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彩华[1](2017)在《村庄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研究:支持性社会结构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在家族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发育不足及独居老人面临养老困境的背景下,村庄互助养老的幸福院模式诞生。本文基于对幸福院模式发源地的个案研究,辅之以周边县区幸福院推广案例及农村互助养老的美国"村庄"模式的对比研究,以支持性社会结构为视角,呈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下的社会结构特征及互助养老产生的社会结构基础,表明任何养老方式都是因应一定的社会结构变迁而产生,且养老方式实现的具体形式会伴随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变化;一种养老方式的兴起与延续需要嵌入变迁的社会结构中,且根植于一定的支持性社会结构之上才能可持续发展;兴起与初步发展阶段的养老方式的支持性社会结构通常比较薄弱,若不能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给予支持或引导,新兴的养老方式会在发展中面临夭折风险;因此,应从不同领域主动构建有利于养老方式可持续性的支持性社会结构,其中,政府在政策及政策导向上的保障则是这种支持性社会结构的重要部分。研究发现,老人及其子女固守家庭养老传统和"养儿防老"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互助养老想法的接受,然而,二者在现实中的实践困境暗含着老人及其子女对互助养老的潜在需求,从而为互助养老的动员提供了契机与成功的可能。幸福院模式的类养老机构管理以共同体秩序的形成与维护为基础以利于老人"安全的"生活;家庭导向的柔性管理是幸福院区别于普通机构养老的重要方面,有利于老人"幸福的"生活。幸福院老人的养老需求具有差异性与层次性,生活照料需求可通过老人在日常生活、意外事件及自我管理上的互助互动中满足,家庭起补充作用及疾病等照料;老人的自我管理、政府与社会的参与使老人得到社会尊重的同时产生对幸福院、村庄共同体及社会的归属感,意识到自身价值及对养老问题的社会责任感,这是该模式在养老需求满足上的最高境界。虽然该模式在失能老人照料上有局限,互助养老过程也有矛盾和冲突,但其在满足自理及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要上有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所不具备的优势;并且熟人社会中公共舆论的作用有利于强化家庭的互助养老参与。幸福院推广后的可持续发展受多方因素制约,并由此产生诸多非预期性政策后果;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要在根据实际进行调适以嵌入当地社会的基础上,引导有利于幸福院发展的支持性社会结构的构建,主要通过社会文化领域内养老观念的转变、养老需求的满足及幸福院管理,经济及政治领域内的经费支持与政府政策保障来实现。家庭养老是我国社会文化传统的基因,在社会发展中有持久存在的特性;但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家庭养老的内容和形式会产生变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形势下,幸福院模式以"家庭养老社会化"形式分担家庭的养老责任,与其他养老方式组成养老方式综合体系,使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养老方式的组合以实现在地养老。幸福院模式及"村庄"模式的发展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走向启示如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应以需求为导向逐步由现金保障走向服务保障;构建"在地养老"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类机构养老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与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机构养老以医护型与养护型为发展方向,与社区类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分担养老责任;鉴于基于家庭照料的居家养老将是未来农村老人的主要养老方式,且家庭仍是失能老人照料的重要主体,发展"医养结合"式居家养老有利于延缓老人失能阶段的到来,提高老人(尤其是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此外,还应重视老人社会参与以利于其心理健康及精神需要的满足。
徐俊[2](2015)在《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现状及观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和长期实行是1970年代以来影响中国社会和家庭最为重大的事件之一。这一政策催生了数以亿计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和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长大成人,他们的父母也渐渐老去。20多年前,有学者曾指出,独生子女与其父母共处还是分离将是影响独生子女父母老年生活的关键因素。10多年前,学术界又发出家庭养老“独生子女靠得住吗”的疑问。如今,数以千万计的独生子女父母已经步入老年行列。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养老现状和养老观念如何,这几乎是所有研究者在探讨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时必须作出回应的两个方面。建国后“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发展模式导致了难以消弭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在此背景下,如果说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存在困难,那么,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面将面临着更多、更大的难题。本文立足于探索性、前瞻性视角,通过对江苏、四川农村720名中老年人的抽样调查,以同龄的非独生子女父母为参照,基于调查对象的个体和家庭特征分析,对两类父母的家庭养老支持现状及养老观念进行统计描述和比较分析,运用多元统计方法,对相关核心变量进行包括子女身份在内的影响因素研究,得出如下三方面结论。第一,农村第一代已婚独生子女父母和非独生子女父母在个体和家庭特征上呈现出差异多于相似的特点。独生子女父母比非独生子女父母年龄轻、学历高,独生子女父母在婚者超过非独生子女父母,身体状况也明显好于非独生子女父母。长子女的性别、年龄、学历、有无孩子以及是否和父母同住与是否独生子女具有显着的相关。研究表明,已婚的独生子女和父母同住的比例大大超过非独生子女中的长子女。但是,独生子女父母和非独生子女父母在是否和子女同住上并无显着的差别。两类父母在经济收入上主要靠自己挣得,子女提供的比例较小,没有显着差别。在家庭年纯收入上,独生子女父母好于非独生子女父母。两类父母在是否办过医保、社保上没有显着差别。第二,子女身份对农村父母家庭养老支持的相关维度影响不一。子女身份是影响父母当前居住方式和居住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相比于非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对居住要求更高、更有可能和子女分住。子女身份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的日常生活支持,两类父母之间没有显着的差异。但是相比于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婚后对父母支持的变化更加积极。在亲子经济互动中,总体上子代的支持力大于亲代,但是独生子女父母和子女之间呈现出多予少取的特点。在亲子情感互动中,独生子女和父母的互动频度显着大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身份对于父母照顾子女小家庭没有显着影响。独生子女父母和子女的家庭关系显着好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在生活满意度上显着高于非独生子女父母,但是子女身份对其影响作用并不显着。第三,两类父母在养老观念上具有趋同化的倾向。在养老意愿上,独生子女父母希望和子女同住的比例显着高于非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依靠对象上指望子女的比例显着低于非独生子女父母。两类父母在居住地点安排、养老经济打算、子女经济支持期望上没有显着差别。子女身份对于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养老问题担心度显着大于非独生子女父母。两类父母在子女能否赡养、经济能否支持、生病能否照顾及年老是否孤寂上并无显着差别。子女身份对父母的养老总体心态没有显着的影响作用。两类父母均认为,当前和未来养老的困难主要集中在经济供给和生活、生病照料上,没有显着差别。两类父母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较低,均未超过20%,独生子女父母略高于非独生子女父母,二者没有显着差别。在若干具体养老观点的认识上,两类父母没有显着差别。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孝顺程度的评价显着好于非独生子女父母,但子女身份对其并无显着影响。这种趋同化的倾向可能主要缘于两类父母共同生活于相对传统的社区文化情境之中。研究结果表明,相比非独生子女父母,农村第一代已婚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现状呈现出喜忧参半的特点。