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分为初步建构与全面深化两个阶段。以《监察法》的出台为主要标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即全面深化阶段。在该阶段,腐败治理处于新的拐点,国家监察体制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相继出现"以罚代刑"、"纪法混淆"等现象,深刻地折射出"法法衔接"以及"纪法衔接"不畅的问题。因此,为建构高效能、高质量的反腐败机制,必须认真处理好《监察法》与其他法律规范、党纪监督与国法监察之间的基本关系,清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的法治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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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艳红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阶段,法法衔接,纪法融合
来源: 法学论坛 2019年01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东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项目《中国特色清廉指数与国家腐败治理能力指数研究》(2015ZSJD002),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构建中国特色“预惩协同型”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战略问题研究》(16AFX002),2019年东南大学中央基本业务经费资助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 D922.11
页码: 5-15
总页数: 11
文件大小: 14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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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论文; 全面深化阶段论文; 法法衔接论文; 纪法融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