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川: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浅谈基层税务系统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论文

王川: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浅谈基层税务系统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论文

摘 要:基于基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实际,剖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观念、刚性执法、治疗未病等多方面探索“四种形态”的运用方式。

关键词:四种形态;基层税务系统;学习践行

时任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首次提出四种形态的概念,他指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不仅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指明了工作方向。现实案例表明,许多违法乱纪的干部,都有过彷徨、纠结、后怕的心路历程,遗憾的是,我们原有的监督体系中缺少“治未病”的环节,未能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导致一些干部越发无所畏惧,最终坠入谷底。

从基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层面上,我认为学习、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该在学习领悟、效果运用、实际执行等维度着手,让“四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的利器,切实发挥作用。

观察组学生针灸操作、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西医外科基本技能、西医体格检查考核的合格率分别为97.37%、83.33%、86.84%、88.60%。见表1。

一、深刻领悟,从理论上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对“四种形态”重新进行了全面的定义:第一: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基层局的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四种形态”相关文件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党组成员和纪检监察人员首先开展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以点带面,带动全局人员掌握四种形态的内涵。同时,将“四种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多次开展以“四种形态”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员学习和领会“四种形态”精神实质,结合上级相关文件和中纪委网站专题内容,明确运用“四种形态”的重点,全面克服难点,抓准着力点。

二、条分缕析,从应用中总结各类问题

综合已有研究成果可以发现,企业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是企业特征,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处行业和地区特征均会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其次是劳动者特征,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和性别特征;第三是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未能正确认识到“四种形态”的区别和联系,特别是对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性和关键性理解不足,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预防体系不够完备。依然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割裂开来,缺少整体思维。

(一)对“四种形态”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理解不到位

我发现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上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二)存在“熟人思维”导致第一种形态贯彻不力

在第一种形态的处置上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和宽松软的问题,部分人存在熟人思维,认为大家在同一个科室,抹不开面子、张不开嘴。担心得罪人、丢选票,往往不敢批评,不愿“红脸”。在民主生活会和廉政谈话时,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党性分析上,不能直达问题实质等情况。

(三)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重视度不够

部分人员对“四种形态”提出的新要求不适应,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和违反纪律是小节的错误认识还未得到根本转变,没有完全跟上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有些人员认为对细微问题作一些口头警告就可以,不必进行让人红脸出汗的谈话函询教育。

从基层税务纪检监察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四种形态”落实的目的是让被批评、处分、处理对象能够改正错误,重点是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但实际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应用的不到位,很多时候起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三、有的放矢,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问题

(一)明确大方向,全面开展“四种形态”学习活动

这对“四种形态”进行了精确定位,第一二种形态是大多数,这对纪检监察工作是一种方向引导,要求我们未来开展工作要日常化、常态化、全覆盖,克服“小问题小惩戒、大问题大治理、没问题不监督”的方式[2],经常性的红脸出汗,敲打为主,惩治为辅,刚柔并济,将工作重点从惩治转移到预防上。

1.4.2 微小残留检测方法 抽取患者CR后不同时间点骨髓液3~4 mL肝素钠抗凝,采用FCM检测(流式细胞仪由美国Becton-Dickinson公司生产),可供选择的单克隆标记方法有6色、8色及10色荧光分析,以CD45/SSC来设门,定义MRD≥1×10-4为阳性,MRD<1×10-4为阴性。

WRF-CMAQ模式采用离线排放源资料输入,污染排放源采用2014年清华大学0.25°×0.25°排放源。利用清华大学排放源清单提供的2014年中国地区人为源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包括SO2、NOx、CO、NH3、NMVOC(挥发性有机物)、PM10、PM2.5、BC、OC、CO2等10种主要大气化学成分,以及CB05和SAPRC-99两种大气化学机制的分组分NMVOC排放数据。

(二)把握关键点,运用“第一种形态”治疗“未病”

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时刻关注干部的思想动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小”抓“早”,及时发现“亚健康”的党员干部,重在预防,做到治“未病”。发挥廉政谈话作用,有计划地开展各层次的廉政谈话,包括新任职廉政谈话。每月开展全员纪律检查,月月通报,月月监督。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和日常监督的全过程,按照“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的原则,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检查,全体人员按照“四种形态”的标准,开展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了自查,防止“四风”反弹,治理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落实上級部署变形走样,隐形变异的“四风”的问题。

(三)高悬考核剑,用绩效考核推动效果应用

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与人事教育部门、绩效办联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四种形态”考核指标,形成合力,确保覆盖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提升效果运用,将各部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纳入到绩效管理和人员效能成绩,实现全面量化。

[ 参 考 文 献 ]

[1]十八届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

[2]杨小平.四种形态理论与应用.第一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与意义》[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7.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9)19-0219-01

*作者简介:王川(1986-),男,汉族,辽宁锦州人,国家税务总局抚顺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纪检组,科员,从事基层税务部门的一线纪检监察工作,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一定的理解。

标签:;  ;  ;  ;  ;  ;  ;  ;  ;  ;  ;  

王川: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浅谈基层税务系统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