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各国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希望占据发展先机,但人工智能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也给法理提出了诸多严峻的挑战。人工智能的认知能力逐步向人类靠近,首要的亦是根本的法理问题便是其法律地位的界定,需要从技术发展、法律主体制度演变和赋予主体地位必要性几个角度辨析。人工智能技术已有了广泛应用,但侵权事件多发,侵权责任需明确,侵权问题也亟待规制。人工智能的发展对大数据有巨大需求量,加剧了对个人信息不当获取和滥用的乱象,需要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维度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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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晓肖
关键词: 人工智能,人格,侵权责任
来源: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专业: 法理,法史,自动化技术
单位: 武汉大学
分类号: TP18;D90
页码: 72-77
总页数: 6
文件大小: 1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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