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乡村秩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秩序,乡村,社会,乡原,自治权,确权,内生。
乡村秩序论文文献综述
邹晨莹[1](2019)在《乡村善治,既有活力又有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就能让基层善治护航乡村既有活力又有秩序。推进基层善治,关键在于打牢基础。党员干(本文来源于《湖南日报》期刊2019-11-30)
耿元骊[2](2019)在《宋代乡村社会秩序与法律运行机制——《清明集》所见之乡村诉讼》一文中研究指出乡村是古代中国最重要组成部分,为治理乡村与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在建构运行良好的基层管理组织之外,必须形成一套可操作办法(规则)。宋代朝廷官府在治理乡村过程中,形成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或者"准法律",官民互动体系运作复杂多变。分析《清明集》所展现乡村社会诉讼实况,可以理解宋代朝廷官府的乡村治理思路、手法与原则。地方官员处理乡村诉讼事务基本原理是依据于"法意人情",以"乡原体例"作为成文不成文基本惯例(地方习惯法),注重"干照分明"作为诉讼基本规则,从而保证法律在乡村中得以有效运行,建立了宋代乡村社会秩序得以长期维持较为平稳运行态势的基本机制。(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孙英刚[3](2019)在《谁的祥瑞?——唐代乡村的权力与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天人感应的思想氛围里,祥瑞是唐代政治的重要议题之一,是衡量和验证皇权统治正当性的重要指标。但是祥瑞并非是浮在上层的装饰品,它通过乡闾百姓、地方官员上报中央,再由中央对地方官民进行肯定和旌表。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互动,为中央权威深入基层,引导舆论、干预地方风俗与秩序,提供了极为有效的机制。反过来,乡闾百姓和地方宗族通过(主动的)参与"制造"祥瑞,获得自身在乡村权力结构中的优势地位,甚至进入国家和地方权力体系,也深刻影响了地方的权力与秩序。在特定情况下,唐代一直存在着谁之祥瑞的讨论:是国家祥瑞、地方长官德政的感应,还是百姓孝感?这种讨论反映了中央、地方、百姓之间复杂的权力与秩序结构。(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耿元骊[4](2019)在《古代中国乡村秩序与社会治理专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主持人语古代中国是乡村的中国,了解并深入研究乡村,对于研究中国历史基本面向具有重要价值。治理乡村与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稳定,是历代朝廷官府关心的首要大事。一方面,国家要通过正式的管控体系,对乡村形成有效管理并最大程度获取赋役收入。另外一方面,朝廷如果要把触角千方百计深入乡村,还会多管齐下,不会仅仅局限于正式管控体系之一途。分析研究国家触角深入乡村社会的多种途径,理解历史上的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探讨古代中国乡村社会秩序的形成方式,对于理解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是古代史研究者需要加以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期发表的四篇论文即分别从乡里身份地位(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李西香[5](2019)在《旱池:乡村社会的标志性文化与乡村秩序构建——以鲁中地区叁德范村为个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旱池是人工修建在地下的一种圆形蓄水池,是与传统农业社会相伴而生的产物,体现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在缺水严重的鲁中地区叁德范村,旱池作为村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深刻影响着村民的日常生活。数百年来,叁德范村村民在修建、使用和管理旱池的身体实践中,形成了以旱池为代表的"标志性文化"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水利关系,不但增强了地域认同感,而且建构了乡村社会秩序,进而推动着乡村社会的兴衰变迁。(本文来源于《民族艺术》期刊2019年05期)
尹广文[6](2019)在《“新乡土中国”社会团结的秩序基础——兼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社会秩序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社会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土中国",呈现出"新乡土中国"的发展样貌。基于对中国西部地区高柏镇乡村社会70年发展变革现实社会形态的呈现,借助对制度变迁理论中关于社会秩序议题的认知,把变革之中乡村社会秩序的构筑与形塑放在一个具有一定社会结构和网络关系的特定乡间聚落社会空间中,以考察村民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乡村组织),群体(乡村组织)与群体(乡村组织)之间,基于特定社会处境或利益诉求,展开不同互动形态和关系连接,去理解和分析当乡村社会传统的村落团结维系"遭遇"外来的行政性力量"嵌入"时,乡村社会原有的秩序形态如何适应并整合新的外来力量,进而内外两种力量相互之间进行着怎样的一系列互构和博弈,并最终形塑了乡村的社会团结和秩序维系及其变迁。研究得出:当外来的行政嵌入型秩序之力量(国家政权的制度法规建设与政策施政倡导、乡镇政权的行政命令与施政干预、驻村乡镇干部的村治行为等),进入到乡村社会的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并与村庄内生型秩序之恒定准则和样态(家庭及其家族、人际关系与人情往来、村落规范与村庄权威、村民小组与村级组织等),在村庄这一现实场景中遭遇,并转而进行着一系列的互构和博弈时,乡村社会里既存的两种场域形态——村头公共舆论场(非正式组织化的)和村庄红白喜事场(正式组织化的),构成了乡村社会中外来的行政嵌入型秩序与村庄内生型秩序之力量互动整合的主要场域,也成为调试外嵌性秩序与内生型传统这两股不同的地方性社会秩序维系的主要力量源,并最终构筑起了乡村社会日常的秩序维系与团结基础。(本文来源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孔云峰[7](2019)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与当代村落新秩序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乡村旅游是身边的"诗和远方",它是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也是乡村振兴的丰硕成果。乡村旅游的高质量发展呼唤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的构建。