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论文和设计-曹青

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排烟口结构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包括排烟口、排烟导槽侧板、排烟导槽、排烟导槽底板、排烟罩、侧排烟口和导烟板;所述排烟口由内排烟口和外排烟口一体成型设计,所述内排烟口设置在外排烟口内部,所述排烟口的两个长边与排烟导槽侧板的上底边焊接,所述排烟导槽侧板的下底边与排烟导槽底板的两个长边焊接;所述内排烟口和外排烟口底部设置有排烟导槽。本实用新型排烟导槽的存在能够大大地降低“吸穿”现象对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效率的负影响,提高烟气排出的效率;排烟导槽存在时排烟口处CO体积流量相比没有导烟槽时有所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排烟口处的湍流情况,使排烟效果更加集中。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排烟口、排烟导槽侧板(2)、排烟导槽(3)、排烟导槽底板(4)、排烟罩(6)、侧排烟口(7)和导烟板(8);所述排烟口由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一体成型设计,所述内排烟口(1)设置在外排烟口(5)内部,所述排烟口的两个长边与排烟导槽侧板(2)的上底边焊接,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的下底边与排烟导槽底板(4)的两个长边焊接;所述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底部设置有排烟导槽(3),所述内排烟口(1)内顶部安装设置有排烟罩(6),所述内排烟口(1)下部内侧壁上安装设置有导烟板(8),所述内排烟口(1)侧壁上在导烟板(8)的上方处安装设置有与外排烟口(5)相连通的侧排烟口(7);所述排烟口的尺寸为m2,所述排烟导槽底板(4)的尺寸大小为2.0×0.6m2。

设计方案

1.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排烟口、排烟导槽侧板(2)、排烟导槽(3)、排烟导槽底板(4)、排烟罩(6)、侧排烟口(7)和导烟板(8);所述排烟口由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一体成型设计,所述内排烟口(1)设置在外排烟口(5)内部,所述排烟口的两个长边与排烟导槽侧板(2)的上底边焊接,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的下底边与排烟导槽底板(4)的两个长边焊接;所述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底部设置有排烟导槽(3),所述内排烟口(1)内顶部安装设置有排烟罩(6),所述内排烟口(1)下部内侧壁上安装设置有导烟板(8),所述内排烟口(1)侧壁上在导烟板(8)的上方处安装设置有与外排烟口(5)相连通的侧排烟口(7);所述排烟口的尺寸为m2<\/sup>,所述排烟导槽底板(4)的尺寸大小为2.0×0.6 m 2<\/sup>。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导槽底板(4)与排烟口之间的距离为0.25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的上底边边长为0.8m,下底边长为2.0m,高为0.25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和排烟导槽底板(4)的材料选用优质Q235钢材,选用厚度为20mm的钢板。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排烟口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建筑中主要通过设置建筑防烟和排烟设施控制烟气,其中排烟设施中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建规设计防火规范》中具体规定了建筑防烟和排烟设施的设置部位以及设置场所。对建筑进行防排烟设计时,要先确立防排烟部位,合理地对防烟分区进行划分后,再确定需要采用的防排烟方式,其中排烟方式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

在这两种防排烟措施中,自然排烟利用火灾时产生的热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力作用,通过建筑物的对外开口把烟气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自然排烟的优点是构造简单、经济;无动力设备,运行维修费用低。对于顶棚高大的房间(中庭),若在顶棚上开设排烟口,便能够达到较好的自然排烟效果。但是自然排烟的效果不稳定且必须有冷空气的进口和热烟气的排出口,对建筑设计也有一定的要求,房间中至少有一面墙壁是外墙并且房间进深不宜过大。机械排烟就是使用排风机进行强制排烟,由挡烟壁、排烟口、防火排烟阀、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一般习惯于将机械排烟管道布置在吊顶的上方,同时将机械排烟口的高度设置为与吊顶平齐。

