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论文答辩

举证责任倒置论文答辩

问:谁主张谁举证
  1. 答: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与之相对的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多用于行政诉讼。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
    原告对自身的认为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原告提起诉讼必定提出诉请、客观事实和原因,而且要对其认为和维护保养认为的依据提出相对应的证据进行证实。
    第二,被告对自身的认为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被告在诉讼、论文答辩流程中,很有可能对原告的认为开展认可、否定或辩驳,或是提出上诉。被告理应以提出一定的真相状况为根据,使否定、辩驳、上诉创立,因此需承担证明责任。
    第三,第三人对自身的认为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身的认为负有证明责任。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们在起诉中是不是负证明责任应视详细情况而定。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做为附随一方被告方开展起诉的参与人,对被告方相互之间的提出及客观事实状况不辜负证明责任。可是,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子处置结果有利益关系,当宣判涉及到应担负实体线责任而提出自身的认为时,就应对于此事担负证明责任。
    第四,共同诉讼人在起诉中不论是处于一同原告的影响力或是处于一同被告的影响力,她们对自身的认为与辩驳均负有证明责任。
    第五,诉讼代表人的证明责任是代表者履行起诉支配权、执行起诉责任,对所意味着一方本人的认为负有证明责任。
问: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1. 答:一、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是什么
    1、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如下: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举证责任的负担情况有哪些
    1、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
    2、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3、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4、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问: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
  1. 答: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
    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
    例如诉请适用违约责任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
    扩展资料
    举证责任分类:
    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二、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提示你举证责任就是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没有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而且还有时间限止哟。祝你好运。
  3. 答: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主张不利的法律后果。它的基本含意是:第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第二,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第三,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利。
  4. 答:举证责任是指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实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主要的举证责任即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要由被告单方面来承担。而原告所承担的更多的是初步的证明责任。或者说,原告所承担的举证责任仅限于与诉讼成立相关的特定事项(《最高法院解释》第27条所规定的事项)。这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其次,被告的举证范围不仅局限于事实证据,还包括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举证时间上,也有特殊限制,即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期限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时。
举证责任倒置论文答辩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