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仲杰:增权理论视角下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研究论文

赵仲杰:增权理论视角下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焦点对准到计划生育国策带来的后遗症问题上,农村失独家庭也自然引来了较多的关注,但当前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研究还较少,各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成体系。结合社会工作的增权理论,转变以往的改善农村失独家庭从政府、社会团体支持的角度,从失独家庭自身能力的培养等角度入手,为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的改善提供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增权理论;失独家庭;农村;社会支持;自身角度

由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失独”问题已不仅仅是微观层面的家庭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紧迫课题。截至2016年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并且每年新增7.6万个[1]。据人口学专家易富贤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会有1 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 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独生子女(特别是大龄独生子女)的死亡将导致其父母的一系列养老风险。为了应对失独家庭的一系列困境,亟需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我国学者已对失独家庭特点、结构、规模及面临的困境、社会保障、社会支持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但同时也可看出我国学者的研究仅笼统聚焦于城市失独家庭、城市、农村失独家庭,而对于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专题研究较少。事实上,由于现实情形的差异,农村失独家庭会面临比城市更严峻的困境、风险、养老保障及社会支持问题。鉴于此,笔者针对我国农村中的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的现状,结合社会工作增权理论,探索增权理论视角下加强和改善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支持问题的新路径。

1增权理论的相关剖析

1.1增权理论的定义对于增权理论,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定义。大多数学者比较认可古铁雷斯等人的定义。他认为定义权力的方式可以归纳为以下3种:第一,获得所需要的资源的能力;第二,影响他人思考、感受、行动或信念的能力;第三,影响资源在家庭、组织、社区或社会等社会系统中分配的能力[2]。

同时,古铁雷斯和刘易斯认为,权力赋予人们影响其生活过程的能力、与他人共同控制公共生活的能力,以及加入公共决策机智的能力;另一方面,权力也可以被用来阻碍被刻上耻辱烙印群体的各种机会,把其他人及他们关注排斥于决策之外,以及控制他人[2]。

因此权力的运作包括3个环节:第一,权力通常等同于个人的适应能力或才能;第二,个人的权力感和作为人类的积极的自我概念等密切相关;第三,权力一般是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发挥功能。

由此得出对增权的操作性定义为:第一,增权是一种理论和实践,主要是处理权力、无权、压迫和他们如何造成个人、家庭以及社区问题与影响的助人关系的议题;第二,增权的目标是要增加个人、人际以及政治权力,以使得个人、家庭或社区能够采取行动去改善他们的处境;第三,增权是一个过程,其可以发生在个人、人际和社区等不同层面;第四,增权主要是通过建立信任关系、构筑支持网络、提升意识、传授技巧等多种介入方法发生;第五,增权实践的目标不仅仅是适应,还包括服务对象或社区实际权力的增长,以使他们能够采取行动防止问题的发生,改变其面临的困境。

正准备走进教室收作业的我,被一路狂奔来告状的学生撞了个满怀。我急匆匆地赶往现场,满脸是水的小齐看到我,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小马不知什么时候也乖乖地站在了我的身后,大概是知道这玩笑开大了。看着小马惊慌失措的样子,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心里盘算着该怎么抓住契机,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教育这个捣蛋鬼。我安抚好小齐,让大家都进了教室。全班同学坐得整整齐齐的,像是在等待一场宣判大会。

恍惚中,袁安手持火把、被李离抓住的右手,忽然抖动起来,是李离在摇晃他的手腕!电光石火间,袁安心神一定,转动手腕,松开五指,将手中的火把抛出去,只见余下半截的松枝火把由花雨中翻滚沉落,掉到地面,转眼间即被花雨吞没,一尺余长的火苗无法将温润的花瓣点着,跳闪片刻,旋告熄灭。

1.2.1特点。增权理论的核心理念是始终把案主看作是具有多种能力和潜力的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而无论他们可能或者事实上多弱势、无能力、被贬低或自我毁灭。因此,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关系是以案主的特殊能力、资源和需求为前提,并支持案主或案主群,使日常生活更加有报酬性和在与他人的伙伴关系中施加共享的权力。这种伙伴关系的目的是鼓励案主在追求和巩固已经被提升的自尊、健康、安全、个人及社会权力等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他们自己的强项。