在子女养老支持、自我养老的主客观条件等方面,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占有一定的优势,这将有助于他们的晚年养老生活。本项研究认为,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农村同样存在,并且性质可能更加严重,只是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尚未大规模进入老龄阶段,所有的问题尚处于潜伏状态,已有的问题也只是初露苗头。对于本项研究得出的结论必须持谨慎的态度。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可能在未来5~10年集中显现,其发生的可能以及性质的大小将取决于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程度、子女和父母的居住方式、子女养老供给的能力和意愿、父母的养老准备情况以及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度等各种宏微观因素。因此,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必须未雨绸缪,改变传统养老观念,尽早在身体、经济、思想上做好准备,为“独立养老”积极储备条件。年老时通过自理和夫妇互助度过晚年生活。同时,政府和社会应该为独生子女父母提供经济和社会服务上的有力支持。因为他们为计划生育作出了牺牲和贡献;为人子女者应尽孝养之责,为父母提供基本的养老支持,特别是非经济性的支持。
程杰[3](2013)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法律规制》文中研究指明根据2011年4月28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是118.06,严重超过国际正常值域107,我国人口问题已由高速增长的数量问题转变为性别严重失衡的结构问题,成为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严重威胁着未来人口的再生产和社会稳定,威胁着婚姻、家庭、经济发展和卫生决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成为我国在21世纪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本文侧重从实际着眼,在参考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求对综合治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提出具有实用价值的法律对策和建议。本文除了导言与结语部分外,共分为五章:第一部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概况及危害”,介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概念,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以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危害。第二部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成因”,从传统文化、经济、生物技术、生育政策等角度分析,找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木原因。第三部分“相关国家的经验启示”,介绍和我国文化传统相近,也出现过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亚洲国家(韩国、印度、)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变动特征,以及治理的法律对策,对我国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法律规制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必要性”,从对女性权利保护不足的相关法律、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养老保险不足、法律规制“选择性别堕胎”行为的缺陷、行政执法问题作出分析,指出法律规制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必要性。第五部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法律完善”,从促进男女平等,社会保障,选择性别堕胎行为,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几个方面提出法律完善的建议。
徐俊[4](2012)在《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面对我国社会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和老年家庭的空巢化浪潮以及经济不发达和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具体国情,"未富先老"已成为一道待解的世纪难题。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将成为解决中国老年人口问题的关键所在。其中,数以千万计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成为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及其保障的特殊群体。文章基于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等重要概念的界定,系统回顾了目前相关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及其结论,并就相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简要评价和探讨,以期引发更多的研究者参与讨论。
曾若存[5](2012)在《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 ——以乐山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截止到目前,中国的独生子女数量已逼近一亿,是世界上独生子女数量最多的国家。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执行的30年以来,一方面确实有效控制了我国人口的泛滥增长,但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1979年以来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将面临许多相关的问题。其中,独生子女的父母养老问题尤为显着,特别是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中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中老人担忧的自身养老问题比城市地区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更加强烈。由于农村地区比城市地区更严格的执行晚婚晚育,造成了农村地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平均年龄比城市地区独生子女的父母平均年龄大,这样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中老年人的养老就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情况。在我国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大背景下,笔者基于文献查阅、问卷调查、观察访谈等方法,走访了四川省乐山市辖区的农村地区,以乐山市为例,探讨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本文的问卷调查从2011年6月底起,至2011年8月底结束,历时近3个月。调查范围是位于四川盆地西南位置的乐山市辖区内农村地区。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50份,回收有效问卷201份,有效问卷回收率80.4%。运用SPSS数据统计分析软件,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出了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养老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四川省现行的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和国内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从而提出了解决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养老问题的对策。本文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研究综述;第二,相关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第三,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及分析;第四,针对这些问题和原因所提出的对策。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关于养老普遍存在以下问题:老人经济收入低,不足以满足日常生活开销及医疗支出;老人患病或其他无法自理情况下,独生子女没有足够精力与时间照顾;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作用不明显;老人感到孤单,无人陪伴。对于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主要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基础产业,以经济带动内需,提高农业生产的吸引力,留住或挽回外出务工的年轻劳动力;政府加大社区养老的投入,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系统管理和维护,完善相关制度;政府部门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并引入津贴补助,让农民朋友患病有去处,治疗有效果,负担有降低。细化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管理体系,做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的办理流程和管理细则。同时,从小教育子女,加强敬老孝道的文化熏陶。这样才有望更好的解决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问题。
