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传递证券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分析师,信号,资本市场,证券,价格,盈余,大宗。
传递证券论文文献综述
朱凯,卫勇,闵操[1](2018)在《金融创新中的信号传递机制——基于上汽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以案例分析的方法,检验了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信号传递及其作用机制。作为中国早期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发行者,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价格机制和各种非价格机制,以缓解金融创新中引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文章以此为案例,着重比较分析在现实的金融市场中,价格机制和非价格机制的信号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在可以连续发行证券的情况下,以价格作为金融创新的信号传递更为有效,公司到期偿付行为是信号机制有效发挥的基础。研究结果支持了Welch(1989)的理论,也为中国的市场实践和金融监管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本文来源于《会计与经济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钟子英[2](2018)在《证券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动机分析——基于信号传递与声誉假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2006-2011年分析师研报数据,检验了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动机。研究发现:声誉和信号传递假说有效解释了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动机。为了维护既得声誉,声誉越高的分析师越不可能披露目标价格;而为了向市场传递信号,内在能力越高的分析师越可能披露目标价格。且声誉与内在能力对分析师是否报告目标价格的行为决策具有交互作用,分析师的对低(高)声誉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可能性有(无)显着的正向影响。(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8年17期)
王明涛[3](2018)在《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与市场信息传递效率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析师作为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信息传递者,拥有全面的金融知识、信息获取渠道以及市场判断能力,通过分析宏观市场与企业经营情况,能够向投资者传递市场和公司层面信息,减少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偏离问题,在增加市场信息传递效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起步较晚,证券分析师行业成熟度较低,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尚不健全,分析师规模较少,研究范围和方法仍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内学者逐渐关注分析师对市场运行效率影响的研究,在我国分析师行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证券分析师在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方面有待进一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验证。本文以2014-2016年深证A股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样本,研究分析师盈余预测对证券市场信息传递效率的影响。研究表明,分析师盈余预测人数越多,股价同步性越低,分析师盈余预测能够有效传递公司层面特质信息,而不是简单的基于市场基本面进行预测分析,增加了股价中的信息水平。分析师盈余预测人数越多,能够向市场传递的公司层面信息越多,对上市公司盈余水平的判断依据越多,预测准确率就会越高,这也进一步说明股价同步性降低是由于分析师向市场传递了公司层面信息,而不是因为增加市场“噪音”造成的。当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与分析师预测存在显着差异时,业绩预告能够向市场传递未被预测的信息,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且利空消息影响程度远高于利好消息。此外,本文采用2SLS和替换变量的方法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定性检验,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实证结果。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和分析师行业的发展背景,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分析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证券市场信息传递效率。(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8-05-01)
陈晨[4](2017)在《证券市场多层次传递型内幕交易犯罪认定难点研析及理论辨正》一文中研究指出多层次传递型内幕交易主体认定应摒弃"身份要件"思路,以行为作为识别基础;内幕交易行为应含"利用"内幕信息要件,综合判断交易异常性,采用法律推定规则予以认定;应结合内幕信息要素特征,区分传递中信息变化乃至失真的实质性影响;对不同类型知情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模式宜作统一规制,以相关证券交易实际发生作为刑事追责的前提条件。未参与交易获利的内幕信息传递人员、多层传递中初始信息传递人员均有相应的违法所得计算规则。适用推定认定传递型内幕交易行为应遵从其法定认知路径并严守适用界限。(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6期)
蔡宗琦[5](2016)在《银河证券:破除不利传言 传递决心信心》一文中研究指出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解读了证监会主席刘士余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的相关表述。他认为整体来看,向市场传递了改革的决心与建设健康资本市场的信心。破除了很多短期不利于市场的传言,明确了市场长期改革的方向。对市场关心的主要问题集中给(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6-03-15)
蔡宗琦[6](2016)在《明确方向传递信心 加强证券监管大势所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12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的“首秀”获得各方舆论好评。面对注册制、反思异常波动及熔断机制等市场高度关切的话题,不回避、不推诿,给出了超乎此前媒体预期的信息量。有市场人士指出,其向市场传递了改革的决心与建设健康资(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6-03-14)
肖玉航[7](2014)在《“佣金宝”传递证券营业部变局信号》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随着国金证券携手腾讯推出的“佣金宝”0.2‰佣金率开户,再次点燃了消停近叁年的证券经纪业务的价格战。实际上,考虑到证券公司在交易过程中,要向交易所交纳0.15‰~0.18‰的规费和营业部自身缴纳的营业税,0.2‰佣金率几乎可以被视作“零佣金”。然而(本文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期刊2014-03-20)