2.2.2.4 农村落后的文化环境与失独家庭的社会融入冲突,邻里支持不够。 对于农村失独家庭的帮扶,村落工作人员意识到必须加强周边邻里对适度家庭的关系和慰问,但不可避免的是,农村失独家庭处在“养儿防老”“因果报应”“代际因果”“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文化之中[10],从其生活的系统来看,虽然在事发之初,农村失独家庭能够得到周边邻里的关怀和慰问,但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之下,农村失独家庭仍然受到排挤和漠视,村民中很多家庭不愿意同独家庭有过多来往,甚至会将失独家庭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导致失独家庭从邻里获得的支持只能在极度困难期能够获得,而在其阵痛恢复期不能持续获得。邻里支持的不可持续性,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失独家庭在社会融入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图1 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模式及其构成要素
Fig.1 Social work mode and its component factors based on empowerment orientation

2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现状

2.1我国农村失独家庭对社会支持的需求当农村的失独家庭一旦形成后,其不仅很难改变自己的家庭结构,而且在获得的社会支持上也很难满足其发展的需要。综合来看,农村失独家庭失去独生子女,不仅是家庭劳动力的丧失,也是父母精神寄托的丧失,更是父母老无所养的征兆,总结来看,农村失独家庭对社会支持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经济支持。在农村,年轻劳动力是决定家里收入和家庭境况转变的决定性因素。年轻人是家里的希望,是家庭新生代经济来源的基础。而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就意味着失去了新生代学习新的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来改变家庭的基础,留下的则是文化水平低、技术掌握不足的父母。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他们的身体劳动机能逐渐退化,逐渐失去了挣取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能力,尤其是到了年迈、完全丧失劳动力时,只能依靠政府和社会给予的资助才能度过晚年。因此,失独家庭对社会支持的需求中,经济支持是第一位,这将关系到整个失独家庭的生活以及养老等方面的问题[3],而这种物质上的基础保障及社会支持也是做为人最基本的需求保障。

首先,词汇问题。1.学生不识字、识字不准、识字不全、词性不清、词义不知,构词不熟以及短语、习语意思不清等导致阅读理解障碍;2.试题中的熟词生义、熟词新义、一词多义、熟词活义、一词多词性、同义近义转化等词汇现象,直接导致阅读材料文字难度增大。所以阅读的关键在于词汇。

2.1.2精神慰藉。赵仲杰在其《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及对策——以北京市宣武区调查数据为依据》一文中指出,子女是父母夫妻关系的纽带,一旦子女不幸死亡,纽带断裂,家庭结构破碎,父母夫妻关系也会因子女死亡而高度紧张,甚至离婚出现家庭解体[4]。徐继敏[5]在其《成年独生子女死残的困境与政府责任》中也指出,独生子女的死亡会造成父母自行封闭、脱离社会,不愿见陌生人,甚至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自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孩子是家庭的一切,是家庭的核心,也是父母的全部希望,是父母精神和情感的寄托[6],在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中则更是如此。因此,农村家庭一旦失去独生子女,在有着天然的香火传承及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下,其面临的舆论压力自然就会加大,使得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更容易出现心理上的孤单、无助,甚至是被排挤、歧视的感觉。因此,从他们内心的角度出发,极需要得到邻居、亲戚和朋友在心灵和精神上的慰藉。

此外,销售员也要做到以下几点:与客户签订合同,和客户沟通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库,将信息反馈给公司;按时回收应收账款,并监督和维护;应收账款有不良情况时立刻反馈至财务部,发现客户经营情况恶化时迅速向信用部反映;解决客户账款问题,负责搜集诉讼的有关客户资料;整理收集并备份客户的债权债务相关资料。

2.1.4融入村民生活。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因果报应、代际偿还”观念的影响,失独家庭很容易被定义为遭报应家庭,因此社区中的大多数家庭对失独家庭会比较排斥,不愿意与失独家庭有所关联,总认为会惹上无端的事端。与此同时,农村家庭经常会聚集在一起聊家常,经常会把周边发生的事情里拿出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失独家庭遭遇的不幸往往更是成为谈论对象,这样的谈论当被失独的父母听到后,对失独家庭的打击就相当于二次或多次伤害,这也导致失独家庭父母不愿出门,以避免听到人家谈论自家发生的事情。因此,失独家庭在农村一旦发生,在社区融入上是极大的问题,他们内心十分希望能够得到社区的同情和接纳,但没有专业人员对社区周边人员进行一定的引导,他们很难融入社区,这也成为了他们内心上的另一种情感需求。

