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恶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主观恶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主观恶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主观,司法,回扣,刑事责任,污染环境,刑案,杀人罪。

主观恶性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帅可聪,陈锋[1](2019)在《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 辩护人:大环境因素 主观恶性不大》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海南一名医生举报自己和其他医生收药商回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地卫健委目前已介入调查,尚待公布结果。救死扶伤的医生通过开药赚取额外利益,这种挑战公众认知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屡见不鲜。5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孙志龙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本文来源于《华夏时报》期刊2019-05-27)

张丽琼[2](2019)在《论抢劫的主观恶性与量刑》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有关抢劫的很多案件出现了量刑畸轻或者量刑畸重的现象,公诉机关和当事人为寻求公正合理的救济,导致上诉日益累增,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长期以往,又因为二审改判比例加大,将会导致一审判决公信力降低,有损司法权威。本文通过分析研究司法案例,发现抢劫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司法实践中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把握不好或者忽视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则会造成量刑不公,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研究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对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的大小,以及如何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执法中的平衡与统一。(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2期)

郭文生,任效良[3](2018)在《从严惩处主观恶性犯罪分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赵恒举在发布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法院环境违法案件审判情况,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犯污染环境罪案件161件,处理单位13个、自然人291人。2018年截至目前,结案23件。赵恒举说,近(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8-08-09)

周静[4](2016)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主观恶性审查与判断指南》一文中研究指出审查判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应当坚持全面的观点,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审查判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年龄及智力、精神状况、被告人犯罪前的行为历史及品性、被告人犯罪中的行为以及被告人犯罪后的行为等方面。在犯罪中行为方面,应着重考察预谋犯罪、雇凶犯罪、使用危险工具、物品作案、连续犯和犯意坚决等情节。在犯罪后行为方面,应着重考察是否有悔改表现、积极救治伤者、赔礼道歉、自首和退赃、退赔等情节。(本文来源于《“决策论坛——地方公共决策镜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期刊2016-12-10)

李永升,冯文杰[5](2016)在《贯通犯罪与刑罚内在联系的主观恶性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旧派、新派乃至于融合二者的人格刑法学派,对于如何贯通犯罪与刑罚内在联系的解析均存在问题。以对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的蔑视与对抗态度作为自身内核的主观恶性,可以合理贯通犯罪与刑罚的内在联系。这个主观恶性仍然遵循通过外在行为考察内在意志的一般方法,犯罪行为成为其进入刑法学场域的绝对牵引力,能够体现犯罪人主观恶性的轻重程度的罪前与罪后因素,亦依附于主观恶性进入刑法学的考察范围。(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李永升,冯文杰[6](2016)在《主观恶性新界说》一文中研究指出近现代刑法学的发展史是一部苦苦追寻贯通犯罪与刑罚合理联系的探寻史,行为主义刑法学派、行为人主义刑法学派、人格主义刑法学派的界说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在静止的犯罪与变化的刑罚之间,必然有一个呈时空变化状的因素方能将二者合理贯通始终,该任务的完成者不是静止着的客观罪行,也不是静止着的主观罪过,更不是隶属于心理学概念上的虚无缥缈的人格态度,以对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的蔑视与对抗态度作为自身内核的主观恶性成为当仁不让的中介载体。这个主观恶性坚持由行为作为其征表的可靠载体,犯罪行为成为其进入刑法学评价范围的绝对牵引力,而罪前、罪后可以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轻重程度的因素也依附于主观恶性进入刑法学的评价范围。(本文来源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2期)