袁春生,唐松莲,汪涛武[8](2013)在《证券分析师舞弊警示能力及其信息传递方式——基于证监会处罚公告的经验证据》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用2005—2011年间被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舞弊公司及未舞弊公司为对象,考察分析师是否具备舞弊警示能力,以及通过何种方式向市场传递舞弊警示信息。研究发现:与未舞弊公司相比,舞弊公司初始舞弊发生前一季度末、舞弊期初季度末以及舞弊结束季度末的分析师评级往往较低,但舞弊发生前二季度末的股票投资评级,以及跟踪分析师数量并无显着差异;跟踪分析师数量越多,舞弊公司的股票投资评级越低。结果表明,分析师具备一定的舞弊警示能力,有效的舞弊警示信息传递方式是分析师评级而非跟踪分析师数量,跟踪分析师数量更可能是分析师具备舞弊警示能力的重要原因而不是公司舞弊所引致的分析师自选择结果。(本文来源于《财贸研究》期刊2013年06期)
张月光[9](2013)在《通道化、同业转让、类证券化兴起 P2P异变加剧风险传递》一文中研究指出P2P网贷行业已经到了穷则思变的关键时刻。 今年第叁季度以来,大量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而行业危机带来的投资者挤兑更形成了恶性循环。仅10月份一个月内,可核实出现或疑似出现兑付困难的平台已达22家,包括非诚勿扰贷、网赢天下、天力贷、乐(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3-11-06)
郑昕薷[10](2013)在《中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信号传递效应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199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试运作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已走过了23年的发展历程,为中国企业和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消息市”、“投机市”成为困扰证券市场发展的诟病,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广泛存在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效率。大宗交易作为证券市场的特殊交易机制,是对普通交易机制的有益补充,其交易主体的特殊性,使得大宗交易平台成为了信息优势方的交易场所,其拥有的信息显然多于普通投资。若大宗交易能作为有效的信号传递方式,必然能为改善我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避免逆向选择做出贡献。目前,我国学者对于大宗交易的研究多集中在大宗交易制度和大宗交易价格方面,从信号传递角度进行的探讨较少;且由于我国大宗交易平台自2008年起才开始真正活跃,至今不过五年之余,因此目前学者们对于大宗交易的大样本分析并不多。本文对中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信号传递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并选取了2008年4月20日至2012年6月31日大样本数据进行整体和分组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首先梳理了信号传递理论、大宗交易理论,分析了中国大宗交易制度的特点和现状,然后以理论为基础,以现实背景为依据提出了文章的假设,并运用事件研究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信号传递效应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分析。笔者分别考察了(1)普通投资者对于整个市场大宗交易短期直观的反应;(2)普通投资者对于整个市场大宗交易中长期理性的反应;(3)普通投资者对于大宗交易中不同价格信息的反应,得出了以下结论:(1)市场对于大宗交易信号的短期直观的反应为负,大宗交易事件后窗口期的累积异常收益率持续走低;(2)市场对于大宗交易信号中长期理性的反应为负,大宗交易事件后180天的累积异常收益率显着为负,投资者对大宗交易披露信息的短期负面反应是理性的;(3)市场对于不同价格分组的大宗交易反应方向一致,即为负,且事件前后的反应程度不同。事件日及事件日前,溢价率样本组的异常收益率反应显着;事件后,折价率高的样本组异常收益率反应显着;(4)中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是负面信号的传递;(5)大宗交易事件前至事件日存在异常收益率。大宗交易市场中存在着信息优势方利用信息优势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事情或者选择更好的时点进行交易的行为,大宗交易市场上存在着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嫌疑。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大宗交易的特殊背景提出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略进绵薄之力。本文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信号传递效应的研究只是一次简单的探索,虽然在某些方面得出了一些有益的结论,但仍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本文验证了中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信息负指示的效应,但由于样本筛选限制,无法区分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因此无法进一步对不同方向的“信号”进行甄别;第二,本文未能通过合适变量的回归分析来解释异常收益率的来源。这些不足将成为笔者今后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方向。(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3-06-01)
传递证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运用2006-2011年分析师研报数据,检验了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动机。研究发现:声誉和信号传递假说有效解释了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动机。为了维护既得声誉,声誉越高的分析师越不可能披露目标价格;而为了向市场传递信号,内在能力越高的分析师越可能披露目标价格。且声誉与内在能力对分析师是否报告目标价格的行为决策具有交互作用,分析师的对低(高)声誉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可能性有(无)显着的正向影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传递证券论文参考文献
[1].朱凯,卫勇,闵操.金融创新中的信号传递机制——基于上汽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案例研究[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8
[2].钟子英.证券分析师预测目标价格的动机分析——基于信号传递与声誉假说[J].时代金融.2018
[3].王明涛.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与市场信息传递效率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8
[4].陈晨.证券市场多层次传递型内幕交易犯罪认定难点研析及理论辨正[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
[5].蔡宗琦.银河证券:破除不利传言传递决心信心[N].中国证券报.2016
[6].蔡宗琦.明确方向传递信心加强证券监管大势所趋[N].中国证券报.2016
[7].肖玉航.“佣金宝”传递证券营业部变局信号[N].中华工商时报.2014
[8].袁春生,唐松莲,汪涛武.证券分析师舞弊警示能力及其信息传递方式——基于证监会处罚公告的经验证据[J].财贸研究.2013
[9].张月光.通道化、同业转让、类证券化兴起P2P异变加剧风险传递[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
[10].郑昕薷.中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信号传递效应的实证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