徐俊,风笑天[6](2011)在《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数以亿计的独生子女人口,数量庞大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渐次跨入老龄行列,现实的养老困境和养老风险正在迫近第一代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和家庭,中国即将迎来"独子养老"时代。其中,独生子女空巢家庭可能会面临更多、更大的养老问题,尤其是那些独生子女残缺家庭。文章基于现有研究所集中论述的问题做出评述,并就所关心的有关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探讨。
杜本峰[7](2011)在《我国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实施情况调查报告》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着诸多风险,今天我们在考虑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时,应该优先考虑对这一重点人群实行重点突破。以实际调查数据和各试点单位数据,在进行分析计划生育保险的赔付率、各险种的参保比例、保费来源的比例以及赔付率等方面基础上,对计划生育保险的实施情况进行简单评估,并就计划生育保险平稳运行提出若干建议。
洪娜[8](2011)在《中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研究》文中提出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发展态势呈现出较以往更为复杂的局面,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失衡等。与此相应,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也已从最初控制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逐步转移到如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尤其在进入新的世纪以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逐步成为合理引导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一项重要机制,并已被实践证明是更易于为群众所接受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方法。正因如此,深入研究我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全面系统认识计划生育相关理论并不断充实其内涵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本文基于翔实的历史资料和统计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补偿机制与导向机制两个视角,着重探讨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系统梳理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时空发展历程。其次,深入分析了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及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四个方面的影响作用。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发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思路和建议。本文重点对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引导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及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研究发现:(1)现行旨在控制人口数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引导群众生育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辅助作用,即在目前影响各省区稳定现行低生育水平的综合因素中,利益导向政策仅能起到“不让计划生育家庭不满意”、“使违反计划生育家庭有所顾忌”的作用,其自身的激励功效小于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与此同时,研究还发现,同以往人们所预期的并不一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控制人口数量的影响并未出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低下的地区其效应表现得越显着的现象。(2)现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力度尚不能与环境、食品因素的影响相比,加之近年来出生缺陷的检测更为精细,使得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而且,由于我国很多地区旨在提高人口素质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际用途发生了改变,导致目前这一方面的利益导向政策对独生子女身体素质的影响很微弱。(3)对“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地区的分析结果表明,这些地区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不能完全寄希望于现有的奖励扶助政策,还需加强完善婚嫁习俗、养老保障、男女同工同酬等社会和经济制度。(4)我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补偿性功能已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这一点已得到各界的共识。但是,根据本文分析结果可知,不应不加区别地继续强化各类计划生育补偿功能,而需加强对重度残疾独生子女与计划生育手术严重并发症、后遗症患者及其家庭的补偿力度;同时也要注意有关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对未来符合法律法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家庭生育数量的误导。(5)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对现有相关理论在我国的适应性的分析表明,基于微观人口经济学理论提出的孩子成本-效益理论、孩子质量-数量替代理论对我国农村居民生育行为的解释力较有限。
鲍常勇[9](2010)在《新时期完善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解决好人口问题,做好人口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手段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越来越重要。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当前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要求存在差距的情况下,运用经济手段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成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推进。首先,本文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家以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口发展的科学论述的基础上归纳出了科学人口发展观,以此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本文认为,科学人口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家以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对人口问题科学论述的总结。其基本内涵是:以人为本是核心,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是手段,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途径,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目的。