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被监督单位巡察整改的监督中,突出“四个盯住”,推进了巡察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一是盯住重要环节,确保整改有进展。主动和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进行了对接,参加县委巡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的巡察意见反馈会,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参加被监督单位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专题会议,保证会议的务实高效;审查被监督单位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监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督促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改措施,表明坚决整改态度;参加被监督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被监督单位班子及成员提升对巡察整改的认识,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盯住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有目标。监督被巡察单位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深入讨论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做到整改目标明确。三是盯住关键少数,确保整改到实处。在审查被监督单位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时,重点看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整改措施制定到位与否,看重点科室的整改责任到位与否,从源头上保证整改责任到位。四是盯住措施推进,确保整改有效果。按照被监督单位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督促形成整改清单,列出整改进程,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按部推进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定期检查整改情况;日常监督中,随时抽查相关修订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巡察整改有效推进。
(王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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