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德国法学教育注重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思维培养。21世纪初的改革调整了培养目标,从培养法官型人才向律师型人才转变,同时强调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培养目标的变化体现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形式,原有的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双轨制为各高校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也增加了对律师型人才实践技能培养和国际化课程的比重;在教学形式上,大课、练习辅导课和专题研讨课从构建理论体系、训练案例分析技术和学术能力提升三个方面实现对学生的全面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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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喻玲
关键词: 律师型人才,国际化,双轨制,实践技能
来源: 法学教育研究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高等教育
单位: 湖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 湖南省教改项目“知识产权法本科教学国际化理念与实践探索——以德国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为借鉴”,湖南大学2019年教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 G642;D90-4
页码: 326-338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5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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