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青(江苏常州市肿瘤医院放疗科21300)
【中图分类号】R473.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01-0286-02
【摘要】目的总结乳腺癌根治术后放疗的皮肤反应及护理对策。方法分析54例放疗患者在放疗过程中出现的皮肤反应。结果A本组54例放疗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皮肤反应。结论乳癌放疗出现皮肤反应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及时处理,是会将并发症减少到最少,从而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关键词】乳癌肿瘤放射疗法皮肤反应护理
乳腺癌是目前危害女性健康和生命的常见病,多发病,术后放射治疗(简称放疗)是治疗乳腺癌的主要手段之一。放疗对减少局部复发,提高生存率有一定的价值。但由于照射野皮肤范围广易发生皮肤反应,如不及时处理,将影响放疗全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对54例乳腺癌根治术后放疗患者进行护理,及时预防皮肤反应,对发生的皮肤反应及时治疗、护理。现将我们的体会总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组患者均为女性,共54例,年龄23~78岁,平均46岁。左侧29例,右侧25例。病灶大小0.5~3cm,平均1.8cm。病理类型为导管原位癌2例,浸润性导管癌47例,浸润性小叶癌5例。手术至放疗间隔时间2~5个月,平均3.5个月。
1.2放射剂量均采用直线加速器放疗,照射的范围包括患侧胸壁及锁骨上区。采用普通外照射,一疗程照射次数为25次,每周5次,周六、周日休息,单次剂量为2Gy,总剂量为50Gy。本组均有不同程度副作用。
1.3结果放疗后3~4周48例患者出现1级皮肤反应(又称干性反应),表现为局部红斑、烧灼感和刺痒感、脱屑;6例患者出现2级皮肤反应(又称湿性反应),表现为照射区充血、水肿、渗出、水疱形成,甚至糜烂。本组患者经综合护理,多在1周左右愈合。皮肤反应均未影响放射治疗的进行。
2护理对策
乳腺癌根治术后放疗从开始至完成放射治疗常需5周左右,照射野皮肤范围包括患侧胸壁及锁骨上区,照射野皮肤范围广,且术后胸壁薄,加上衣服摩擦,夏天出汗,冬天保暖不透气等治疗区皮肤常发生放疗反应,因此对治疗前的宣教指导、治疗中的皮肤护理及治疗后的皮肤保护等护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1放射治疗前的心理护理
在经历了各种检查确诊后,多数患者有恐惧、悲观、焦虑等情绪;加上对放射治疗知识缺乏了解,因此对放射治疗能否治愈肿瘤、治疗中会碰到什么反应等等,忧心忡忡。为此我们在患者放射治疗前由床位护士负责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治疗的原理、方法、疗效、治疗中的正确体位,使每位患者对放射治疗有一大概的了解。我们还制作了各种图片、照片以及宣传小手册,根据图片进行宣教,使患者对可能发生的照射野皮肤反应以及保护照射野皮肤预防皮肤反应的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数,使患者对即将进行的放射治疗有个感性认识。
2.2放射治疗中的护理随着患者放射治疗的开始和进行,我们护理人员仍要不厌其烦的对治疗中出现的皮肤反应及预防措施进行必要的解释,求得患者的合作,把皮肤反应程度降到最低。
2.2.1在治疗过程中,保持腋部、锁骨上区与胸壁的皮褶处清洁干燥,不随便涂油膏、酒精、化学药品、贴胶布等有刺激性药物。沐浴不宜过勤,且只可用温水,切忌用力搓擦。照射野内的皮肤忌用肥皂和粗毛巾擦拭。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强风、过热或过冷[1]。
2.2.2穿宽大、柔软、纯棉(或真丝)开身内衣,不穿套头衣服,不戴胸罩,减少出汗,出汗时及时用湿毛巾沾干,避免汗液刺激皮肤。
2.2.3如局部皮肤痛痒难忍,用手轻轻拍打及涂抹婴儿止痒粉,不可涂酒精或刺激性油膏止痒,绝不能用手指或其他物品搔抓皮肤,更不能用热水袋热敷、冰袋冷敷,避免冷热刺激。
2.2.4保持照射野界清楚,提醒病人不能随意自行涂改,如发现有照射野标记线模糊不清时,应由主管医生重新描画,以免照射部位有误差影响继续治疗。
2.2.5治疗时充分暴露照射区域,衣服不能遮挡照射野内皮肤,如有与治疗无关的物品如敷料、纱布要去除,以免次级电子污染增加皮肤剂量[2],加重皮肤反应。
2.2.6照射野内有伤口未愈,如手术切口,又必须进行放射治疗时,经医生同意后在治疗前需洗净换好药后再进行放疗,在一般情况下应先治疗伤口,待伤口愈合后再进行放射治疗。
2.2.7放疗过程中出现皮肤变黑、脱屑时,不可撕搓或用其他方法去除干屑皮肤,应任其自然脱落。以免引起感染,告诉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即可慢慢恢复正常。
2.2.8皮肤反应加重时,局部出现湿性反应,有渗出物,破溃糜烂,继续照射时会破溃面积增大,局部糜烂加重,疼痛厉害。立即与医生联系,停止放疗1周左右,局部外科换药,用康复新、庆大霉素、或烧伤湿润膏外涂防治局部皮肤感染,如合并感染时要抗感染以利愈合,好转后经主治医生同意后继续治疗。
2.3治疗结束后的指导在患者结束放射治疗时,即要告之随访和复诊的时间,并根据不同患者情况进行有计划的指导,重点仍是局部皮肤的保护。
2.3.1治疗结束后照射野标记不要急于洗掉,让其自然消退。更不能用洗涤剂清洗,否则对照射区皮肤十分不利,易弄破皮肤造成皮肤破溃,难以愈合,或引起感染。
2.3.2治疗结束后照射野内皮肤仍需同接受放射线照射时一样加以保护,避免任何外界因素刺激,以免损害皮肤,待皮肤完全恢复正常后再与其他部位皮肤一样清洗。
2.3.3照射区域内皮肤变黑不能用外力或其他美容方式去除,让其自然随时间的延长消退。
3讨论
进行放射治疗部位照射野内的皮肤,会随着照射时间的增加及照射剂量的累积,而反应加重。一般在照射2-3周前后照射区皮肤会出现红、肿、热及痒的现象,尚属正常反应,当照射进行至3-5周时肤色渐渐变红黑,护理不当可造成局部破溃、渗液,继发感染;晚期皮肤损伤为色素沉着、萎缩、深部纤维化。对于放射性皮肤反应,正确使用一些药物可以促进皮损愈合。放疗杀伤肿瘤细胞的机制主要是通过放射线作用于物体产生次级电子引起电离直接损伤DNA分子,或通过射线与生物组织内水分子的作用产生自由基损伤DNA分子,当损伤超出细胞的修复能力时即导致细胞死亡和组织破坏[3]。放疗对正常机体组织的损伤机制和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是一样的,放疗的患者如无精神准备,就不能经受放疗的打击。帮助患者积极处理副作用,减少焦虑,可将并发症减少到最少,改善生命质量。
在乳腺癌根治术后的放射治疗过程中只要注意了以上的护理及指导工作,就能使乳腺癌术后放射治疗的皮肤反应降到最低点,对皮肤破溃患者及时处理,使破溃不发生感染扩展,而能继续进行治疗,这样就能让众多患者顺利完成放疗计划。
参考文献
[1]东文霞.恶性肿瘤患者放疗的副作用及其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04,19(12):23224.
[2]胡逸民,杨定宇.肿瘤放射治疗技术[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9:294;64.
[3]姜波.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J].中国癌症杂志,2004,14(9):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