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小额诉讼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小额,程序,效率,权利,简易程序,困境,终审。
小额诉讼程序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李烜[1](2019)在《小额诉讼程序价值取向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小额诉讼程序自2013年起开始施行,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既发挥了预期的低成本、高效益,减轻法院负担的价值目标,妥善解决了较多的日常性纠纷,给民众带来了司法便利,同时也遭遇了适用困境。本文通过对小额诉讼的立法价值,现实适用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梳理,并对问题的解决作出回应,以期小额诉讼能够发挥其应有功能,在更大层面上实现司法的公平与效率,服务于社会弱势群体,向他们提供实质平等的保护和社会正义的纠纷解决服务,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和谐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6期)
林雪辉[2](2019)在《论新民诉法视野下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各个国家纷纷尝试建立小额诉讼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缓解因大量的民事纠纷给法院带来的审判压力和让普通民众能够接近司法,我国同样面临着这两个问题,急需建立适合国情的小额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拟通过考察我国立法现状,探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一整套小额诉讼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2期)
甘渭花[3](2019)在《小额诉讼程序完善路径探析——以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有小额诉讼程序,包括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我国随着案件数量的剧增,小额诉讼程序从2011年就开始推行。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一些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小额诉讼程序设计中,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的缺位。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完善路径,应该从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的视角出发。通过对程序权利的保障,提高当事人对司法的参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小额诉讼程序的良性运转。(本文来源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1期)
齐生双,李静一[4](2019)在《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基础及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小额诉讼程序自引入我国以来,其适用情况不容乐观,几乎没有达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的设立目的。本文试从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现状及程序价值基础入手,以司法实践为视角,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独立法律地位进行分析;从程序启动、简化诉讼程序、执行等方面提出完善的建议。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以建立专业审判团队为中心,由作为"准员额法官"的法官助理担当具体的承办人,可以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来源于《东南司法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边楚[5](2019)在《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旨在对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通过更简便易行的程序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救济,舒缓司法资源的紧张,在保证程序正义前提下实现诉讼效益。在司法实践中,小额诉讼有其自身特有的优势,结案率、调撤情况、执行期限、审理期限等都优于一般诉讼程序。另外,其出台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缓解司法裁判的压力,便于法院帮助当事人更好、更便捷的解决纠纷与问题。但与立法者预期相悖的是,小额诉讼的收案数较低,这与立法的简单粗疏,以及当事人、代理人、法官不选择小额诉讼诉讼等主客观要素息息相关。文章综合运用比较法、实证分析法、系统法叁种论证方法,以大连市基层法院为例,综合考量国内外现状,对小额诉讼程序做出系统分析与论证,着重从制度与操作两个层面的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与之对应的完善的程序设想,即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规则,以及合理配置小额诉讼的司法资源,在维护当事人合理或滥用诉讼权利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论文正文部分共四章:第一章初步概述了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即具体概念和特点、价值为何,同时总结论述了国内外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和实践。第二章通过调查,对小额诉讼程序在基层法院适用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第叁章通过前期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总结,找出症结所在。第四章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笔者自己的一些改进建议,以期能对小额诉讼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帮助。(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冯云青[6](2019)在《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各式各样的民事纠纷,再加上公民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逐渐增强,对法治的呼吁也越来愈高,公民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矛盾,导致越来越多的案件涌入法院,很多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成本增加,法院承担着沉重的办案压力,这就在有限资源与日益增长的公民需求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大多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碎纠纷,如果仍然适用繁琐的普通程序审理,无疑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就当事人而言,会消耗大量的精力、财力,增加诉讼成本,这样当事人就会放弃诉讼,试图通过其他非法渠道解决,从而威胁社会稳定。在这种背景下,学术界做了思考,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要严格按照复杂的、时限较长的普通程序审理。如何发挥司法的功能,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此时就需要一种快捷的程序审理解决这些小额矛盾。而域外的一些国家,很早就开始研究小额诉讼制度了,效果也十分显着。小额诉讼具有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民事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接近正义的价值特点。我国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仅仅有一法条条文,立法比较粗糙,具体实施措施都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在2015年2月对小额诉讼程序做了解释,做了进一步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不是很乐观,无法完全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仍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比如小额诉讼的适用率偏低、法官对该制度的不熟悉导致适用热情不高、救济途径不完善、执行得不到保障等小额诉讼制度优势得不到全面发挥。这一系列问题,导致其不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及比较研究方法,并从中获得启示。首先介绍小额诉讼的含义及价值取向,明确了我国标的金额较小、是非关系明确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中,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就是快捷、低成本、高效率;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取向是实现诉讼公正与效率,做到费用相当,合理优化司法资源。其次笔者通过了解几个典型的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小额诉讼制度的设定,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同点与区别,并对区别做深入思考。再次,因为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起步较晚,实战经验不多,所以在我国小额诉讼程序,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最后综合我我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先进的理论经验,吸取它们的精华,避开那些失败之处,针对目前我国在适用程序中面对的主要问题,重点对小额诉讼程序划分标准的设定、当事人的救济途径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重点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相应的完善意见,从而更好的适用程序。(本文来源于《云南财经大学》期刊2019-05-30)