当火灾发生时,机械排烟系统通过机械排烟口向外抽走在吊顶下方水平蔓延的烟气。然而,这种布置方式对机械排烟效果来说是不利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使用吊顶和水平排烟口相组合的建筑,在火灾时由于其排烟口下方烟气层厚度较小,如果排烟口的风速过大则极易发生“吸穿”现象。“吸穿”现象指在通过机械排烟装置进行排烟过程时,由于排烟口下方烟气层厚度较小以及排烟风速较大,在排出烟气的过程中排烟口下方大量空气被机械排烟口卷吸进烟气层中,导致排烟口下方烟气层与空气相混合,混合后的气体最终从排烟口中心区域排出。在机械排烟的过程中,由于“吸穿”现象的发生导致排烟口在排烟时排出气体中烟气的比例不断下降,从而导致整个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效率的快速下降。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包括排烟口、排烟导槽侧板、排烟导槽、排烟导槽底板、排烟罩、侧排烟口和导烟板;所述排烟口由内排烟口和外排烟口一体成型设计,所述内排烟口设置在外排烟口内部,所述排烟口的两个长边与排烟导槽侧板的上底边焊接,所述排烟导槽侧板的下底边与排烟导槽底板的两个长边焊接;所述内排烟口和外排烟口底部设置有排烟导槽,所述内排烟口内顶部安装设置有排烟罩,所述内排烟口下部内侧壁上安装设置有导烟板,所述内排烟口侧壁上在导烟板的上方处安装设置有与外排烟口相连通的侧排烟口;所述排烟口的尺寸为m2<\/sup>,所述排烟导槽底板的尺寸大小为2.0×0.6 m 2<\/sup>。

作为优选,所述排烟导槽底板与排烟口之间的距离为0.25m。

作为优选,所述排烟导槽侧板的上底边边长为0.8m,下底边长为2.0m,高为0.25m。

作为优选,所述排烟导槽侧板和排烟导槽底板的材料选用优质Q235钢材,选用厚度为20mm的钢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排烟导槽的存在能够大大地降低“吸穿”现象对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效率的负影响,提高烟气排出的效率;排烟导槽存在时排烟口处CO体积流量相比没有导烟槽时有所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排烟口处的湍流情况,使排烟效果更加集中;除去实用性,排烟导槽下方可以通过采取与吊顶和建筑相同的装修风格,能够做到在提升机械排烟效率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美观性;当火灾发生时,排烟风机在中央控制室的信号作用下开始运作,沿着吊顶水平蔓延的烟气通过排烟导槽进入排烟口被抽吸进吊顶上方的排烟管道中,最终排到户外。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纵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包括排烟口、排烟导槽侧板2、排烟导槽3、排烟导槽底板4、排烟罩6、侧排烟口7和导烟板8;所述排烟口由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一体成型设计,所述内排烟口1设置在外排烟口5内部,所述排烟口的两个长边与排烟导槽侧板2的上底边焊接,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的下底边与排烟导槽底板4的两个长边焊接;所述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底部设置有排烟导槽3,所述内排烟口1内顶部安装设置有排烟罩6,所述内排烟口1下部内侧壁上安装设置有导烟板8,所述内排烟口1侧壁上在导烟板8的上方处安装设置有与外排烟口5相连通的侧排烟口7;所述排烟口的尺寸为m2<\/sup>,所述排烟导槽底板4的尺寸大小为2.0×0.6 m 2<\/sup>。

具体的,所述排烟导槽底板4与排烟口之间的距离为0.25m。

具体的,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的上底边边长为0.8m,下底边长为2.0m,高为0.25m。

具体的,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和排烟导槽底板4的材料选用优质Q235钢材,选用厚度为20mm的钢板,

此外,所述排烟导槽侧板2的形状为等腰梯形。

本实用新型通过排烟导槽3将建筑室内顶部的烟进行集中导入排烟口,从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内排烟口1下部内侧壁上安装设置有导烟板8,所述内排烟口1侧壁上在导烟板8的上方处安装设置有与外排烟口5相连通的侧排烟口7进行导流烟气,内排烟口1和外排烟口5设置可以快速进行排烟,排烟导槽3的存在能够大大地降低“吸穿”现象对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效率的负影响,提高烟气排出的效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设计图

一种新型排烟口结构论文和设计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110916.0

申请日:2019-01-23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41(河南)

授权编号:CN209484637U

授权时间:20191011

主分类号:F23J 11/02

专利分类号:F23J11/02;F23J13/06

范畴分类:35B;

申请人:郑州大学

第一申请人:郑州大学

申请人地址:450001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发明人:曹青;李鑫鑫;张睿潜;刘兵智;邓佳

第一发明人:曹青

当前权利人:郑州大学

代理人:杨蕾

代理机构:61248

代理机构编号:西安合创非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48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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