同时,国内外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理论和实践也为新时期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其次,本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行了理论界定,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涵、原则、功能、特征、制度机理和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从我国人口发展历程、人口政策的演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转变等角度论述了我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导向机制建设和完善的历史必然性。再次,本文全面论述了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讨论了国外生育决策理论和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经验教训及其对我国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借鉴意义。最后,本文就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构建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结合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的实证分析,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总体要求、政策设计,以及核心、拓展、保障和决策协调等四项基本制度。
张敏[10](2010)在《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构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既关乎我国广大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基本权利的实现,也关乎到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稳定实施,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对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选题依据、研究现状、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的主要方法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对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论述。在对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范畴界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特征,并以具有不同权利义务内容的主体为对象,对中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进行了检视。第三部分对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进行了多角度的学理分析。本文主要从法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伦理学四个层面对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学理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层次和体例提出了自己的思路。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对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进行了探索性的阐述。本文认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应是一个包含社会保险基本法、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专门法以及地方法规组成的法律制度体系。在具体制度设计中,本文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一般规定、基金筹集法律制度、基金运营法律制度和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二、潍坊市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潍坊市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村庄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研究:支持性社会结构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基于实地调研的研究兴趣转变 |
1.1.2 基于对农村家庭养老困境的回应 |
1.1.3 基于对国家政策导向的回应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内相关研究述评 |
1.2.2 国外互助养老研究述评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互助养老与在地养老 |
1.3.2 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 |
1.3.3 空巢老人、留守老人与独居老人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的历史背景与现实情境 |
2.1 支持性社会结构变迁下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
2.1.1 晚清时期 |
2.1.2 民国时期 |
2.1.3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 |
2.1.4 改革开放至工业化、城镇化时期 |
2.1.5 小结:传统家庭养老基于社会结构变迁的现代调适 |
2.2 前屯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式微及现实困境 |
2.2.1 前屯村概况 |
2.2.2 前屯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变迁 |
2.2.3 前屯村家庭养老的现实困境:独居老人死亡案例 |
2.3 小结:传统家庭养老变迁下独居老人的养老困境与出路 |
第三章 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产生的制度与实践空间 |
3.1 生存型保障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
3.1.1 社会保险制度 |
3.1.2 社会救助制度 |
3.1.3 社会福利制度 |
3.2 农村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困境 |
3.2.1 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供给缺位 |
3.2.2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探索与困境 |
3.3 法律对家庭养老的弱约束 |
3.4 小结 |
第四章 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的产生与组织管理机制 |
4.1 组织化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的产生 |
4.1.1 萌芽:回应独居老人养老保障的缺位 |
4.1.2 动员:传统养老观念与现实养老需求的博弈 |
4.1.3 实践:养老保障资源的整合 |
4.1.4 小结 |
4.2 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的组织管理机制 |
4.2.1 老年人自我管理的组织结构 |
4.2.2 类机构养老的刚性管理 |
4.2.3 家庭导向的柔性管理 |
4.2.4 村委会、政府与幸福院的组织管理 |
4.2.5 小结 |
第五章 幸福院模式的互助养老机制 |
5.1 互助养老中的经济支持 |
5.1.1 幸福院老人的基本特征 |
5.1.2 老人互助养老的经济支持 |
5.1.3 小结:互助养老成本效益 |
5.2 需求导向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籍 |
5.2.1 老老互助 |
5.2.2 家庭参与 |
5.2.3 政府与社会参与 |
5.2.4 小结 |
5.3 互助养老的机制失灵:冲突与排斥 |
5.3.1 个人习惯及其与公共秩序的冲突 |
5.3.2 基于身份认同的社会排斥 |
5.3.3 小结 |
5.4 互助养老的限度: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的困境 |
第六章 农村居家互助养老的美国案例及启示 |
6.1 "村庄"模式的产生与发展 |
6.1.1 现实背景 |
6.1.2 产生与发展状况 |
6.2 组织运行:基于13个"村庄"的分析 |
6.2.1 "村庄"概况 |
6.2.2 运行资金与会员招募 |
6.2.3 互助养老服务的需求与供给 |
6.2.4 组织与管理 |
6.3 "村庄"模式与"幸福院"模式的比较分析 |
6.4 小结:美国农村互助养老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七章 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探讨 |
7.1 政策支持下的模式推广与发展 |
7.2 推广型幸福院的自我调适与非预期政策后果 |
7.2.1 幸福院管理运行的自我调适 |
7.2.2 幸福院管理运行的非预期政策后果 |
7.2.3 小结:推广型幸福院的经验与教训 |
