连、用于干燥坯体的干燥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管道为不锈钢管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坯体包括砖坯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的数量是3~5条,所述轨道的长度是25~35米。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窑炉的干燥技术,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
背景技术
对于砖体等建筑用材料的坯体而言,从进入窑炉烧成阶段之前都需要干燥,以便于提升坯体在烧制阶段的稳定性以及保证所得到的成品的良好性能。现有技术中通常利用窑炉中冷却区的余热对坯体进行干燥,但是冷却区的余热温度通常只能达到50-60摄氏度之间,在室外温度较高的夏季基本可以满足坯体的一次干燥过程,但是在温度较低的冬季由于散热较快,坯体的干燥时间不能满足要求,导致很多砖体生产厂家直接停工以减少作业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该干燥系统能够有效地利用窑炉烧成阶段的热量,满足坯体生产厂家一年四季对坯体的干燥需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包括窑炉和坯体干燥装置,所述窑炉依次包括窑头、预热区、高温区、冷却区和窑尾,所述干燥装置包括:设置在预热区、用于抽取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的第一风机、与第一风机相连的主进气管、头部与主进气管分别连接的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与所述多条分管道的尾部相连的主排放管、设置在主排放管用于排出主排放管中的尾气的第二风机,其中在各分管道的外侧分别设置对应的用于放置坯体的轨道,所述分管道与轨道上的坯体基于热交换对坯体进行干燥。
优选地,为了更充分地利用窑炉烧成阶段的余热,所述干燥装置还包括:与冷却区相连的尾气排放管,以及与尾气排放管相连、用于干燥坯体的干燥室。
优选地,为了有效防止分管道中的水蒸气进入干燥阶段的坯体,所述分管道为不锈钢管道。
其中所述坯体可以包括砖坯体。
优选地,为了保证最大程度地利用分管道中的热量对轨道上放置的砖坯体进行干燥,将所述轨道的数量是3~5条,所述轨道的长度是25~35米。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干燥系统,本实用新型创造性地将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通过风机抽到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中,并且通过热交换将分管道中气体的高温余热(可达到200-300摄氏度左右)对外侧轨道上的坯体进行干燥,有效地满足坯体生产厂家一年四季对坯体的干燥需求。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的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的框架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实施例的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的框架示意图;
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同或相似的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考图1,根据图1,本实用新型用于坯体的干燥系统包括:窑炉和坯体干燥装置,所述窑炉依次包括窑头、预热区、高温区、冷却区和窑尾,所述干燥装置包括:设置在预热区、用于抽取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的第一风机、与第一风机相连的主进气管、头部与主进气管分别连接的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与所述多条分管道的尾部相连的主排放管、设置在主排放管用于排出主排放管中的尾气的第二风机,其中在各分管道的外侧分别设置对应的用于放置坯体的轨道,所述分管道与轨道上的坯体基于热交换对坯体进行干燥。
其中所述坯体可以包括砖坯体。
具体地,以砖坯体为例,砖坯体在烧成阶段中需要从窑头进从窑尾出,中间依次经过预热区、高温区和冷却区。其中,预热区是为了使砖坯体缓慢地经历低温到高温的温度变化,也为了进一步排出砖坯体中的水分,防止砖坯体直接从常温到高温的剧烈温度变化而导致炸裂。高温区是为了对砖坯体进行烧结,以得到烧结砖。冷却区则是为了防止烧结后的砖体从高温区直接出窑而导致的断崖式冷却引起的炸裂。
对于预热区而言,由于预热区与高温区通常是连通的,高温区烧制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气体,这些气体包括水蒸气、二氧化碳等。现有技术中为了防止水蒸气对砖坯体造成后续的返潮,通常直接将从高温区输送到预热区的废热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如此一方面造成了较大的空气污染,另一方面白白浪费了这一部分的热量。而本实用新型的发明人鉴于此,在预热区设置用于抽取预热区和高温区的余热的第一风机,并设置与第一风机相连的主进气管、头部与主进气管分别连接的多条密封的分管道、与所述多条分管道的尾部相连的主排放管、设置在主排放管用于排出主排放管中的尾气的第二风机,从而通过第一风机将预热区的大量热量抽到主进气管从而分别进入到多条密封的分管道,基于热交换,分管道中的热量对设置在分管道旁侧外的轨道上的砖坯体进行干燥。
其中,所述分管道中的温度可以达到200-300摄氏度左右,所述分管道可以包括4条。同样的,设置在分管道旁侧的轨道也可以包括4条,每条轨道的长度可以为30米,也即,所述轨道的数量大于等于3条且小于等于5条,所述轨道的长度大于等于25米且小于等于35米,以满足最大程度地利用分管道中的热量对轨道上放置的砖坯体进行干燥。
优选地,为了有效防止分管道中的水蒸气进入干燥阶段的坯体,所述分管道为不锈钢管道。当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在预热区设置的第一风机向分管道的送风,以及基于在主排放管设置的第二风机对分管道的抽风,能够有效地保证水蒸气不会溢出管道,从而保证坯体的干燥。
为了更充分地利用窑炉烧成阶段的余热,请参考图2,所述干燥装置还包括:与冷却区相连的尾气排放管,以及与尾气排放管相连、用于干燥坯体的干燥室。
具体地,可以在窑炉的上方等位置布置一个干燥室,该干燥室通过尾气排放管与冷却区相连,冷却区的尾部可呈喇叭状,以最大程度地将冷却区的废热排放到干燥室。通常,砖坯体可以在干燥室干燥3-4天的时间,以尽可能多地排出其中的水蒸气。
对于本实用新型的坯子而言,在没有入窑进行烧成阶段前,优选地,在干燥室进行第一次干燥,在轨道上进行第二次干燥,以更充分地去除坯子中的水分和更充分地利用窑炉的余热。
另外可选地,为了更好地满足环保的要求,还设置有与第二风机相连通的烟囱,所述烟囱的高度优选15米以上,用于排出第二风机抽取的废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具有以下优点:
本申请提出的干燥系统能够有效实现窑炉车间坯体干燥,提升了坯体干燥的速度和质量,解决了生产工艺中坯体干燥不足的问题,为实现窑炉高产高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本申请可以实现二次干燥,第一次干燥基于与冷却区连通的干燥室、利用冷却室的自然散热进行干燥,第二次干燥基于预热区抽取的气体进行干燥,根本上解决了坯体干燥充分地问题,有效地解决坯体干燥的速度和质量问题。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申请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申请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申请。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申请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申请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57773.1
申请日:2019-01-14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22(吉林)
授权编号:CN209672853U
授权时间:20191122
主分类号:F27D 17/00
专利分类号:F27D17/00;F26B21/14
范畴分类:35E;
申请人:吉林市三路陶业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吉林市三路陶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132207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前窑村钦窑路
发明人:郭瑞峰
第一发明人:郭瑞峰
当前权利人:吉林市三路陶业有限公司
代理人:霍光旭
代理机构:21229
代理机构编号:沈阳维特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21229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风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