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环保法律体系中的举报人保护条款仅有一般条款与内部举报人保护特别条款,条文数量明显偏少且内容构成较为简单,导致无法有效保护环境举报人。从规范分析角度来看,应当对举报人保护一般条款中的不确定概念进行具体化;从实证分析角度来看,应当弥补内部举报人保护特别条款中的法律漏洞,对有违社会生活实际情况的条文予以重构;从法理分析角度来看,应当填补法律后果条款,以明确义务主体未履行举报人保护职责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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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谌杨
关键词: 环境举报,举报人保护,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法理分析
来源: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基金: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规制研究》(KYCX19_1959)
分类号: D922.68
DOI: 10.13358/j.issn.1008-813x.2019.0913.02
页码: 16-19+39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2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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