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观念论文-张兴美

诉讼观念论文-张兴美

导读:本文包含了诉讼观念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电子诉讼,诉讼价值,诚实信用,程序选择权

诉讼观念论文文献综述

张兴美[1](2019)在《电子诉讼制度建设的观念基础与适用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子诉讼是以诉讼为本质,运用信息技术,对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法律交往方式的线上再造,它与智慧法院或者互联网法院是不同层面的概念。电子诉讼的制度建构应当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诚实信用原则约束,功能等值式的进行。信息技术的进步性赋予了电子诉讼在诉讼效益、司法公开、接近正义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而信息技术的局限性会对私权保障、诉讼仪式性和直接言词原则造成冲击,这构建了电子诉讼适用的限度。电子诉讼的适用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程序选择权的运用会受到主体类型或诉讼行为类型的影响。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前提下,法院应当在必要限度内,发挥诉讼指挥权,规范引导电子诉讼适用。(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5期)

刘严[2](2018)在《讼卦中的诉讼观念及问题——以亻朕匜铭文为参照》一文中研究指出讼卦是周初关于诉讼态度及处理诉讼方式的文本,其中蕴含着诉讼理念,而亻朕匜铭文记录了一则西周晚期的诉讼事件。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二者既有相通之处,也存在差异。铭文要求卑者绝对服从尊者,严厉惩处以下犯上者的实践,与讼卦中卑不抗尊的观念相符;但讼卦中对无讼的追求及理讼者的中正要求,在铭文案例中并未得到贯彻。整体可见,讼卦中对卑者的要求及惩戒在铭文中基本实现,而对尊者的期盼则未落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讼卦建构的尊卑差等存在一定问题。对此,传统注解不但没有反思和批判,反而延续和固化尊卑之别。指出、批判和解决经典中存在的此类与现代社会相背离的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本文来源于《江淮论坛》期刊2018年04期)

李群[3](2017)在《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中国人的传统诉讼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背景材料,通过对我国古代民事诉讼判词的分析,试图对中国人的传统诉讼观念进行整体上的把握。从不同的阶层对待民事诉讼的态度和方法入手,把民事诉讼的传统观念具体分解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两个概念。根据利益追求和各自目的不同,把他们对待民事诉讼的态度分别概括为息讼和厌讼。息讼和厌讼都是为统治阶级无讼的目的而服务,都是受无讼的观念影响和制约的,而厌讼的原因正是由统治阶级息讼的态度决定的,统治阶级为达到息讼的目的所采取的一些措施直接导致了厌讼。本文对息讼观念是通过对统治阶级所采取的具体息讼方法的归纳而得出的,对平民百姓的厌讼观念则是通过对其原因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本文来源于《湘江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1期)

冉小慧,周胜怀[4](2017)在《中西传统诉讼观念的伦理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今,对诉讼观念的理论探讨是法哲学的一个热门话题。以往一般把中西诉讼观念之差异归结为文化差异的作用不同,为此,采用伦理学的视角,从思想基础、法理意识、法理制度、伦理道德四个方面对此种差异进行了探讨,并从伦理学角度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的建设过程,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7年18期)

徐阳[5](2017)在《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适用观念之思考——从增强可操作性到增强操作过程的规范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自由心证认知规律的统领下,增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可操作性是法律解释难以完成的任务。虽然语义解释有学理研究意义,但是从概念到概念的语义解释脱离诉讼语境,其发挥的心证引导作用非常有限。运用以诉讼功能为核心的体系解释方法有利于明确证明标准的内涵,将其作为语义解释的补充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适用的观念应从通过法律解释增强可操作性转向增强其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增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可从明确证据运用中的技术规范、颁布证明标准适用的指导性案例、设置证明标准适用中更严格的程序操作规范3个方面着手。(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7年02期)

吴英姿[6](2017)在《民事诉讼轻视程序保障观念反思——由一审裁判权威问题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小额诉讼程序实施陷入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一审裁判权威不足,从中暴露出民事诉讼轻视程序保障的一般问题,表现为立法上的重纠错、轻保障,司法实践中的重效率、轻保障,以及审判改革的审判权本位主义。要激活小额诉讼程序,树立一审裁判权威,需从根本上反思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从立法到实践两个层面重视程序保障。约束审判权和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是正当程序这枚硬币的两面。正当程序的内在价值即程序正义主要是对审判行为提出的道德要求。程序简化主要是简化审判手续,不是克减当事人程序权利,且不能突破程序保障的最低要求。(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2期)