李煜[7](2016)在《意图的主观恶性影响模拟量刑决策的神经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没有受到直接伤害的个体对社会规范违反者进行评价并惩罚,被称为第叁方惩罚。司法领域中,刑事司法决策也是一种第叁方惩罚。刑事司法决策主要分为定罪判断和量刑决策。犯罪意图对刑事司法决策十分重要,定罪和量刑过程均要考虑犯罪者的意图,包括意图的主观恶性程度。然而,尽管国内外法学界认为意图的主观恶性不同会影响判决结果,但意图的主观恶性影响司法决策的机制甚少被考察。本研究分行为预实验和磁共振成像实验两部分。在行为预实验结果基础上,将实验材料分为意图主观恶性高和意图主观恶性低两类,除了意图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犯罪者、受害者、犯罪手段、行为伤害程度以及案例字数上均相同。磁共振成像实验采用事件相关设计,以意图的主观恶性为自变量,以惩罚强度为因变量。被试在进行磁共振扫描时,需要阅读只在意图主观恶性程度上不同的案例材料,然后对案例中的犯罪人做出惩罚判断,以此考察意图的主观恶性对模拟量刑决策的影响,并探索其内部神经机制。被试在完成磁共振扫描后,还要填写相关问卷和量表。行为结果显示,不同主观恶性意图条件下,惩罚强度、决策难度、道德可接受度以及对犯罪者的叁种情绪均存在显着的差异:当犯罪意图恶性低时,对罪犯的惩罚更轻,决策难度更大,对犯罪行为的道德可接受度更高,产生的同情情绪更强,而愤怒和厌恶情绪则更弱。这表明意图的主观恶性对量刑决策有影响,且恶性程度越低,惩罚强度越低。磁共振成像结果显示:(1)完整试次分析中,与基线水平相比,意图主观恶性高和恶性低两种条件下均显着激活了背外侧前额叶、背内侧前额叶、腹外侧前额叶、颞顶联合区、尾状核及补充运动区等脑区。(2)惩罚决策阶段分析中,两个实验条件下,背外侧前额叶、背内侧前额叶、腹外侧前额叶、颞顶联合区、顶内沟、脑岛、前后扣带皮层、尾状核及补充运动区等脑区的激活水平显着高于基线。(3)对脑区进行条件间的差异性分析时发现,完整试次分析中左侧背外侧前额叶、右侧脑岛和左侧后扣带回活动强度在恶性高条件下更强,而惩罚决策阶段分析中,右侧背外侧前额叶、左侧背内侧前额叶、左侧颞顶联合区以及左侧尾状核的激活水平也在恶性高条件下更高。研究表明:(1)主观恶性高的意图会导致决策者作出更严厉的惩罚。(2)量刑决策过程中,先通过包括背内侧前额叶和颞顶联合区的心智化脑网络对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伤害进行推测和评估,然后背外侧前额叶和顶内沟对关于意图和伤害的信息进行整合,最后由右侧背外侧前额叶给出惩罚。(3)决策期间,与理性分析和情绪加工的脑区都被显着激活,说明量刑决策是一个理性分析和经验直觉相统一的过程。(本文来源于《杭州师范大学》期刊2016-04-01)

麦子[8](2014)在《杀害亲属恋人“罪轻一等”?》一文中研究指出4月23日,笔者在本刊发表《“婚姻家庭纠纷”该成为“免死金牌”吗?》一文,从最新发生的南京杀害妻子的吉某被法院以“婚姻家庭纠纷”为由判处死缓说起,梳理了近些年一些发生在家庭成员以及恋人之间的案例,表达了对情感纠纷成为部分被告人“免死金牌”在法律上是否站得(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4-05-07)

周静[9](2013)在《刑案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审查与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实现好刑事审判的预防功能,除准确审查与判断被告人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之外,还必须准确审查与判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衡量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应当综合被告人以下几方面情况: 被告人年龄及智力、精神状况 未成年的被告人,因(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3-12-25)

马伟锋,卜晓虹,黎晓婷[10](2012)在《广州“孝子”帮助母亲“安乐死”案一审宣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广州5月30日电 (记者 马伟锋 通讯员 卜晓虹 黎晓婷)备受关注的在广州打工的四川籍“孝子”邓明建助母“安乐死”一案,于今天上午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邓明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叁年,缓刑四年。邓明建当庭表(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2-05-31)

主观恶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司法实践中,有关抢劫的很多案件出现了量刑畸轻或者量刑畸重的现象,公诉机关和当事人为寻求公正合理的救济,导致上诉日益累增,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长期以往,又因为二审改判比例加大,将会导致一审判决公信力降低,有损司法权威。本文通过分析研究司法案例,发现抢劫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司法实践中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把握不好或者忽视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则会造成量刑不公,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研究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对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的大小,以及如何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执法中的平衡与统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主观恶性论文参考文献

[1].帅可聪,陈锋.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辩护人:大环境因素主观恶性不大[N].华夏时报.2019

[2].张丽琼.论抢劫的主观恶性与量刑[J].法制博览.2019

[3].郭文生,任效良.从严惩处主观恶性犯罪分子[N].中国环境报.2018

[4].周静.刑事审判中被告人主观恶性审查与判断指南[C].“决策论坛——地方公共决策镜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2016

[5].李永升,冯文杰.贯通犯罪与刑罚内在联系的主观恶性解析[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6

[6].李永升,冯文杰.主观恶性新界说[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

[7].李煜.意图的主观恶性影响模拟量刑决策的神经机制[D].杭州师范大学.2016

[8].麦子.杀害亲属恋人“罪轻一等”?[N].检察日报.2014

[9].周静.刑案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审查与认定[N].江苏经济报.2013

[10].马伟锋,卜晓虹,黎晓婷.广州“孝子”帮助母亲“安乐死”案一审宣判[N].人民法院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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