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费管制论文_宁菁菁

导读:本文包含了资费管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资费,管制,运营商,电信资费,移动通信,模式,通信。

资费管制论文文献综述

宁菁菁[1](2014)在《国务院修改《电信条例》 松绑资费管制 政府更需“有所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放开了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其中,电信资费由原来的"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删除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相关条款,这一改动实现了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在法规层面的落实。其实早在今年2月,国务院就取消和下放82项行政审批,其中包括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和"电信业务资费(本文来源于《通信世界》期刊2014年23期)

曹英,吴晖[2](2014)在《把市场的交给市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了部分修改。对比原条例,记者发现,新规不仅放开了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而且还提出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其中,电信资费由原来的“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期刊2014-08-22)

刘颖,黄秀清,梁雄健[3](2012)在《叁网融合条件下通信资费管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叁网融合的发展对传统的行业监管和相关政策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通过对市场范围、市场竞争及显着市场势力的研究,提出一个短期内适应我国叁网融合发展趋势的通信资费管制框架。在目前我国通信资费管制范围的基础上,区分零售和批发业务市场,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各类市场中现有主要业务以及叁网融合后各家企业主要参与的业务进行竞争情况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给出相关资费管制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2期)

李刚[4](2012)在《电信资费还需要政府管制吗?》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的电信资费管制环境和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产业链的延伸和信息化的推进,使得管制的宽度和深度在不断扩大。而且电信用户关注点更多地转向收费行为是否规范、宣传是否透明等,关注自身财产权是否被侵犯,关注互联网的资费。增值电信企业和互联网行业的资费行为更加复杂(本文来源于《人民邮电》期刊2012-01-04)

赵博,王勇[5](2009)在《我国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模式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结合我国移动通信的发展实际,分析移动通信市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探讨电信业重组后适合我国的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方法和策略,以实现进一步优化电信资源配置,完善竞争架构的改革目标。(本文来源于《通信管理与技术》期刊2009年01期)

晋卓[6](2008)在《我国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模式优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电信业在各国迅速发展,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产业,电信业的经济地位得到各国的充分重视。该文以电信业中发展最快的移动通信作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移动通信资费的管制问题。主要运用政府管制经济学及西方自然垄断的相关理论,通过对投资回报率和价格上限管制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我国移动通信的发展背景和第四次电信业重组后的移动通信市场实际情况,寻求适合我国的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方法和策略,即加强移动通信资费的管制,已实现进一步优化电信资源配置,完善竞争架构的改革目标。(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8-10-01)

刘凤元[7](2008)在《全球电信资费管制的经验和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垄断行业价格管制方法目前主要有投资报酬率管制法和价格上限管制法两种。各国监管机构对处于不同竞争阶段的电信行业使用了不同的价格监管方法。本文梳理了电信业处于全球前列的美英两国电信价格监管手段,以期为国内正在进行的电信资费改革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物价》期刊2008年03期)

余慧霞,范鹏飞[8](2008)在《面向3G市场的电信资费管制新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3G推广在为电信企业带来丰富业务的同时,也增加了电信资费管理的难度。我国的电信资费管理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以市场为导向放松管制、改变计费方式、增加资费透明度和利用资费手段平衡各运营商发展成为应对复杂业务计费的手段。(本文来源于《通信世界》期刊2008年07期)