王崇[7](2015)在《异化的诉讼观念及其匡正——基于对我国民事诉讼现象的梳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间人身和财产纠纷最重要的方式。在现今的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由于司法工作人员及各方诉讼主体对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未能全面了解,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立法本意理解不够深入,以及受到传统观念的片面影响,导致其产生异化的诉讼观念。在这些异化的诉讼观念影响下,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诉讼进行过多干预,诉讼主体不能正确恰当的进行诉讼行为,进而影响到他们充分的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现今司法实践上不当诉讼行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运用民事诉讼法知识分析其不当之处,以期达到现代诉讼观念的确立。(本文来源于《呼伦贝尔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4期)

顾启新[8](2015)在《我国的传统诉讼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时代的更替,不同朝代的人们对于所处社会的法制制度亦会产生不同的思想和行为,我国的传统法制度也随着我国历史的发展而逐渐改变和完善。于是,我国传统法律史上便出现了"厌讼"、"无讼"、"息讼"等的诉讼观。本文将通过阐述这些诉讼观的区别联系来进行分析比较,从而更加直观形象的了解我国传统诉讼观的演变发展以及对我国法制现代化所带来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23期)

吴真[9](2015)在《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出庭的观念、制度和技术再探讨——以林森浩案二审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新增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的制度,为审判阶段对鉴定意见的审查提供了更广阔的视角和更充分的讨论,有助于鉴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做法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学界和实务界对该工作的观念争议较大。前段时间被广泛关注的林森浩案二审中胡志强出庭时的做法可能是当前司法实务中的主流做法。从我国立法者对于刑事诉讼中"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制度设计初衷和功能定位来看,在目前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也能推导出一套自我运行良好的操作结构。只要实现具体做法的结构统一,就能够保证制度的有效运作。而林森浩案中反映出的一些以往未曾关注到的细节性技术问题则可能是未来实务中的主要争议点。(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鉴定》期刊2015年04期)

郭华,刘荣志[10](2015)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演修改后刑诉法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予以规定。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下增加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对未成年人予以特别保护的制度,并借助于程序功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处理。由于实体规定与程序要求未能有机衔接和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在适用上的界分不明,在认识与实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特别需要更新观念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5年03期)

诉讼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讼卦是周初关于诉讼态度及处理诉讼方式的文本,其中蕴含着诉讼理念,而亻朕匜铭文记录了一则西周晚期的诉讼事件。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二者既有相通之处,也存在差异。铭文要求卑者绝对服从尊者,严厉惩处以下犯上者的实践,与讼卦中卑不抗尊的观念相符;但讼卦中对无讼的追求及理讼者的中正要求,在铭文案例中并未得到贯彻。整体可见,讼卦中对卑者的要求及惩戒在铭文中基本实现,而对尊者的期盼则未落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讼卦建构的尊卑差等存在一定问题。对此,传统注解不但没有反思和批判,反而延续和固化尊卑之别。指出、批判和解决经典中存在的此类与现代社会相背离的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诉讼观念论文参考文献

[1].张兴美.电子诉讼制度建设的观念基础与适用路径[J].政法论坛.2019

[2].刘严.讼卦中的诉讼观念及问题——以亻朕匜铭文为参照[J].江淮论坛.2018

[3].李群.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中国人的传统诉讼观念[J].湘江法律评论.2017

[4].冉小慧,周胜怀.中西传统诉讼观念的伦理透视[J].现代商贸工业.2017

[5].徐阳.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适用观念之思考——从增强可操作性到增强操作过程的规范性[J].法商研究.2017

[6].吴英姿.民事诉讼轻视程序保障观念反思——由一审裁判权威问题展开[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

[7].王崇.异化的诉讼观念及其匡正——基于对我国民事诉讼现象的梳理[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5

[8].顾启新.我国的传统诉讼观念[J].法制与社会.2015

[9].吴真.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出庭的观念、制度和技术再探讨——以林森浩案二审为样本[J].中国司法鉴定.2015

[10].郭华,刘荣志.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完善[J].人民检察.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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