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幸福是人类文明一直所探寻的,儒家文化的博大精深更是留下了优秀的幸福观资源。本文从先秦的优秀文化入手,对儒家以德性为上的幸福观的内涵及其实现方式分别进行了探讨,试图对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理论的探讨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为了更好的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并加以推广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幸福观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关键词:传统文化;幸福观;儒家
一、优秀传统文化幸福观概说
人类有认知能力以来,一直在追求幸福,这种人类抽象的想象存在是有着如此大的魅力使得其贯穿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幸福的本质是什么?人们古往今来一直在不断探寻,而因为文化与经历的不同,给出的答案也各不相同。究幸福之本质,乃人对自己现实生活经历的一种反映。虽然不同的人由于其生长环境会得出不同的答案,但作为共性来说,对幸福定义的基本框架就是满足精神与物质的需要,只是不同文化也许侧重角度有所不同而已。本文认为,幸福是人在一定环境中对个体与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满足感的肯定性评价。
作为人生观之重要组成部分的幸福观,是结合生理体验与精神体验得到的一种人生态度。在探讨中国传统幸福观时,更多的要谈及到中国哲学。中国哲学的传统是同时注重纯粹哲学思辨的“出世”与注重社会人伦与事务的“入世”,二者的统一是哲学的最大作用,个人要从实践中践行这个统一的哲学。传统中之哲学之于幸福的作用是巨大的,对于中国人,每个人都是哲学思想的践行者,哲学家的思想对于中国人的幸福观的形成起到了影响巨大的作用。传统文化的中国传承,只是从字面含义来看,好像只是对过去一味的模仿。但本质上,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与适用场所,实际上已经使得相同的词语发生了不同的含义。传统的哲学著作,其文章和言论都很简短,存在着大量的名言、比喻论证。这种言论、文章的不明晰,为其暗示提供了无尽的空间。同时,经典典籍的流传中每一个词所引起的细微变化,都在改变着哲学体系,这些都为中国哲学的解释提供了难度。
幸福是现代汉语用法,古文中“幸”、“福”分开使用。说文解字说,所谓幸“吉而免凶也。吉者,善也。凶者,恶也。得免于恶是为幸”。古代的“幸”是从生命的“吉”、“凶”上来说明的。从词源上看,“福”的右边为象形,其上部像人首,“田”像人的腹部,其中的“十”意为充满。简单的说,食饱才能谓之福,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了对“福”的探讨,《尚书·洪范》提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五福”被这样定义:“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五福”对一个人如何获得幸福的方法的概括,也是对幸福观的一种体系化构建的体现。后续很多经典著作对“福”思想进行了谈论,作为民间诗集的收集,诗经中也有记载:“和鸾雝雝,万福攸同”,“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诗经》)“福”还只是先人们对幸福的初探,春秋时期各种哲学学派的崛起,引导各个学派纷纷对“幸福”进行探讨,用系统的哲学来阐释幸福的内涵和方向。
综合中国人大网站信息,在这些意见中,起征点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就包括进一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当降低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
二、儒家德性至上的精神幸福观
儒家是指由孔子、孟子讲学开始,由后世发展的学说。先秦儒家学派与后期宋明理学在思想体系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后者把“德性至上”片面的发展到一种呆板的理解。但总体来说,“德性至上”作为儒家精神幸福观一脉相承的体系被保持了下来。
在熔粗铅中加入元素硫时,首先硫与铅反应生成PbS,这是因为粗铅熔体中的Pb的浓度远远大于Cu的浓度,在除铜过程中,PbS在铅熔液中的溶解度为0.7%~0.8%,由于铜对硫的亲和力比铅对硫的亲和力大,即PbS的离解压大于Cu2S的离解压,所以发生式(1)所示反应。
对“德性”如何带来幸福,孔子、孟子都曾从道德情感出发,来阐述“德性”对幸福带来的影响。孔子认为:“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论语·里仁》)仁的实现是实现快乐的前提,也即实现真正的幸福的途径。儒家把审美作为纯道德层面的,也即美和善是不加区分的,善的就是美的,而美又是与“乐”相联系的,进而得出结论“德性”是可以通过对善的感受,进而体会到“乐”。一个人对于自己所处境遇是否感到满足,物质条件并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其内心是否能够得到认可与满足,是否对“乐”有一种正确的态度与评价。在孔子看来,指导自己行动的是“仁”的道德要求,实现“乐”是对“仁”的反馈,二者是结合不可分的,仁则乐、乐则仁。二者结合的“德性”的体现是真正的幸福。