山栋明[9](2007)在《电信管制视角下多运营商互联格局中的互联资费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电信业作为全球仅次于医疗保健和金融的第叁大产业,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无论在技术上还是运营模式上都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国际电信联盟(ITU)经过对100多个成员国的调查研究,正式提出“新电信环境”的概念,并指出民营化(private)、竞争化(competitive)、移动化(mobile)和全球化(global)是新电信环境的四大特征。新的电信环境促成了电信业主体范畴由狭义向广义过渡,它主要表现为互联网运营商和广播电视运营商对电信业务的强势介入,由此从根本上改变了固网运营商、移动运营商为主的狭义电信业格局,在促成运营主体多元化的同时,也奠定了新时期电信业互联格局的基础。互联作为电信业破除垄断、实现普遍服务的关键环节,不仅发生于同一类别的两个运营商之间(如固网-固网、移动-移动、移动-固网、互联网网间互联等),还发生于不同类别两个运营商之间(互联网-传统电信网互联等)。互联格局的多样性拓展了互联管制的范围,增加了管制的难度,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电信业互联形态更是对基于语音双向传输的传统电信互联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传统电信互联理论在电信业发展早期为打破垄断、鼓励竞争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它无法有效支撑现阶段的互联管制实践,从而削弱了其理论架构在现阶段电信实践中的可信度。围绕多运营商互联管制,完整的研究领域可以分为叁大部分,一是电信管制视角下对多运营商互联策略的研究,是基于管制目的作出的对运营商互联微观行为的分析。与纯粹运营商视角下的互联行为研究面面俱到的做法不同,它往往聚焦于管制者关注的、便于间接调控的若干关键变量及其在不同格局中的作用机制。二是管制者的管制方法、手段及模式的研究,是对管制者行为策略的理论分析。叁是管制者的管制实施,是对具体管制实践中举措的描述,更多地停留在操作层面。鉴于篇幅,本研究在上述互联管制研究叁部曲中选择第一部分,即电信管制视角下的多运营商互联策略进行破题,以管制者关注的热点领域内的多运营商互联格局作为研究范畴,在互联变量中选择互联资费作为横贯各类互联格局的研究主线。相关作用机制的研究能更好地适应现阶段管制者“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互联管制实践,从而使其不会陷入管制越位的陷阱中去。有鉴于此,本论文的研究框架不仅不同于管制者行为策略的理论分析,更不同于管制者的具体举措研究。同时,在互联格局多样性及互联变量选择方面,本论文的研究主线也迥然有别于纯粹的运营商视角。在运营主体多元化和互联格局多样性的大背景下,管制者在互联变量选择上仍聚焦于互联资费,但是随着移动运营商、互联网运营商等主体强势地位的初步形成,传统互联管制理论和实践随之也面临着全新互联格局的挑战。鉴于上述电信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和亮点,本文在众多的互联格局中垂直聚焦于与当前电信业中最活跃的运营主体-移动运营商、互联网运营商相关的互联格局;水平聚焦于与跨领域相关的运营商互联格局。根据上述研究主线,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1)通过对新时期全球视角下电信业演进特征的研究,表明当前电信业多技术融合趋势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经济基础变更并没有改变电信业的基本特点,其全程全网、异质替代以及网络外部性等技术特性和经济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由此为新时期开展电信业互联研究奠定了必要的经济和技术基础。(2)在狭义电信领域,本文沿袭了Laffont-Tirole的互联基本模型,着重研究了移动运营商与固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格局,对移动运营商在单边垄断假设和双边垄断假设下的互联资费作用机制进行了模拟,并通过欧美国家在电信实践中的统计数据对相关的结论进行佐证。(3)在互联网范畴,通过对互联网网间互联动机的分析,本文围绕不同网络之间信息交互这一互联网网间互联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了互联资费之于互联双方用户结构、运营商定价策略以及市场细分策略的相互作用机制。(4)围绕互联网发展的无中心和网格化趋势,基于对等互联零互联资费的实践情况,本文引入了对等互联水平作为互联资费的负相关变量对互联网运营商之间的对等互联格局进行模拟,分别对多运营商以及存在主导运营商等多种情形展开讨论,相关原理可适用于其他非电信网格化单元间的互联。(5)分别基于互联网和传统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假设,对狭义电信范畴的传统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运营商之间的跨领域互联格局进行分析,并对互联资费作用下的运营商定价策略、支付转移、管制路径及效果等进行了展开。(6)考虑电信业轻手管制的实现途径,本研究引入了号码资源可携带的相关假设。在此基础上,围绕号码资源可携带带来的消除转换成本、网络属性模糊化两个直接效应,对移动-固网互联格局中号码资源可携带前后的移动运营商互联资费作用机制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进行了预测和展望。本文的主要贡献和创新之处在于:(1)基于移动-固网互联格局,分别模拟了单边垄断条件下的多移动运营商互联格局和双边垄断条件下的新进入移动运营商互联格局中的互联资费作用机制,并引申出相应的管制启示。单边垄断条件下的多移动运营商互联研究表明,尽管管制者可以对互联资费进行直接管制,但是其仍然会高于成本。在多移动运营商寡头竞争的格局下,互联资费管制将对移动运营商的用户发展产生负作用,且负作用大小与运营商所占的市场份额负相关。双边垄断条件下的互联研究表明,固网运营商讨价还价能力的存在将使得互联不再只表现为单方面的瓶颈,新进入移动运营商对互联资费的所谓“自由定价”策略被否定,同时单边垄断下固网面临的资产侵占情形也无法成立。相反,由于固网运营商固有的在位优势,它能够从新进入者处获得部分的间接收益转移。对管制者而言,加大对移动运营商监管力度,确立互联资费有限浮动区域有助于行业均衡发展;同时,鼓励并扶植新兴移动运营商有助于以市场杠杆因素实现互联资费水平的整体下降。(2)基于信息交互这一互联网网间互联的深层次原因,揭示了影响互联网运营商互联资费作用机制的关键因素,如互联网用户结构等,并引申出相应的管制启示。互联网网间互联研究表明,不同网络之间信息需求者与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交互是催生互联网网间互联的深层次原因,互联双方可以通过调整各自的用户结构(信息供给者和需求者)来改变其微观经营态势。信息供给者占主导的互联网运营商更倾向于低互联资费,而信息需求者占主导的互联网运营商倾向于高互联资费。在主导互联网运营商能征收高额互联资费的条件下,主导互联网运营商更关注单边市场,以促成更多异网流量的交互;而竞争对手则关注于双边市场以避免发生过多的异网流量交互。对管制者而言,在互联网领域,强制执行对等的互联资费将有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否则势必不利于中小运营商的发展,影响到互联网的普及。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引入零互联资费,以此降低相关用户的交易成本,促进更多信息流量的交互。同时,应倡导信息提供的有偿机制,加快信息供给者的培育,完善信息资源的全社会融通机制。(3)基于对等互联零互联资费的实践,验证了互联网运营商的存量用户规模与互联双方对等互联水平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引申出相应的管制启示。对等互联零互联资费的特例研究表明,在无管制条件下,互联网运营商存量用户的规模优势与其提供的对等互联水平呈负相关。且随着二者存量用户基数之差增大,互联网网间对等互联水平会进一步下降。主导运营商会利用其用户规模优势通过拒绝向某一非主导运营商提供对等互联来打击该非主导运营商。对管制者而言,对等互联作为一种新的互联形态应纳入统一的互联管制框架,主张互联网领域无管制的做法将不利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直接影响到数字鸿沟的消除。对等互联的管制重心应侧重于对主导运营商的监管,在鼓励中小运营商发展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其兼并重组的监控,避免出现一家独大的格局。(4)基于互联网和传统电信运营商之间的跨领域互联,模拟了不同主导地位下的运营商微观运营与互联资费作用机制之间的关系,并引申出相应的管制启示。跨领域互联研究表明,在互联网运营商主导的市场中,由于传统电信运营商受到严格的价格管制,处于自由竞争条件下的互联网运营商将通过降低每分钟流量资费甚至免费的做法,以吸引更多人上网,从而通过互联资费的外部性效应造成对传统运营商的资产侵占。在传统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市场中,互联网运营商数量越多,整体互联资费水平越高,传统电信运营商开展全业务运营将变得无利可图,进行垂直拆分更能满足其利润最大化的要求。对管制者而言,审时度势、正确判断本国、本地区电信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是互联管制策略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若互联网运营商进行电信级运营,允许互联网运营商自主决定互联资费可实现传统电信业务对新兴业务的回哺。若互联网运营商对传统电信运营商倚赖程度较高,管制者可通过对互联网业务与传统电信业务分业经营或全业务经营的政策引导,间接完成对互联资费的市场调控。(5)基于移动—固网互联格局,揭示了号码资源可携带之于运营商互联资费的作用机制,及对有关利益格局的影响效果,并引申出相应的管制启示。分析结果表明,号码资源可携带有利于消除主导运营商与非主导运营商之间的月租费差价,并有助于总的社会福利增加。在此条件下,移动运营商倾向于制定较号码资源不可携带条件下更高的互联资费。移动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大小决定了互联资费调整的效果。此外,由于主导移动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下降,使得总的移动通信市场利润有所减少。其中,主导移动运营商由此发生的利润损失要大于小型运营商(或新进入者)的利润获得。对管制者而言,推动号码资源可携带有助于总的社会福利增加,在此格局下,由于移动运营商倾向于较高的互联资费,因此实施号码资源可携带对移动运营商的互联监管力度需要较常态下更高。(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07-11-01)

