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债权人利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债权人,利益,债务人,破产法,资本,公司,合法权益。
债权人利益论文文献综述
倪甜[1](2019)在《公司破产重整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破产重整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如何在公司进行有效的重整过程中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一个目前破产重整实务界中长期面临的疑难问题。从重整涉及的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立法对债权人的权利限制角度考察,分析公司重整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从债权人和法院的视角出发,反思现行《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缺失的现状,借鉴域外国家重整立法对债权人保护的规定,针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失衡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宋玉波,王滢,刘权[2](2019)在《浅谈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破产法规定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叁种制度,本文着重对破产重整程序进行研究。通过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结合破产重整的现状及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引发在重整过程中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思考,以期能够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实现重整成功的目的。(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吴丹[3](2019)在《论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法律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破产重整的目的也是为了使濒临破产的企业通过重整程序而重获生机,而在实践中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中产生了很多有关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存在着对债权人利益侵害的问题。另一方面,债务人也因为资金不足、管理不善的原因而无法偿还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进而挽救濒临破产企业,更好的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也应该重视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因此,本篇论文着重研究破产重整过程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张志强[4](2019)在《我国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众所周知企业破产重整不单纯是债务人的事,其中涉及多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平衡。本文将着重以债权人身份为视角,分析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对其中涉及的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的角色以及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做详细介绍。笔者将根据实践中与债权人交流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和总结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对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展开研究和论证,希望本文对实务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郑方慧[5](2019)在《浅谈我国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有效的预防制度是企业破产重整制度,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资不抵债企业的复兴,缓解企业解体清算对社会利益造成的影响和冲击。为了确保企业能够继续维持经营所需的物质基础和保障社会利益,大多数破产重整程序都针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这必然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进而会给部分债务人提供借此逃避破产、拖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便利机会。因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将贯穿整个公司重整程序。我国破产法重整制度的引入为濒临破产清算的企业带来了复兴的希望,与此同时,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将成为重整过程中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对我国破产法重整程序各阶段中对债权人利益的相关规定作出评析。(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黄经纬[6](2019)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创设,理应按照法律程序来终止,即公司在市场中的进入与退出占据同等重要地位。然而,当前我国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建设中仍然存在诸多矛盾,如解散不清算问题,对债权人的基本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侵犯。故此,如何规范公司解散后的清算工作,保证债权人基本权益是公司在创立之初便应该考虑的问题。(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经营版)》期刊2019年11期)
朱坤学[7](2019)在《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继承制度的内容来看,继承债务范围过于狭窄,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期限不明确,没有具体的制度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补救权利。因此,当继承法的修改成为历史机遇时,我们将及时建立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进一步明确债务的继承和继承范围,完善继承管理制度,增加具体制度,保护利益和债权人的权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沈广其[8](2019)在《论公司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后在我国确立了公司资本认缴制度,使得公司的治理更加开放、灵活,公司自治理念更加凸显,但是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制度设计上有所不足,《公司法》中原则性的规定不足以对此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解决,为此,笔者着眼实于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设性地提出几点完善构想,希望对该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09期)
鲍家伟[9](2019)在《地方政府债务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障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十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财政部发言人表示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重整作为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制度设计在新时代下值得重视。但目前学界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务重整研究时主要聚焦于如何通过重整使地方财政重建,而对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障的研究则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保障债权人利益是地方政府债务重整中维护政府信用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平衡债权人与地方政府地位的不对等,是地方政府债务重整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在制定《公共债务法》的基础上,完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和信用评估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障机制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重要路径。(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8期)
郭情情[10](2019)在《论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破产重整对企业来讲是一次再生的机会,在实务操作中破产重整会涉及到与企业相关的多方主体的利益,因此,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应当对各方主体的利益进行权衡。我国《破产法》对企业破产重整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破产重整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主要针对我国法律制度在企业破产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3期)
债权人利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破产法规定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叁种制度,本文着重对破产重整程序进行研究。通过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结合破产重整的现状及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引发在重整过程中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思考,以期能够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实现重整成功的目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债权人利益论文参考文献
[1].倪甜.公司破产重整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2].宋玉波,王滢,刘权.浅谈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3].吴丹.论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4].张志强.我国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5].郑方慧.浅谈我国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6].黄经纬.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探究[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
[7].朱坤学.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探究[J].法制博览.2019
[8].沈广其.论公司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J].河北农机.2019
[9].鲍家伟.地方政府债务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障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10].郭情情.论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J].法制博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