当代村落新秩序是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的有机构成,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人间正道,是高质量乡村旅游的价值规则。当代村落新秩序既能让人们感受"山水田林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诗情画意,又能让人们走向"生态美、产业兴、农民富"复合生命系统的绿色高地。当代村落新秩序包括生态新秩序和社会新秩序,构建当代村落新秩序,要体现"两山论"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走好"两化路"即"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道路,实现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让人们在既浸透传统农耕文明又展示当代生态文明的乡村旅游生活中,感受大自然的生命境界,接受生态教育,调适旅游者的心理、行为和关系,提升生态意识和旅游文明素养,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本文来源于《第十九届全国区域旅游开发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19-11-01)
崔腾飞,崔晓芳[8](2019)在《农地流转与乡村秩序:农民参与的困境与路径探析——基于晋东南MS村的田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回溯历史,我国乡村社会经历了家族和士绅主导的内生秩序—国家意识统治的外生秩序—乡村基层组织自治管理的历史演进,其间土地问题始终是乡村秩序的核心议题。现今很多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不顺畅,根本上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处理不当,即农民参与的主体地位缺失。本研究发现农民参与能力的提升并不代表农民参与本身,改革开放后40年,农地流转的市场不断放开,土地作为农民的财产权属不断确定化,乡村事务的参与能力不断提升,然而农民参与主体仍在乡村实践过程中不在场。鉴于此本研究主张培育农民的参与意识、引入专家系统、构建制度保证,形成国家—专家—村民的联动统合机制。(本文来源于《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刘长勇[9](2019)在《产权边界:乡村社会秩序建构的中国实践——兼谈当下宅基地确权中的边界权属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产权边界具有多种形式且与乡村社会秩序相关联,固化的边界不仅是物理载体,同时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凝结了社会结构的"密码"。从社会权力的视角来看,隐藏在产权边界背后的是一整套维持乡村社会运作的逻辑,正是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边界确认方式,乡村权力才得以在产权边界建构的关系网络中运行,乡村社会秩序也因此而得以建构。在当下社会,产权边界所承载的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功能依然存在,且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本文来源于《生态经济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漆乐之[10](2019)在《秩序重构:劳动输出型乡村村民自治的保障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村民自治模式的有效性是农村社会的内生秩序和外生秩序平衡互动的结果。当前主要面临劳动输出冲击了乡村传统秩序,造成了村民自治内生秩序的改变、劳动输出造成村民自治内生秩序以及村民自治权主体空位、行政指导界限不清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发掘本土传统的治理价值、重构经济结构层面外生秩序、提升党组织在基层自治中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福建茶叶》期刊2019年09期)
乡村秩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乡村是古代中国最重要组成部分,为治理乡村与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在建构运行良好的基层管理组织之外,必须形成一套可操作办法(规则)。宋代朝廷官府在治理乡村过程中,形成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或者"准法律",官民互动体系运作复杂多变。分析《清明集》所展现乡村社会诉讼实况,可以理解宋代朝廷官府的乡村治理思路、手法与原则。地方官员处理乡村诉讼事务基本原理是依据于"法意人情",以"乡原体例"作为成文不成文基本惯例(地方习惯法),注重"干照分明"作为诉讼基本规则,从而保证法律在乡村中得以有效运行,建立了宋代乡村社会秩序得以长期维持较为平稳运行态势的基本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乡村秩序论文参考文献
[1].邹晨莹.乡村善治,既有活力又有秩序[N].湖南日报.2019
[2].耿元骊.宋代乡村社会秩序与法律运行机制——《清明集》所见之乡村诉讼[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3].孙英刚.谁的祥瑞?——唐代乡村的权力与秩序[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4].耿元骊.古代中国乡村秩序与社会治理专题研究[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5].李西香.旱池:乡村社会的标志性文化与乡村秩序构建——以鲁中地区叁德范村为个案[J].民族艺术.2019
[6].尹广文.“新乡土中国”社会团结的秩序基础——兼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社会秩序建构[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7].孔云峰.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与当代村落新秩序构建[C].第十九届全国区域旅游开发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9
[8].崔腾飞,崔晓芳.农地流转与乡村秩序:农民参与的困境与路径探析——基于晋东南MS村的田野研究[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9].刘长勇.产权边界:乡村社会秩序建构的中国实践——兼谈当下宅基地确权中的边界权属问题[J].生态经济评论.2019
[10].漆乐之.秩序重构:劳动输出型乡村村民自治的保障路径[J].福建茶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