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论文_马凯丽

导读:本文包含了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疗,举证责任,医疗美容,事故责任,义务。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马凯丽[1](2017)在《医疗整容事故民事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医疗整容事故呈上升趋势,但国内尚未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规制,学界亦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性质、责任认定、责任承担众说纷纭,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有医源性和非医源性因素、主观和客观方面、业内和业外、体制性和非体制性等多种因素。医疗整容机构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所承担得民事责任性质如何界定,如何均衡保护整容者合法权益都是是理论界及实务界有待解决的问题。医疗整容不同于传统医疗以诊治为目的,其是在身体健康的状况下为寻求精神享乐而进行的整容手术的行为。我国卫生部出台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整容机构创设需具备的资质及职业人员需具备的资质进行规范,但对医疗整容事故产生纠纷解决仅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一言以概之,造成众多同案不同判的结果。本文以医疗整容事故民事责任研究为方向,主要对医疗整容行为的基本理论、医疗整容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整容事故的民事责任认定、医疗整容事故的民事责任承担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针对医疗整容事故中出现的民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及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对在实践中医疗整容事故纠纷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其研究目的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医疗整容行为与医疗整容事故概述。通过解析传统医疗行为、普通医疗事故,以期对医疗整容行为、医疗整容事故及医疗整容事故法律关系进行界定,并就目前我国医疗整容市场乱象问题,指出医疗整容事故纠纷高发的原因。同时,通过对国外及国内现行法律的概述,评析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在处理医疗整容纠纷民事责任问题的不足。第二部分,医疗整容事故责任类型。关于责任类型,笔者较为认同医疗整容事故为违约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的不同,整容者更倾向于提出侵权之诉,以期使其损害得到最大补偿。笔者认为此种状况具有不合理之处,望能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析,而平衡此现象。第叁部分,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对于医疗整容事故责任认定,笔者认为在责任主体上应区分合法与非法医疗整容机构;归责原则上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对于责任承担,笔者认为由于医疗整容事故的特殊性,其赔偿范围应包括物质赔偿与精神赔偿。此外,精神赔偿应取得格外重视。第四部分,医疗整容事故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完善。主要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合同内容的完善;建立医疗整容保险制度;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四个方面予以阐述。(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7-05-01)

李娜,石艺雯[2](2015)在《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社会的科技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都得到了显着提高,通过医学研究者和医学实践者的努力,我国的医疗技术水平逐渐与国际医疗技术相接轨,为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近些年来,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却频频发生,其中有些激进的举动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但更多的人会选择通过合法的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11期)

陈天一[3](2013)在《浅谈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发生医疗事故后根据"内部规定"赔钱了事的纠纷更多地被推上公堂并为媒体所曝光。对于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立法者、执法者及司法者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现代法治精神在于对权利的合理确认和对权利的充分保护,对医疗事故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民事责任划分加以明确,以实现医疗单位、受害人与社会叁者间的均衡。(本文来源于《工企医刊》期刊2013年06期)

鞠云翔[4](2013)在《医疗美容事故民事责任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是对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的最终制裁,但并非所有造成医疗事故后果的行为都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因此,为保护受害人权益,明确医疗事故在民事法律上的责任承担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与实践意义。本文以医疗美容事故民事责任问题研究为方向,主要对医疗美容行为的基本理论、医疗美容事故的鉴定、医疗美容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美容事故的责任承担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针对医疗美容事故的处理和预防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3-03-28)

刘平[5](2012)在《析医疗事故及其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法律所界定的医疗事故。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法律所界定的医疗事故,须从四个构成要件上严格把握,即必须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发生—损害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过失要件。四个要件相符相承,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被确定后,具体实施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不是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是医疗单位,其对患者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本文来源于《中国城乡企业卫生》期刊2012年03期)

郭兰英,刘杨[6](2011)在《浅谈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赔偿》一文中研究指出医患纠纷,既影响作为院方的正常救死扶伤本职工作,也对患者及其家属造成了一定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医患双方的杠杆失去平衡后,势必造成不和谐的局面。结合自己从事基层医疗事业13年的经历,从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分析入手,结合(本文来源于《现代医药卫生》期刊2011年21期)

张宁[7](2010)在《不构成医疗事故≠不担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有人就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赔偿,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条例》调整的仅是因医疗事故而造成的损害(本文来源于《中国社区医师》期刊2010年43期)

徐智渊[8](2010)在《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浅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 2 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无论是在法律依据、制度价值、责任确定的方式,还是在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等(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0-05-05)

王康萍[9](2010)在《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一文中研究指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五类,反映了人的需求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规律,①体现在医患关系语境中,人类对自身健康的关注是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人民生活品质不断优化的自然延伸。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医学研究的深入、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金钱利益的充斥等一系列复杂、多元化社会效应,医患关系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医疗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合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难题。本文拟通过对医疗事故的含义、医患法律关系与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法律适用及赔偿等若干理论问题的研究,借鉴国外可行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医疗事故的立法及司法建议。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概述”,首先从医疗机构与医疗行为阐述医疗事故的含义,并着重讨论了药品零售企业可否为医疗机构及医疗行为合法性问题,然后对医患法律关系与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别论述医疗事故违约责任构成与侵权责任构成。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有叁: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但在特殊情况下,损害事实不是绝对要件。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四: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医疗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及过失。本部分同时通过比较研究国内外“错失机会理论”,提出治疗机会丧失是医疗事故的侵权损害后果,具有赔偿性。第叁部分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分配”,首先阐述民事归责原则的二元体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我国现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立法实践选择及无过错责任的发展趋势,再结合我国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与国外相关举证责任分配理论,论证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多元化原则。第四部分是“实务活动中处理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存在的几个相关问题”,论述医疗事故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问题,提出医疗事故纠纷首先直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之日起,适用侵权责任法,但《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与之协调适用,在上述民事规定未详尽或未作规定时,才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本文来源于《浙江师范大学》期刊2010-04-10)

[10](2010)在《不构成医疗事故并非不负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小林因生气而服大量农药,被送至县医院救治。入院时小林神志清醒。县医院给予其清水洗胃、输液等治疗。次日上午,小林出现颈部变粗、皮下气肿等症状,转入市人民医院急诊。市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腹膜炎、上消化道穿孔。手术后将小林转入胸外科,当晚转入特护病(本文来源于《农村.农业.农民(B版)》期刊2010年01期)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代社会的科技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都得到了显着提高,通过医学研究者和医学实践者的努力,我国的医疗技术水平逐渐与国际医疗技术相接轨,为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近些年来,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却频频发生,其中有些激进的举动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但更多的人会选择通过合法的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马凯丽.医疗整容事故民事责任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2].李娜,石艺雯.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J].商.2015

[3].陈天一.浅谈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J].工企医刊.2013

[4].鞠云翔.医疗美容事故民事责任制度研究[D].烟台大学.2013

[5].刘平.析医疗事故及其民事责任[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2

[6].郭兰英,刘杨.浅谈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赔偿[J].现代医药卫生.2011

[7].张宁.不构成医疗事故≠不担民事责任[J].中国社区医师.2010

[8].徐智渊.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浅议[N].江苏经济报.2010

[9].王康萍.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D].浙江师范大学.2010

[10]..不构成医疗事故并非不负民事责任[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0

论文知识图

1下模固定板2下模3固定板2 我国儿童指南与国外儿童循证指南数量...医疗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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