杜丹清[10](2007)在《从宽带服务资费高低之争透视其成本结构及政府管制要求》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各地宽带服务收费水平高低不同,引发了一系列的宽带资费水平高低之争。本文分析了宽带服务的技术经济特性,剖析了主要宽带收费模式的成本结构特点,指出宽带服务兼有自然垄断性、可竞争性、外部性及公益性的特征,需强化政府必要的产业管制,以确保收费水平透明、公开、公正、合理。(本文来源于《价格理论与实践》期刊2007年08期)

资费管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了部分修改。对比原条例,记者发现,新规不仅放开了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而且还提出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其中,电信资费由原来的“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资费管制论文参考文献

[1].宁菁菁.国务院修改《电信条例》松绑资费管制政府更需“有所为”[J].通信世界.2014

[2].曹英,吴晖.把市场的交给市场[N].中国经济时报.2014

[3].刘颖,黄秀清,梁雄健.叁网融合条件下通信资费管制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4].李刚.电信资费还需要政府管制吗?[N].人民邮电.2012

[5].赵博,王勇.我国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模式及对策研究[J].通信管理与技术.2009

[6].晋卓.我国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模式优化研究[D].吉林大学.2008

[7].刘凤元.全球电信资费管制的经验和借鉴[J].中国物价.2008

[8].余慧霞,范鹏飞.面向3G市场的电信资费管制新挑战[J].通信世界.2008

[9].山栋明.电信管制视角下多运营商互联格局中的互联资费策略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

[10].杜丹清.从宽带服务资费高低之争透视其成本结构及政府管制要求[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

论文知识图

附录叁 电信资费监管的政策性文件我国电信...我国电信资费管理框架一12005一2009年电信综合价格水平下降情...年固定电话用户各月净增比...对如有的下一代M络采取粗时封闭的态年国内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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