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山东省莱芜市271122
摘要:随着各企业的激烈竞争,市场环境和法律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依法治企的理念逐步获得企业的认同,企业法务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完善法务;职业体系;企业发展
引言
党的十九大充分肯定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同时指出企业的发展正逐步由传统企业进入现代化创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企业发展对法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法务对企业的保障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法务职业成为企业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是新时代新经济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在现在互联网经济环境下,法务的功能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1企业法务制度概述
1.1法务制度概念
企业法务是企业内部由企业雇员组成的职业群体,主要负责审查企业经营行为,预防法律风险,处理法律纠纷。现代法务制度是伴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逐步发展和完善的,是以总法律顾问为领导的法务组织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全面参与企业运营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和体系。现代企业法务制度的特点:一是法务工作职能的转变,由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处理法律纠纷的单一职能转变为防控经营风险、为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全程参与企业经营与运作的综合职能;二是法务管理系统的构建,重视法务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价值,建立以总法律顾问领导的法务管理组织。
1.2企业法务制度的发展历程
19世纪后期,企业法务制度在西方产生。1882年,位于美国的美孚石油公司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企业法律部。二战以后,伴随市场的扩大、风险的增多,美国、西欧、日本等国家的企业纷纷设立法务部门,法务工作在企业内部全方位开展,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达到鼎盛。现在,法务机构职责更加明确、分工更加细致、管理更加严密,已成为企业的重要部门,在企业管理和运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伴随改革开放和加入WTO,我国企业法务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2002年,中央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及主要职责。2004年4月,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三个“三年目标”,分别是“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现在,中央企业又开始实施法治工作新的五年规划目标(2015-2019),从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律工作体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依法治企管理体系建设、法律价值创造等六个方面对未来五年企业法制工作做出了部署。相较于国有企业,近几年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几乎深入到国民经济每一个领域,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也逐渐增大,大中型民营企业逐渐意识到依法治企的重要性,一改过去单纯依靠外聘律师的情况,加强企业法务制度建设,聘请专职法律人员、设置专门法律机构,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2新时代背景下法务职业在现代企业中的建议
2.1更加注重法务职业者法律思维的培养
企业中法务职业者与其他群体的职员相比,需要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综合性法律人才的队伍支持。特别是在企业走向现代化以及适应创新化改革的道路上,为企业提供一支技术化和专业化的法务职业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因此要加强法务职业者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思维模式的构建,对于法务职业者养成良好的思维方法、逻辑方法、思维技巧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锻炼和实践法务职业者的法律理性思维,而且可以促进法律人形成法律职业意识、职业品质和职业操守。法务职业者应该养成合理的法律思维,正确运用法律去处理企业争端和矛盾。所以在法治道路的建设中要用法律至上、权利平等等理念去思考和评判一切涉法性企业争议问题,要大力提供和弘扬法律思维理念,运用法律思维更好地协助企业拟定合同、对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处理诉讼与仲裁案件,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等。只有这样,才能将自身对法律的所有认识,转化为帮助企业实现利润的行动,以缩短依法治国的建设进程,促使法治下的企业更好地进行经济建设,为国家繁荣贡献力量。
2.2不断改进工作方式,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
互联网的发展给法务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需要法务部门不断优化工作结构,以适应新时代发展。首先,新时代企业的新需求使得法务工作者难以再照搬以往的工作模式去处理法律问题。注重新时代下政策的动向,在事实问题与法律平衡之间更好地分析。要及时查阅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对知识的了解和敏感度,这样才能在应对新问题时有效地解决。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技术互联和支持,以确保企业安全。以往法务部门只是设计法律内部问题,而现在企业在大数据背景下呈现出了新的态势。这种态势使得企业的数据风险增大,个人隐私在大数据时代面前变得异常透明,敏感信息被非法操控。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法务职业部门的工作,能够使相应的法律合同等关键信息不被泄露,加强数据安全。
2.3全面建设法务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体系
要想顺应当下信息时代的新要求,就需要加强法务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适应企业面向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法务职业中应该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工作原则,同时,根据当下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针对棘手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并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应对措施,在涉及公司重大问题的数据时,建立严格的审核和登陆制度,提升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同时通过应对法律风险,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监管体系,投入到企业的运营中去,防控和动态管控企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法务部门要灵活运用规章进行内部规范,加强相关企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内部规范建设,根据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从规章的层面上进一步明确企业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规则,健全企业内部各种法律合同规范文本、内部控制和管理办法。同时,在法律安全保障方面,进行规范项目管理文本的制定,以防范项目风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其次,法务部门要根据企业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运营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及时修订和制定合同范本,完善合同审核程序,加强合同范本条款的改进,及时参与企业合同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
2.4加快专业法务人才培养进程,提高法务队伍稳定性
法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法务工作的成效,企业法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与所在行业特点,懂业务、懂管理、精通法律法规与诉讼技巧。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企业对高素质法务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首先,加强对法务专业人才的培养,高等院校要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拓展卓越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路径,开展“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企业要重视对在职法务人员二次培养,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其次,提高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待遇与地位,拓宽职业发展路径,确保法务职业群体工作忠诚度与稳定性。
结语
总而言之,法务职业部门的建设,是顺应企业发展的良好尝试,但同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不断改革也对法务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法务部门不断改革和创新并加以完善。笔者坚信随着法务职业的不断进步和逐步完善,法治下的中国企业发展进程和水平定能更加成熟和完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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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永刚.企业法律事务的变化与未来发展方向[J].法人,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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