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优先论文_陈凤山

导读:本文包含了双重优先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让与,地层,债务,中国,原则,债权,修订版。

双重优先论文文献综述

陈凤山[1](2019)在《“双重悖谬”及其解决方案的优先策略——兼谈我为什么对“信托制物业管理”持批评态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几年前,在深圳某机构组织的一次讨论会上,我对"分布式权利"的制度设计提出批评,并指出这实际是"信托制物业管理"的翻版。那是我第一次对"信托制物业管理"公开表示批评态度。当时争论双方并未展开讨论,但我承诺未来会将对信托制物业管理的批评意见成文发表,以求争鸣。不久前,在"肖石客厅"微信群里,(本文来源于《住宅与房地产》期刊2019年10期)

宋天骐[2](2019)在《利益平衡:债权双重让与优先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债权让与行为不是处分行为,债权双重让与的优先性规则不能依据处分行为的性质而定。债权双重让与的规则设计,应平衡两个受让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对恶意造成债权双重让与的当事人给予规制。债权双重让与的优先性,应采用类型化的思维,区分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注意能力,兼顾交易效率和交易安全。表见让与时,不能适用债权的善意取得,第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可向让与人主张。(本文来源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李爽[3](2018)在《浅谈双重优先原则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时的适用可行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非法人营业主体,与其他营业主体相区别的一个显着特征就是投资人在债务清偿时的无限责任,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投资人要以个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但是当投资人的个人债务与企业债务同时存在,并且投资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这时的债务清偿应该适用何种原则、制度,我国法律对此尚无规定,本文认为应该引进双重优先原则,并对其可实施的原因、作用等进行了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5期)

莫莉[4](2017)在《新兴经济体需谨慎应对外部冲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高举保护主义“大旗”的背景之下,2017年的新兴经济体仍将挑战多多。2月9日,国际金融协会(IIF)表示,今年流入新兴经济体的外商直接投资将大幅下滑至3860亿美元,相比3年前,该数据的跌幅接近30%;这也将创下该数据自2008年金融(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7-02-11)

袁航,刘景景[5](2016)在《农村教育培训:非农培训优先还是农业培训优先?——基于收入增长与收入差距缩小的双重视角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的教育培训系统导致农户培训项目参与的"自选择"问题。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克服样本选择偏误,并且基于全国性的农村固定观察点大样本数据分别估计农业培训以及非农培训对样本农户收入的影响。基于收入增长和收入差距缩小的双重视角分析得出非农培训的效果优于农业培训效果。最终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本文来源于《教育科学》期刊2016年03期)

杨会,何莉苹[6](2012)在《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基于实体与程序的双重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直接将租赁房屋出卖于第叁人而承租人事后知悉向法院起诉的,法院除了宣告出租人与第叁人之间的租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之外,能否应承租人的请求而认定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以同等条件成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在优先购买权诉讼中,承租人的请求次数、优先购买权的期限限制、举证责任的承担、诉讼担保的提供、买卖合同的强制执行等等事宜也都需要明确。文章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对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来源于《天津法学》期刊2012年01期)

张守信[7](2004)在《中国地层学史上的“历史优先律事件”和“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 1 0年内 ,中国地层学史上发生过两件大事 :一是“历史优先律事件” ,表现为全国地层委员会具体组织并由其副主任程裕淇主编的《中国地层典》 ,对优先权法则不执行以出版为基础的“出版优先律”而执行不论发表与否仅以“尊重原始命名者”为基础的“历史优先律” ;二是“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 ,在全国地层委员会颁布的《中国地层指南》(修订版 )内对优先律搞双重标准。这两个事件均表现对“优先权法则”国际共识内涵的偏离 ,偏离了以出版为基础的“出版优先律”。尤其不应该的是 ,当人们对“历史优先律”提出异议后 ,全国地层委员会不但不及时纠正“历史优先律”的片面观点 ,相反地却在修订中国地层命名法时 ,为了给“历史优先律”合法化创造条件 ,竟然在《中国地层指南》(修订版 )内 ,对优先权搞双重标准。“历史优先律事件”和“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破坏了地层命名法的标准性 ,颠倒了中国地层命名史 ,干扰了中国地层名称的管理 ,是全国地层委员会的失误(本文来源于《地质科学》期刊2004年03期)

曹洪彬[8](2002)在《双重优先原则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借鉴商法中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双重优先原则,探讨了我国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如何清偿税收债务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涉外税务》期刊2002年12期)

双重优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债权让与行为不是处分行为,债权双重让与的优先性规则不能依据处分行为的性质而定。债权双重让与的规则设计,应平衡两个受让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对恶意造成债权双重让与的当事人给予规制。债权双重让与的优先性,应采用类型化的思维,区分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注意能力,兼顾交易效率和交易安全。表见让与时,不能适用债权的善意取得,第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可向让与人主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双重优先论文参考文献

[1].陈凤山.“双重悖谬”及其解决方案的优先策略——兼谈我为什么对“信托制物业管理”持批评态度[J].住宅与房地产.2019

[2].宋天骐.利益平衡:债权双重让与优先论[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李爽.浅谈双重优先原则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时的适用可行性[J].法制博览.2018

[4].莫莉.新兴经济体需谨慎应对外部冲击[N].金融时报.2017

[5].袁航,刘景景.农村教育培训:非农培训优先还是农业培训优先?——基于收入增长与收入差距缩小的双重视角分析[J].教育科学.2016

[6].杨会,何莉苹.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基于实体与程序的双重视角[J].天津法学.2012

[7].张守信.中国地层学史上的“历史优先律事件”和“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J].地质科学.2004

[8].曹洪彬.双重优先原则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应用[J].涉外税务.2002

论文知识图

8 地震动力作用触发的斜坡崩滑高差效应...5 双重因素导致的坡肩部位优先破坏效应不同权重下加权平均延误变化趋势一12均匀流和优先流概念模型单母或双母接线厂站电气一次系统接线图离线信号周期在线优化的适应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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