7.3 幸福院模式的可持续性探讨:支持性社会结构的构建 |
7.3.1 养老观念的转变与养老需求的满足 |
7.3.2 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
7.3.3 老年人内生性领导力的培育与调动 |
7.4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1.1 家庭养老:社会文化传统的基因与互助养老的基础 |
8.1.2 村庄互助养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及当代调适 |
8.1.3 农村养老方式综合体系:生命历程视角的养老方式选择 |
8.2 政策启示 |
8.2.1 需求导向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转型:现金型走向服务型 |
8.2.2 机构养老的专业化与类机构养老的社区化 |
8.2.3 "医养结合"式居家养老与健康老龄化 |
8.2.4 老年社会参与与积极老龄化:再寻生活的意义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现状及观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一般养老理论研究 |
二、农村养老实践研究 |
三、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研究 |
四、总体性评价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核心框架 |
二、基本概念和操作化 |
三、样本获取及其概况 |
四、拟采用的统计方法 |
第四章 调查对象个体和家庭特征分析 |
一、调查对象的个体特征分析 |
二、调查对象的子女情况分析 |
三、调查对象的经济状况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独生子女父母居住状况研究 |
一、居住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二、居住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支持研究 |
一、子女日常生活支持研究 |
二、子女婚后支持变化研究 |
三、亲子之间互动支持研究 |
四、父母的生活满意度研究 |
五、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意愿研究 |
一、养老方式选择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二、养老依靠选择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三、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心态和认识研究 |
一、养老心态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二、养老认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三、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和讨论 |
一、研究的基本结论 |
二、对研究发现的讨论 |
三、研究的局限和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读博期间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3)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主要内容和研究的创新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概况及危害 |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概念 |
(一) 出生人口性别比 |
(二) 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范围的研究 |
(三)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值域 |
二、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 |
(一)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 |
(二)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主要特征 |
三、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 |
(一) 加剧性别歧视 |
(二) 危害人口再生产 |
(三) 危及社会安全 |
(四) 破坏婚姻家庭 |
第二章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成因 |
一、传统文化因素 |
(一) 男性偏好的影响 |
(二) 重男轻女思想 |
二、经济因素 |
(一) 农村社会保障滞后 |
(二) 中西部的现实 |
三、生物技术因素 |
(一) 性别检测技术的普及 |
(二) 选择性别堕胎行为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直接原因 |
四、计划生育政策的诱发 |
(一) 计划生育政策的漏洞 |
(二) 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结果 |
第三章 相关国家的经验启示 |
一、韩国、印度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措施分析 |
(一) 韩国 |
(二) 印度 |
二、韩国和印度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启示 |
(一) 政府刑事立法 |
(二) 男女平等的宪法思想教育 |
(三) 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建设 |
(四) 制定公共政策 |
第四章 法律规制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必要性 |
一、女性权利保护的不足 |
(一) 女性就业权方面 |
(二) 退休体制方面 |
(三) 女性胎儿出生权的漠视 |
二、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养老保险滞后 |
(一) 建立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养老原因分析 |
(二) 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
三、法律规制“选择性别堕胎”行为的缺陷 |
(一) 行政法相关规定的缺陷 |
(二) 刑事法律相关规定的缺陷 |
四、行政执法问题分析 |
(一) 执法不力 |
(二) 执法不公 |
第五章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法律完善 |
一、促进男女平等 |
(一) 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
(二) 完善女性就业权利的法律制度 |
(三) 统一生育二胎制度促进生育平等 |
二、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保障立法 |
(一) 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保障的特点 |
(二) 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 |
三、选择性别堕胎行为的刑法规制 |
(一) 选择性别堕胎行为立法争议 |
(二) 选择性别堕胎行为立法根据 |
(三) 选择性别堕胎行为入罪的立法模式 |
四、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
(一) 强化依法行政 |
(二) 加强行政监督 |
(三) 严格孕情行政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 |
(一) “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界定 |
(二)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界定 |
三、目前相关研究集中探讨的论域 |
(一) 理论方面的探讨 |
1. 以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为主题展开的相关论述 |
2.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风险及对策分析 |
3.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研究 |
(二) 实证研究分析 |
1. 以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 |
2. 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 |
四、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的思考 |
(一) 简短的评价 |
(二) 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
1. 关于研究方法的考量 |
2. 关于第一代独生子女数量及分布问题 |
3. 关于研究分类问题 |
4. 关于对策研究的系统性、宏观性思考 |
(5)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 ——以乐山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内容与目标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目标 |
1.4 可行性研究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独生子女家庭 |