王善江[7](2019)在《我国小额诉讼程序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出路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成绩的同时,因社会交往更加频繁和多样化,各种民事纠纷出现井喷式增长,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矛盾日渐扩大,简易程序越发不能满足司法需要,迫切需要更加简便快捷的诉讼程序应对司法危机。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引入了小额诉讼程序,寄希望于通过一审终审的方式快速解决小额纠纷,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减轻司法压力。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简易程序的瘦身版本,作为简易程序的再简化,最终由于小额诉讼程序非驴非马的程序定位导致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适用率低,效率优势不足以及结案方式等诸多困境,既背离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初衷,也不利于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检视我国国情,司法资源极为有限,而简易程序却不简单,迫切需要更加完善的小额诉讼程序来解决数量庞大的小额纠纷案件。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的关键在于探究其困境形成的原因,通过对小额诉讼程序立法层面、司法层面和社会层面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小额诉讼程序致困的原因而提出完善对策,并横向对比域外国家和地区有关小额诉讼程序实践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以我国现实国情为基础,因地制宜地设计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使之担负起社会赋予的时代使命,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本文由序言,正文和结语叁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又分为四章。第一章通过解读小额诉讼程序的内涵,并对比介绍了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外延之间的关系,探讨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论基础,意在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的独特价值及定位。第二章通过介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低、程序效率优势不足、容易诱发滥诉行为、结案方式存在不足四个方面的现实困境,旨在突出小额诉讼程序需要完善的现实问题及方向。第叁章分别从立法层面、司法实务层面和社会层面深度分析小额诉讼程序困境的成因,从程序设计、司法配套设施以及司法公信力叁个角度进行系统阐释。第四章结合小额诉讼程序运行的现实困境及对困境成因的分析,分别从设立独立小额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构建诉前强制调解机制、完善救济机制和程序配套设施五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于洋[8](2019)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程序救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越来越多的民事案件涌入法院,给法院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了使有限的司法资源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一种程序设计更加简易、诉讼成本更加低廉、诉讼效率更加高效的诉讼程序。经过对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的合理借鉴和学者们的理论研究,小额诉讼程序逐渐进入到学者和法官们的视野中。再经过我国小额速裁试点的进一步探索,小额诉讼程序的地位终于得到了民事诉讼法的正式确认。小额诉讼程序以效率为首要价值目标并且实行一审终审制,是以简易程序为基础建立的更为简易、高效的诉讼程序,承载着为民众提供便民诉讼和为法院减轻案件压力的立法愿景。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小额诉讼程序优先追求效率价值的同时未能充分兼顾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应有的公正价值。小额诉讼并没有取得我们理想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许多本来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未能得到准确适用。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已经深入人心,实行一审终审是以限制当事人的权利救济为代价的,当事人对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再审救济和强制适用的方式非常抵触。同时,伴随着法院申诉信访和绩效考评制度的压力以及小额诉讼程序自身独立性的缺乏、调解制度对小额诉讼的适用空间排挤等问题,共同造成了小额诉讼不仅无法体现出其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反而暴露出更多的缺点。使其在司法实践中遭受了当事人和法院共同的心理责难。小额诉讼程序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与该程序设立时的初衷背道而驰,未能有效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因为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不足进入了“司法寒冬期”。因此,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程序救济完善刻不容缓、势在必行。通过大量阅读专着和期刊等文献资料,本文拟采取归纳总结的方法对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系统的讨论,同时通过研究各省市法院小额诉讼的调研报告和学者们的实证研究成果,并对比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和立足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完善小额诉讼的程序救济,还是要回归到小额诉讼程序创设时的逻辑起点,对于一审终审的程序救济的具体方法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要想实现小额诉讼之立法目的,可以考虑通过设立裁判异议制度的方式为小额诉讼裁判的事后救济提供保障,通过“强制适用+部分合意”的适用方式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通过规范绩效考评制度和强化信访治理消除法官的内心顾虑,通过建立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提供程序支持,以及通过小额诉讼与调解制度的衔接上的完善实现“案结事了”。构建起“从诉讼程序内到程序外”、从“程序启动到审理”的系统的、全面的程序救济体系。(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5-01)
卢怡帆[9](2019)在《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程序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司法困境以及分流压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了小额诉讼制度。虽然小额诉讼制定的目的是普及司法资源,方便当事人高效快捷的解决司法纠纷,但实践效果不甚理想。文章认为,强制适用一审终审制的审判制度阻碍了适用主体的积极性,弱化了小额诉讼制度的法律效果。因此,解决适用主体的后顾之忧,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配套机制,建立小额诉讼衔接机制,多管齐下,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保证小额诉讼制度的可接受性和稳定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4期)
郭士辉[10](2019)在《小额诉讼程序的运行困局和改革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全球消费者保护行动持续不断,西方国家新一轮程序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推崇的诉讼理念,诸如便捷、高效、以让当事人满意的结果来解决纠纷、不必拘泥于法律的严格适用等,正越来越深入人心。在我国,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经济活力的不断增强,法院受案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受案数量的急剧上升,普通诉讼程序在保证程序正义的同时,在快速及时应对数量急速增长的案件的现实面前,逐渐(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9年10期)
小额诉讼程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各个国家纷纷尝试建立小额诉讼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缓解因大量的民事纠纷给法院带来的审判压力和让普通民众能够接近司法,我国同样面临着这两个问题,急需建立适合国情的小额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拟通过考察我国立法现状,探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一整套小额诉讼程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小额诉讼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李烜.小额诉讼程序价值取向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9
[2].林雪辉.论新民诉法视野下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9
[3].甘渭花.小额诉讼程序完善路径探析——以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为视角[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9
[4].齐生双,李静一.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基础及制度完善[J].东南司法评论.2019
[5].边楚.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证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9
[6].冯云青.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9
[7].王善江.我国小额诉讼程序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出路探索[D].华中师范大学.2019
[8].于洋.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程序救济研究[D].吉林大学.2019
[9].卢怡帆.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程序适用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9
[10].郭士辉.小额诉讼程序的运行困局和改革进路[J].人民司法.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