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费用清算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扣除,问题
费用清算论文文献综述
孙桂凤,鲁春红[1](2016)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扣除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增值税是我国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的主要手段,是我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更是关系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合理确定开发成本的分摊是准确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关键。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我国税务部门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随着我国税务总局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加强了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监管力度。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是否合理将对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产生最直接的影响。本文将就我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扣除问题进行探讨,并探寻恰当的分摊方法,以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策略。(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6年14期)
樊剑英[2](2015)在《清算有发票未支付的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企业所得税 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本文来源于《海峡财经导报》期刊2015-11-11)
于凯,戴勇,黄兴发[3](2015)在《土地增值税清算:须准确归集相关费用和基金》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缴纳的费用有几十种,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这些费用、基金,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的处理规定,而准确归集相关费用和基金,是正确计算土地增值额的关键之一。 政策规定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期刊2015-11-06)
田纬宸[4](2015)在《浅论清算费用中破产管理人报酬的确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发现我国现行破产管理人报酬确认的空缺,再通过剖析立法中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争议,通过其法律地位的确定,自然推导出破产管理人报酬的确认方式。文中辅以分析破产管理人之职责与义务,确认其应相适应的权利;最后通过理论总结,揭示破产管理人报酬确认之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14期)
马黎莎[5](2015)在《破产清算中担保物管理费用承担与变现价值分配》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破产清算的案件中,设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并存的现象较为常见,而担保物的价值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申请后,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就该担保物实现优先受偿权前,担保物价值变化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担保物价值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担保物价值随市场规律或时间推移产生的自然升值、贬值;二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担保物进行管理而导致的担保物价值变化。在第一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担保物的价值分配即可,很难出现处理上的难点;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产生了管理人对担保物进行管理、维护的费用支出,加之在现实的破产清算案件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担保物管理费用的承担和担保物变现价值的分配成为较难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结合法学理论并参考美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研究担保物的管理费用支出性质,并以此为依据,寻求此项费用支出的最终承担人。同时,为了便于读者的理解,本文以现实的破产案件为基础进行改编作为假设的案例,以便更直观的进行理论分析和法律适用。首先,本文讨论了该费用支出应属于破产费用还是共益债务,之后根据现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讨论在何种前提下此项费用支出可以划入破产管理人的赔偿责任范围。经过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理论上的分析研究,得出担保物的管理、维护费用属于破产财产的结论。同时,本文限制了此项费用支出被划入破产管理人赔偿责任范围的条件,应为合法性结合经济效果的双重考量,只有在管理人进行担保物管理时既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故意损害债务人利益的行为又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害时,才能将管理人作为此项费用支出的最终承担者,将此项费用划入管理人的赔偿责任范围。在确定了担保物的管理维护费用承担的问题之后,本文接下来讨论了应当如何进行担保物变现价值分配的问题。本文首先将在现实案件中几种常见的观点进行总结,主要为叁种观点,分别是:有担保的债权人在限定的额度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在扣除了担保物管理、维护费用后剩余的价值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和有担保的债权人就担保物的全部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文通过相关的理论分析,并以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讨论叁种不同的担保物变现后价值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最终得出了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变现价值,在约定的担保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结论。(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5-05-01)
韦学源[6](2014)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扣除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利息费用的分摊扣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在财务费用分摊不清楚、没有银行贷款利息证明的情况下,利息支出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4年47期)
李晓霞[7](2012)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的税务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大致分为:向金融机构融资和向非金融机构的融资以及两种形式并存的融资方式,下面分别对叁种融资形式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的税务处理进行说明。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利息的处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所发生的利息费(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12年21期)
王恩贤[8](2012)在《利用科研物资供应系统清算仪器共享费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用现有的科研物资供应结算系统解决分散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费用结算问题,提高了仪器利用率和拓展了科研物资部门服务空间。(本文来源于《医疗装备》期刊2012年10期)
唐晓婷[9](2011)在《连锁零售企业共同配送费用清算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物流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电子商务和送货上门服务的进一步推广普及,配送在制造业、零售业和现代物流企业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一个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对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改善顾客服务至关重要。如今消费者的需求日益向精致化、个性化方向发展,零售商的备货呈现出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随之而来的是物流配送模式演变为高频率、少数量、快速响应的即时配送。企业各自为战的配送活动导致了较高的物流成本,对城市交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推行城市连锁零售业的共同配送是适应这一变化的有效途径。连锁零售企业开展共同配送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共同配送这一先进的配送模式正日益受到政府和广大企业的重视。影响连锁零售企业共同配送开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如何在参与成员企业之间实现共同配送成本的分摊,能否公平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共同配送的运作和推广。论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共同配送的基本理论,分析了连锁零售行业配送体系发展的现状特点,并对共同配送如何在连锁零售行业中运用进行了深入研究。文章从共同配送的概念与内涵、共同配送模式、共同配送社会经济效益、开展共同配送的必要性和实施难点、共同配送费用分摊几个方面展开研究,着重探讨了困扰共同配送联盟运作的一大问题——共同配送联盟费用清算问题,在合作博弈思想的指导下建立了基于风险分担的Shapley Value共同配送费用清算模型,并分析了北京朝批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第叁方物流的共同配送模式,通过使用LINGO软件编制程序求解一个具体算例,得出共同配送确实可以使连锁零售企业的物流成本大幅度减少,验证了清算模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最后,针对连锁零售业开展共同配送现存的问题和难点,给出了建议和管理策略。论文的研究旨在为试图通过实行共同配送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发展的连锁零售企业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并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物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共有表8个,图3幅,参考文献70篇。(本文来源于《北京交通大学》期刊2011-06-01)
金早秀[10](2011)在《两双“黑手”落井下石 财经“卫士”惩腐治贪——记高安市×××企业破产清算费用终结审计案例》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7月,高安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高安市X企业破产清算组财务费用进行审计。高安市审计局党组十分重视这一破产程序最后的资金终结,在审计实施前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部署,从审计实施到案件审结全过程,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都亲自指挥,事必躬亲,严格把关,为突破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本文来源于《审计与理财》期刊2011年01期)
费用清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企业所得税 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费用清算论文参考文献
[1].孙桂凤,鲁春红.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扣除问题分析[J].时代金融.2016
[2].樊剑英.清算有发票未支付的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N].海峡财经导报.2015
[3].于凯,戴勇,黄兴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须准确归集相关费用和基金[N].中国税务报.2015
[4].田纬宸.浅论清算费用中破产管理人报酬的确认[J].法制与社会.2015
[5].马黎莎.破产清算中担保物管理费用承担与变现价值分配[D].吉林大学.2015
[6].韦学源.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费用分摊扣除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4
[7].李晓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的税务处理[J].知识经济.2012
[8].王恩贤.利用科研物资供应系统清算仪器共享费用[J].医疗装备.2012
[9].唐晓婷.连锁零售企业共同配送费用清算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1
[10].金早秀.两双“黑手”落井下石财经“卫士”惩腐治贪——记高安市×××企业破产清算费用终结审计案例[J].审计与理财.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