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成立要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要件,收养人,合同,保证金,契约,古罗马,唐律。
成立要件论文文献综述
蒋新苗[1](2019)在《我国涉外收养关系成立实质要件法律适用规范的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涉外收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发展。在立法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尽管初步构建了规范涉外收养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的有机法律体系,但该制度依然不够完善且存在诸多缺失。特别是关于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法律适用规则,还有不少立法盲点。当今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有主张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适用被收养人或收养人属人法抑或重迭适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属人法的,还有坚持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应适用法院地法或收养成立地法的,甚至有采取折衷主义或倡导适用与被收养儿童权益相关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在我国民法典呼之欲出的当下,有必要深入检讨和反思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法律适用规则,革除旧弊,优化机制,努力消除"跛足收养",全方位维护和促进我国涉外收养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本文来源于《时代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马菁[2](2019)在《浅析书面合同成立的外观要件——以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单位公章为分析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和履行的前提,对于书面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外观要件,即我国《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书面合同订立时的签字与盖章尤为重要,本文就以签字与盖章为研究对象,以探析签字与盖章对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1书面合同订立的外观要件采取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本文来源于《混凝土世界》期刊2019年10期)
孙璐[3](2019)在《古代唐日婚姻成立要件之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唐律疏议》中《户婚律》规定了唐代婚姻的成立要件,违反或缺少了成立要件的婚姻缔结则属于“违律而婚”,须依律“离之”或“正之”。同样,日本古代《养老律令》条文多继承自唐律,唐代法制通过律令条文渗透至日本古代的政治、经济乃至婚姻家庭中,作为其社会家庭基础的古(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23)
汪晓光[4](2019)在《论银行保证金质押的成立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直以来,在银行业当中广泛使用保证金质押的这种担保方式,同时也在信贷业务的担保领域中时常见到。但是有关银行保证金质押的成立要件等问题实践中经常出现争议,因此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以案例的形式对此进行了剖析,对以后此类案件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本文通过一个案例对银行保证金质押的成立要件作进一步的总结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1期)
牛竞晗[5](2019)在《古罗马法中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古罗马法中的契约制度与我国古代契约制度具有明显差异。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比较,从中总结出古罗马法中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变化的规律及特征,以期能够为我国合同法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并更好的帮助我们为当代法治的本土化提供重要的资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1期)
冯军[6](2019)在《防卫过当:性质、成立要件与考察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当防卫虽然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它将紧急情况中的私人暴力合法化了。正当防卫特别容易演变成防卫过当。但是,在规范上,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总是具有一为权利、一为犯罪的天壤之别。正确的做法当然是,既不把正当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也不把防卫过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本文仅就与防卫过当的认定相关的四个重要问题,略陈管见,以求教于学界同仁。(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文摘》期刊2019年03期)
晋丽[7](2019)在《论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研究我国《海商法》海上货物留置权成立要件的不足,留置的货物所有权是否必须属于债务人,在业界一直存在争议。分析了承运人在适用相应规定时存在的风险和应该采取的措施,并对《海商法》相关规定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7期)
张炎[8](2019)在《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分与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传统使用的合同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认定可能会致使认定合同实际状态时产生误解,与《合同法》和《民法总则》关乎合同及法律行为依法成立即生效的规定相背离。虽一般情形下依法成立合同即生效力,但鉴于合同成立与生效承载着的不同价值,合同成立与生效仍有二分必要。传统使用的成立生效要件会造成前述困扰,故合同成立生效要件体系应重构,采用成立要件、特别生效要件和有效障碍事由的叁阶层划分为宜。(本文来源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冯军[9](2019)在《防卫过当:性质、成立要件与考察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认定防卫过当时,首先要对"不法侵害"的范围进行符合规范逻辑和规范目的的限制;其次,应该对防卫过当的主观成立要件和客观成立要件进行体系性解释,即防卫过当是行为人以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态度实施了超过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程度的被构成要件所禁止的多余行为,并造成了被构成要件所禁止的多余结果;再次,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中的"行凶"是一种暴力地至少可能造成重伤的不法侵害;最后,对是否成立防卫过当,不应进行整体判断,而应进行综合判断。(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9年01期)
唐稷尧[10](2019)在《论犯罪成立要件中规范性要素之认识错误及其判断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近年来多起刑事案件的判决对有关被告人规范性要素认识错误的判断与处理引发各方质疑。究其原因,这与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对规范性要素认识错误的理解与处理存在疏漏甚至误读密切相关。规范性要素是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重要内容与组成部分,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规范性要素认识错误的有无对于判断犯罪的成立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规范性要素在犯罪成立要件中的地位与犯罪故意的具体认识内容两个角度考察可知,规范性要素的认识错误是事实认识错误而非法律认识错误,属于构成要件认识错误而非违法性认识错误。司法者必须正确分辨规范性要素之认识错误与违法性认识错误,从一般人的立场、个体识法能力及国家的规范告知义务等角度综合判断行为人规范性要素之认识错误的有无。(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1期)
成立要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和履行的前提,对于书面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外观要件,即我国《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书面合同订立时的签字与盖章尤为重要,本文就以签字与盖章为研究对象,以探析签字与盖章对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1书面合同订立的外观要件采取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成立要件论文参考文献
[1].蒋新苗.我国涉外收养关系成立实质要件法律适用规范的重构[J].时代法学.2019
[2].马菁.浅析书面合同成立的外观要件——以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单位公章为分析对象[J].混凝土世界.2019
[3].孙璐.古代唐日婚姻成立要件之比较[N].人民法院报.2019
[4].汪晓光.论银行保证金质押的成立要件[J].法制博览.2019
[5].牛竞晗.古罗马法中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研究[J].法制博览.2019
[6].冯军.防卫过当:性质、成立要件与考察方法[J].社会科学文摘.2019
[7].晋丽.论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成立要件[J].法制与社会.2019
[8].张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分与要件[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9
[9].冯军.防卫过当:性质、成立要件与考察方法[J].法学.2019
[10].唐稷尧.论犯罪成立要件中规范性要素之认识错误及其判断路径[J].政治与法律.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