2.1.2 养老保障 |
2.2 相关理论概述 |
2.2.1 孩子的成本—效用分析 |
2.2.2 生命周期理论 |
2.2.3 财富流理论 |
第3章 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现状与问题 |
3.1 概述 |
3.2 调查可行性 |
3.3 调查情况 |
3.3.1 性别和年龄 |
3.3.2 文化程度 |
3.3.3 家庭经济条件 |
3.3.4 身体健康状况 |
3.3.5 心理状况 |
3.3.6 调查对象的养老忧虑分析 |
3.3.6.1 养老方式的选择 |
3.3.6.2 养老预期困难 |
3.3.7 养老担心度影响因素 |
3.3.7.1 相关性分析 |
3.3.7.2 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分析 |
3.4 典型案例 |
3.4.1 案例一 |
3.4.2 案例二 |
3.4.3 案例三 |
3.4.4 案例四 |
3.5 典型案例分析 |
3.6 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养老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成因分析 |
4.1 经济收入低,不足以满足日常生活开销及医疗支出 |
4.2 患病或其他无法自理情况下,独生子女没有足够精力与时间照顾 |
4.3 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作用不明显 |
4.4 老年人感到孤单,无人陪伴 |
第5章 国内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相关经验 |
5.1 四川省农村地区养老保障相关问题 |
5.1.1 四川省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制主要情况 |
5.1.2 四川省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制的问题 |
5.2 国内关于独生子女养老负担问题的经验 |
5.2.1 广州市 |
5.2.2 潍坊市 |
5.2.3 云南省 |
5.3 各地独生子女养老负担政策对四川省的启示 |
第6章 解决四川省乐山市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对策 |
6.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
6.2 政府加大社区养老的投入 |
6.3 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系 |
6.4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引入津贴补助 |
6.5 加强敬老孝道的文化熏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调查问卷 |
(6)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现有研究集中论述的问题及其结论 |
(一) 有关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方式研究 |
1. 居住方式、养老方式研究 |
2. 养老内容、养老意愿研究 |
(二) 有关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境和风险研究 |
1. 养老困境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 |
2. 几类特殊家庭的养老风险研究 |
(三) 独生子女家庭计生保障问题研究 |
1. 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问题实证研究 |
2. 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政策研究 |
三、简要的评价及若干有待探讨的问题 |
(一) 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价 |
(二) 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商榷的问题 |
1. 关于比较研究方法的思考 |
2. 其他相关问题的思考 |
(7)我国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实施情况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 引 言 |
二、计划生育保险试点的实施情况与问题 |
(一) 试点保险种类 |
(二) 覆盖面 |
(三) 筹资模式 |
(四) 赔付率 |
三、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保险体系平稳运行的思考与建议 |
(一) 强化利益引导机制, 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创新, 加强计划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的衔接 |
(二) 逐渐完善制度规范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简化理赔程序 |
(三) 充分利用农村的相关政策, 实现这些政策在计划生育家庭方面的延伸和扩展, 利用普惠+优惠政策, 创新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救助政策的落实机制 |
(四) 完善计划生育保险制度, 确立农村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地位 |
(8)中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概念辨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主题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研究回顾 |
2.1.1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出台动机 |
2.1.2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内涵和功能 |
2.1.3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道义评价 |
2.1.4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效果 |
2.1.5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存在的问题 |
2.1.6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建议 |
2.2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理论基础 |
2.2.1 西方相关理论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理论研究 |
2.3 文献研究简评 |
第三章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发展历程 |
3.1 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的变迁 |
3.1.1 意愿生育子女数量 |
3.1.2 意愿生育子女性别 |
3.2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发展演变 |
3.3 小结 |
第四章 旨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利益导向政策 |
4.1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建立的背景 |
4.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过程 |
4.2.1 节育手术费减免 |
4.2.2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 |
4.2.3 独生子女就学就业优先优惠 |
4.2.4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扶持 |
4.2.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4.2.6 参加社会保障优先优惠 |
4.2.7 经济处罚及行政党纪处分 |
4.3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控制人口数量的影响 |
4.3.1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因素与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因素对生育水平影响的简化路径分析 |
4.3.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控制人口数量作用的定量分析 |
4.3.3 不同类型地区的利益导向政策与计划生育工作效果的交互分析 |
4.4 小结 |
第五章 旨在提高人口素质的利益导向政策 |
5.1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建立的背景 |
5.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过程 |
5.2.1 独生子女保健费(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5.2.2 独生子女保险 |
5.2.3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
5.2.4 生育保险 |
5.3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提升人口素质的影响 |
