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518031
摘要:步行街商业综合体作为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商业建筑形式,其建筑功能复杂、空间关系多样。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不能完全涵盖此类建筑类型的消防设计。若按现行消防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将其设计为商业建筑内部中庭的形式,则需要在步行街设置大量的实体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构建,影响其正常的商业使用功能,难以实现特定的使用功能、建筑效果及构造需求。
关键词:步行街、主力店、消防设计、安全疏散
引言
建筑消防安全包括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建筑结构安全、建筑使用或商业运行的连续性和环境保护等。好的建筑设计不光要有靓丽的外观,华丽的内饰,合理安全的消防设计更是至关重要,是建筑设计的重要基础。
泉州安溪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采用的是室内步行街形式的商业综合体,在消防设计环节上,我院与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了深入的探讨、配合,并由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具了《安溪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报告》,用以论证本项目消防设计设计的可行性。
一、项目功能概况
泉州安溪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主要涵盖三部分主体,一为内部设置的一条U型商业步行街及其串联的两边商铺;二为首层、二层与室内步行街毗邻,但完全采用实体墙与之分隔开的室外步行街;三为1~3层与室内步行街相邻的以零售、儿童、电玩、影院等大空间为主的多功能空间。总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其中一层为零售卖场及精品店;二层为电器卖场、电玩、宝贝王、餐饮店及精品店;三层为万达影城及餐饮店、精品店;四层为万达影城及商管用房。共有两层地下室,负一层为超市、车库及设备房,负二层为车库与设备房。
二、主要消防技术措施
消防设计在尽量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前提下,根据本项目体量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等特性主要从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救援、设备保障等方面采取加强措施。
1、防火分隔
将步行街中庭两侧的商铺设置为独立的防火单元。在室内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及与步行街公共区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将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分隔成小商铺,非餐饮商铺面积不大于300㎡,餐饮类商铺面积不大于500㎡;商铺间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墙体分隔,商铺与步行街公共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的平面钢化玻璃进行分隔,并采用独立的自动喷水系统对玻璃分隔构件进行保护,玻璃上方至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封堵,店招采用不燃材料;使用燃气等明火的厨房与备餐区、营业区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墙体及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
对于面积较大的与室内步行街相邻的零售、次主力店、儿童、电器、电玩、影院等主力店采取特殊措施。由于功能需要,零售、次主力店、儿童、电器、电玩、影院等大空间都需要对步行街开口以增强商业活力,带动商业人流。这些业态单独划分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甲级防火门与步行街公共区进行分隔;对于疏散难度相对较小的零售、次主力店、电器、影院等业态采取设置一跨不大于8米的防火卷帘与步行街联通,且在卷帘附近设置一处防火隔间联通步行街;对疏散难度相对较高的电玩采取一处宽度不大于2.1米防火隔间与步行街连通;对于疏散难度最大的儿童业态,设置能直接对外的疏散楼梯,不设通过步行街疏散的疏散口,仅采用防火隔间的方式设置一处宽度不大于2.1米的与室内步行街的连通口,满足连通需求。
对于影院,每个观众厅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实体墙、甲级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单元。为提高人员安全疏散安全度,影院部分的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直接对外安全出口,单独供影院此分区内的人员使用,且能直通室外地面。
将室内步行街作为亚安全区域。室内步行街主街二层、三层端头位置设可开启外窗;室内步行街公共区地面装修材料均采用A级,其他部位采用B1级;步行街及各层环廊仅作为人流通行的走道使用,不允许布置临时摊位、展示台等阻碍人员疏散的物品及可燃物品。为保证首层步行街区域人员的疏散安全,首层沿步行街长度方向每隔60m设有一条宽度不小于6m且可直接对外的疏散通道,通道两侧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2、安全疏散
整个商业综合体各层商业部分(步行街两侧商铺、百货商店、超市等)人员数量按照《建规》核算;各层步行街回廊为人流交通区域,根据相关调研结果,首层~三层步行街公共区人员密度取0.25人/㎡。餐饮人数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就餐区人员密度取1.3㎡/人,餐厨面积比取1:1.1,厨房主要为工作人员,设计值取9.3㎡/人。影院部分有观众厅内观影的观众、侯场观众和工作人员等几类,因此影院部分按照观众厅内人员+工作人员+候场人员考虑其内部的总体疏散人数。考虑到通常工作人员的数量不会高于全部观影人数的10%,而候场人数也不会多于一个厅室的人数,故影院部分的人数为:观众厅固定座位数×1.1+最大观众厅人数。
零售、次主力店、电器、影院、电玩等主力店允许其利用室内步行街进行疏散,但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的总宽度不大于该防火分区所需疏散总宽度的20%。
位于步行街首层中部,不能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需通过步行街疏散的,其通向步行街的疏散通道两侧采用实体墙,且其通向室外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大于60m;除首层公共区域外,其他商业区域人员最大疏散距离均不大于37.5m。
3、消防救援
步行街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门,在营业时间和火灾时保持敞开;室内步行街所在建筑的外墙每层均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平开窗,间距不大于20m;对于受外立面遮挡覆盖的部位,在内外层均设置窗口,二者之间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通道连接,在建筑的内外两侧均设便于开启或采用易于破碎的玻璃,并在室外设置明显标志。
4、设备保障
室内步行街采用“三级排烟”,即步行街两侧店铺内排烟、步行街各层公共区域走道排烟和步行街顶部排烟,排烟系统分别独立设置;同时为保证中庭内排烟系统的可靠性和此区域的安全性,在中庭顶部设置可自动、手动开启的排烟窗。
对于中庭等大空间,布置智能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保证能覆盖保护范围内任何部位;各商业区(连接楼梯间的公共疏散走道除外)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为保证火灾初期的消防用水,增大高位水箱的容量;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步行街公共区及其两侧商铺内均设置火灾探测器,净空高度大于12m的空间,采用光截面图象报警探测器等不少于两种参数的火灾探测器,配合大空间智能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净空高度小于12.0m的空间,设置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为提高疏散出口的利用效率,快速引导人员疏散,在步行街内采用具有火灾时能优化疏散路径功能的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
经消防性能化设计论证,在采取以上消防措施并在消防设施均有效启动和运行的条件下,设计能保证步行街内人员疏散到室外安全区域,有效达到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和限制火灾大规模蔓延的设计目标。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福建省《室内商业步行街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闽公消监【2015】7号文
[3]《安溪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报告》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