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正>ZJCC00-2019-0008通告[2019]5号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9﹞2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为:勤奋路-过境路-双南线-瓯海大道-汤家桥路-江滨东路-府东路-瓯江路构成的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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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
分类号: X51;D625
页码: 2
总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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