5.3.1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因素与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因素对人口素质影响的简化路径分析 |
5.3.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提升出生人口素质的影响 |
5.3.3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提升独生子女身体素质的影响 |
5.4 小结 |
第六章 引导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的利益导向政策 |
6.1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演变过程 |
6.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过程 |
6.2.1 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给予奖励优惠政策的试点 |
6.2.2 全面实施引导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的利益导向政策 |
6.3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引导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的影响 |
6.3.1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因素与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因素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影响的简化路径分析 |
6.3.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影响的逻辑分析 |
6.3.3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影响的实证分析——以四个"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县为例 |
6.4 小结 |
第七章 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 |
7.1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建立的背景 |
7.2 相关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过程 |
7.2.1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患者帮扶 |
7.2.2 独生子女不幸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
7.2.3 计划生育公益金 |
7.3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政策的影响 |
7.3.1 普惠型福祉制度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影响的简化路径分析 |
7.3.2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政策影响的效果分析 |
7.3.3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政策的理论探讨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前景展望 |
8.1 主要结论及政策含义 |
8.2 研究不足及未来走向 |
附录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相关的重要官方文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9)新时期完善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由和意义 |
(一) 选题的缘由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现状评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评述 |
(二) 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 根本研究方法 |
(二) 具体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点和难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五、研究思路和框架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框架 |
第一章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理论界说 |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涵和功能 |
(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涵 |
(二)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功能 |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目的和特征 |
(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目的 |
(二)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特征 |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机理和评估 |
(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机理 |
(二) 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评估 |
第二章 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根据和意义 |
一、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论根据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家关于人口发展的利益导向思想 |
(二)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人口发展的利益导向思想 |
(三) 胡锦涛关于人口发展的利益导向思想 |
二、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现实根据 |
(一) 新时期我国人口发展的新特征 |
(二) 新时期我国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面临的新问题 |
(三) 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遇到的新情况 |
三、新时期完善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意义 |
(一) 有利于现阶段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突出问题 |
(二) 有利于加大鼓励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力度 |
(三) 有利于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
第三章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利益导向机制的历史发展 |
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历史发展的背景 |
(一)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历史发展的人口演变背景 |
(二)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历史发展的人口政策的演变背景 |
二、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历史发展的过程和特点 |
(一)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历史发展过程 |
(二)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历史发展的特点 |
三、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成就 |
(一) 推动了群众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转变 |
(二) 增强了人口自身发展的协调性 |
(三) 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四) 密切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
第四章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 中国特色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理论体系不健全 |
(二) 利益导向制度性措施不完备 |
(三) 利益导向政策执行责任主体不明确 |
(四)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经费投入总体不足 |
(五)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基础数据不充分 |
二、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 某些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深刻 |
