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司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衡平司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衡平司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普通法,大法官,董必武,英国,法律,裁判官。

衡平司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王芳[1](2018)在《中外衡平司法比较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和西方国家都有着衡平理念和衡平司法的历史传统,特别是以衡平法庭为载体而形成的英国衡平法,其独具特色更是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传统法律中的"春秋决狱"和"直诉制度"等也存在衡平法的观念和衡平司法传统。通过对二者之间的比较分析,为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期刊2018年12期)

薛张敏敏[2](2017)在《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种基于近、现代衡平司法风格的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衡平法在数世纪的发展变迁中,"良心"始终是一条主线,进而形成了所谓的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沿着"良心"这一主线,审视不同时代法官们在行使衡平司法管辖权及适用衡平规则时的不同风格,藉此观摩衡平司法传统的发展路径。在对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摸索中,认为衡平法面临被普通法"融合"浪潮而依然无法被彻底替代的原因,即在于这衡平法产生之源起、历经若干世纪的若隐若现、却依然贯穿衡平法始终的"良心"。(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7年08期)

冷霞[3](2013)在《不一样的正义:英国大法官与罗马裁判官衡平司法的路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各自衡平法的源头,英国大法官与古罗马裁判官衡平司法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存在运作路径上的巨大差异,具体表现在两者的法院体系、创造衡平法的方式、发展衡平法的理论基础以及具体衡平制度等方面。这些差异表明英国衡平法主要是英国法律本土发展的产物,而非大量借鉴罗马法的结果。(本文来源于《枣庄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白峻[4](2010)在《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中的衡平司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产品责任法律冲突及冲突法调整是近年来国际私法在侵权法领域的研究重点,尽管我国关于产品责任的实体法规范不断完善,新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确立了警示、召回以及惩罚性赔偿等产品责任承担方式,但相关法律适用规范(冲突规范)的立法却严重滞后,现有法律适用立法模式暴露出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及适应性等特点。随着国内东芝笔记本电脑、国外品牌汽(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0年23期)

冷霞[5](2010)在《“同途殊归”还是“殊途同归”?——兼评《中国传统衡平司法与英国衡平法之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引论许多学者对中西法律进行比较的时候,往往会作出这样的一个界定,即两者之间的差异多于共性,冲突多于一致。这样的一种先见固然有助于在不同的法律传统之间比较差异,却也往往导致过于强调差异而忽略某些共性之处。就英国法的具体例子而言,英国普通法的司法传统、职(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2010年02期)

罗小平,肖建光[6](2008)在《乡村社会的法律秩序与衡平司法——以民间规范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上的效力只能在毫不脱离民众生活实际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否则民众生活就会拒绝服从它……因而,法律的具体创新大体上是要尽其所能地只做出这样一些规定,它们在没有其他任何附加影响的情况下,发展了与人民生活现实紧密相关的习惯。——[德]拉德布鲁赫(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08年00期)

武飞[7](2008)在《衡平司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和谐社会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命题,和谐社会的首要内容就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为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司法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和谐诉讼和司法和谐的理念,这种司法和谐实质上就是实现衡平司法。(本文来源于《法律方法》期刊2008年00期)

蒋昊,肖平[8](2008)在《法律刚性的轮回——试析英国衡平司法的历史演进》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观点认为,衡平司法体系是一种与普通法司法体系相对立,弥补普通法不足,促进普通法发展的司法体系。本文通过对英国衡平司法在衡平法院出现前、衡平法院存在时、衡平法院废除后不同时期的演进的历史的描述和分析来探寻衡平司法的本质属性,认为衡平司法发展的历史是法律刚性轮回的历史,而衡平法与普通法具有本质上的一体性,普通法强调遵循先例的严格性,衡平法强调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代表的灵活性,两者应当是同一个司法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两部分。(本文来源于《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钱斌[9](2007)在《董必武的人民司法观与衡平司法过程中的法理冲突》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创立者之一,董必武提出了诸多法制建设思想,而其"人民司法"思想则是其诸多思想的根本。董必武对于"人民司法"思想较为系统地论述,是在《对参加全国司法会议的党员干部的讲话》中。他认为,人民司法的基本精神,是要把马、恩、列、斯的观点和毛泽东思想贯彻到司法工作中去。基本观点之一就是群众观点,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而这是最一般的认识,离开了这个认识,司法工作根本谈不上是人民司法工作。1953年4月,在第二届全(本文来源于《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六辑)》期刊2007-10-01)

徐刚[10](2007)在《论诚实信用原则的衡平品质——兼论其对发展我国衡平司法传统的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介绍了中国的衡平司法传统,并指出衡平司法对当代法治的必要性。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了运用诚实信用原则的衡平品质发展中国衡平司法传统的主张。(本文来源于《时代经贸(下旬刊)》期刊2007年05期)

衡平司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衡平法在数世纪的发展变迁中,"良心"始终是一条主线,进而形成了所谓的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沿着"良心"这一主线,审视不同时代法官们在行使衡平司法管辖权及适用衡平规则时的不同风格,藉此观摩衡平司法传统的发展路径。在对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摸索中,认为衡平法面临被普通法"融合"浪潮而依然无法被彻底替代的原因,即在于这衡平法产生之源起、历经若干世纪的若隐若现、却依然贯穿衡平法始终的"良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衡平司法论文参考文献

[1].王芳.中外衡平司法比较探究[J].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8

[2].薛张敏敏.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种基于近、现代衡平司法风格的观察[J].河北法学.2017

[3].冷霞.不一样的正义:英国大法官与罗马裁判官衡平司法的路径比较[J].枣庄学院学报.2013

[4].白峻.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中的衡平司法[J].人民司法.2010

[5].冷霞.“同途殊归”还是“殊途同归”?——兼评《中国传统衡平司法与英国衡平法之比较》[J].比较法研究.2010

[6].罗小平,肖建光.乡村社会的法律秩序与衡平司法——以民间规范为视角[J].民间法.2008

[7].武飞.衡平司法与和谐社会建设[J].法律方法.2008

[8].蒋昊,肖平.法律刚性的轮回——试析英国衡平司法的历史演进[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9].钱斌.董必武的人民司法观与衡平司法过程中的法理冲突[C].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六辑).2007

[10].徐刚.论诚实信用原则的衡平品质——兼论其对发展我国衡平司法传统的意义[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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