孟子在“仁乐”的基础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孟子认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诚”是一种让人体会到真正的幸福的境界,“诚”是在孔子思想上进一步发展来的,真诚是更容易实现内心安宁与快乐的,这是儒家思想对幸福内涵的进一步探讨。
先秦儒家反对的是放纵的本能欲望的释放,其主张的是以“德性至上”的价值判断来节制和引导欲望的实现。荀子说:“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为了解决欲望与“德性”的矛盾,先秦儒家强调以“道”节欲,同时以“道”导欲,不能“以欲忘道”。在先秦儒家看来,虽“义”和“利”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人对不同的需求是有层次的,对“义”而非“利”能给人带来更大的幸福,指引人们做选择与判断的是“德性至上”的精神内核。这种“德性至上”的行为方式,在儒家看来就是“君子之道”。“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诺也”。“道”,就是人们面对欲望时应有的,对“道德”的坚持与坚守。但这种节制并不是对“人欲”的否认,而是想要到达更高层次的“乐”的追求。
精神与物质的辩证关系,一直是各个学派在探讨幸福观时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然而,与后世对儒家德性观的片面理解而得出“存天理,灭人欲”的结论不同,先秦儒家普遍认为,私欲是无法被消除的,“道德”的巨大作用在于引导私欲,并可以超越物质欲望,达到更高层次的满足,人们可以通过更高级的“礼”的快乐来替代情感带来的情欲快乐,做到“发乎情,止乎礼”。
儒家“德性至上”和对欲望态度的正视,是商品发展不充足时人们获得内心满足的一种方法,但更是值得人们培养精神生活的重要养分;“德性至上”的培养,也有助于培养人们在遇到困境和外界阻力时不为所动的意志,激发人们对善的追求和奉献精神,这些都有利于人类精神文明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
三、结语
儒家“德性至上”的人生观,淡化了政治意义,其理念在于构建合理社会秩序,提高社会公德心,对其学习之于处理物质财富与人们内心安定的冲突以实现自我价值有重大意义。而儒家思想对个人的内心安定而言,中国历史上儒家价值思想曾激励了很多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楷模,引领着社会的进步,这无疑也是当前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我们对中国传统幸福观的学习不仅是为了更好的了解我们的祖先与我们的过去,更是为了更好的建构当下精神文明的需要。中国正在崛起,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系化梳理还尚未跟上,即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本身有着很多宝贵的财富等着我们挖掘。中国成为世界经济一流强国是历史的必然,而从世界近代史来看,经济强国一般也会是文化强国、政治强国,这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当今世界秩序的内在要求。世界需要中国,也需要中国精神力量的优秀传统文化,传统幸福观。传统幸福观走向世界,为全人类贡献精神力量是一种我们努力的方向,也是这个时代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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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19)10-0197-02
收稿日期:2019-8-19
基金项目:2018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优秀传统文化视域下高职生幸福观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2018SJA2021)
作者简介:卞晓妍(1982—),女,江苏连云港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林丽华)
标签:儒家论文; 德性论文; 幸福论文; 中国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中国哲学论文; 先秦哲学论文;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9年第10期论文; 2018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优秀传统文化视域下高职生幸福观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2018SJA2021)论文;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