(二) 历史文化环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带来新挑战 |
(三)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法律依据不明确 |
(四) 有些群众对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忧虑 |
第五章 国外生育决策理论及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经验教训 |
一、国外生育决策理论评析 |
(一) 孩子成本—效用理论评析 |
(二) 孩子数量—质量替代理论评析 |
(三) 孩子供给—需求理论评析 |
(四) 代际财富流理论评析 |
(五) 其他家庭生育决策理论评析 |
二、国外实施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经验教训 |
(一) 印度实施利益导向生育政策的经验教训 |
(二) 俄罗斯实施利益导向生育政策的经验教训 |
(三) 美国实施利益导向生育政策的经验教训 |
(四) 日本实施利益导向生育政策的经验教训 |
三、国外理论与实践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 要符合本国国情 |
(二) 要符合经济发展水平 |
(三) 要突出以人为本 |
(四) 要辅之以法律、精神等手段 |
第六章 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构建 |
一、新时期我国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总体要求 |
(一) 新时期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指导思想 |
(二) 新时期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基本原则 |
(三) 新时期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主要目标 |
二、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政策设计 |
(一)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政策设计的立足点 |
(二)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政策体系架构 |
三、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制度构建 |
(一)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核心制度 |
(二)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拓展制度 |
(三)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保障制度 |
(四)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决策协调制度 |
四、树立科学人口发展观 |
(一) 科学人口发展观的内涵 |
(二) 树立科学人口发展观的重要意义 |
参考文献 |
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工作经历及成果 |
后记 |
(10)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为防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 |
1.1.2 为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稳定实施提供配套制度支撑 |
1.1.3 为完善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打开一个突破口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比较分析法 |
1.4.3 实证研究法 |
第2章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相关基本理论问题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社会养老保险 |
2.1.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2.1.3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及其法律制度 |
2.2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关系 |
2.2.1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
2.2.2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客体 |
2.2.3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内容 |
2.3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 |
2.3.1 国家有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
2.3.2 地方对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
第3章 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学理分析 |
3.1 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
3.2 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社会学分析 |
3.3 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政治学分析 |
3.4 建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伦理学分析 |
第4章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层次与体例 |
4.1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层次 |
4.1.1 社会保险基本法 |
4.1.2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保险专门法 |
4.1.3 地方立法 |
4.2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体例 |
第5章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 |
5.1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5.1.1 生存权保障原则 |
5.1.2 与基本国情相适应原则 |
5.1.3 个人、集体、国家共同负担原则 |
5.1.4 建立个人账户、互济互助、储备积累的原则 |
5.1.5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 |
5.2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 |
5.2.1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一般性规定 |
5.2.2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法律制度 |
5.2.3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法律制度 |
5.2.4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四、潍坊市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村庄互助养老幸福院模式研究:支持性社会结构的视角[D]. 张彩华. 中国农业大学, 2017(08)
- [2]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现状及观念研究[D]. 徐俊. 南京大学, 2015(01)
- [3]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法律规制[D]. 程杰. 昆明理工大学, 2013(02)
- [4]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J]. 徐俊. 西北人口, 2012(03)
- [5]四川省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 ——以乐山市为例[D]. 曾若存. 西南交通大学, 2012(10)
- [6]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研究[J]. 徐俊,风笑天. 人口与经济, 2011(05)
- [7]我国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实施情况调查报告[J]. 杜本峰. 保险研究, 2011(09)
- [8]中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研究[D]. 洪娜. 华东师范大学, 2011(11)
- [9]新时期完善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研究[D]. 鲍常勇. 武汉大学, 2010(05)
- [10]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张敏. 西南大学,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