当然,农村失独家庭对社会支持的需求不仅仅只有上文谈及的方面。

1.2增权理论的工作模式

2.2我国农村失独家庭已有社会支持体系和存在的问题面对着失独家庭的在经济、心理、精神、生活照料、村民生活融入等需求,从当前我国政策和社会实际,并结合当前不少学者的研究,不难看出我们的社会已经从政策、法律、社会团体上给予他们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与帮助,政府也从以往的计划生育政策转变为全面二孩政策,但是,从农村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具体如下。

2.2.1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现有的社会支持体系。

2.2.1.1政府层面的支持。从以往的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国家层面对失独家庭的支持最早可以追溯至2007年[8]。我国政府在2007年开始了对失独家庭进行扶助的试点,2008年开始正式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此后,扶助制度经过了2次调整,一次是2012 年将失独扶助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另一次是2013年12月,国家计生委联合其他4个部门,将扶助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同时,2012年4月国务院在《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还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各地结合自身人口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先行先试,创新养老、医疗等服务机制。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为失独家庭提供了基本的生活支持。

2.2.2.3社会力量缺乏,社会组织、机构和志愿者的帮扶缺乏专业性。当前我国已经存在一定的社会力量介入到农村失独家庭的帮扶当中,但是现存的社会力量主要是出于善心,出于对农村失独老人的同情。因此,他们更多的还是在经济及劳作上帮助失独家庭,加上他们没有经过严密的专业培训,他们对失独家庭无法开展心理上的专业帮扶,无法针对失独家庭的特殊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失独家庭对心理上的疏导性需求仍然无法得到很好满足,心理的情绪还是无法得到很好舒解。与此同时,由于缺乏专业性,志愿力量无法掌握当地的大量资源,无法给失独家庭建立起他们的资源支持网络,无法实现对失独家庭的立体化多层次的社会支持[9]。

2.2.1.3社会组织、志愿帮扶上的支持。从当前我国的社会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富裕人士愿意拿出富余的金钱回报社会,设立爱心基金,对有需要的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帮扶。因此,当前对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帮扶中也不缺少社会组织、爱心团队、志愿团体等的身影。同时,在刚出台的《慈善法》中,国家也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等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做公益慈善事业。从当前的实际来看,已经有不少人群在从事着对失独家庭、尤其是失独老人的关爱和帮助工作,对失独老人的生活和情感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关怀和支持。

2.2.2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中存在的不足。当前我国的制度、法律以及社会对失独家庭的支持现状虽然已经从制度上、法律上以及社会团体等方面给予了农村失独家庭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但是面对失独老人对经济、精神、生活照料、社区融入等方面的极大需求,现有的支持体系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临床中房颤与血栓栓塞性事件密切相关,血栓栓塞也是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发生残疾与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故血栓栓塞也是治疗房颤的重要目标。

2.2.1.4村落中村民的物质和情感支持。社会工作基本理论之一的人在情境中理论认为,个体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的,与周边的环境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和互动,周边的环境对个人有着重要的影响。观察农村失独家庭,在农村乡土风情的关怀下,一旦某个家庭出现意外,周边家庭都会伸出相依的援手,送上自己的温暖和关心。因此,农村失独家庭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周边邻里获得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帮助自己度过失去独生子女的极度痛苦期。

2.2.2.1制度保障不健全,无法满足失独家庭的真正需要。从当前我国已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来看,制度体系虽已存在,但是对于失独家庭的保障不够具体,各地在相应的条款落实上还存在很大的灵活性,并没有统一的要求,这也就导致了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措施落实上各地均不相同,甚至有很多地方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同时,对失独家庭的经济保障标准过低,根本无法保障失独家庭的基本生活。再者,对失独家庭的保障上,制度体系不够全面,对经济上的基本保障有了,但在长期性的制度性保障如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还十分欠缺,尤其农村经济收入本来就低,养老上大多靠子女通过“反馈模式”进行,失去独生子女,养老保障就相应丢失,加上昂贵的医药费,生病经常看不起病。因此,这种长期性、长远性的保障对他们来说仍然十分缺乏。

2.2.2.2重视经济和物质上的保障,而忽视了心理上的帮扶。在农村失独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对父母无疑有着极大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影响,然而,从当前我国已有的社会支持体系来看,对农村失独老人的支持基本上都是物质上的保障,从制度的设计来看,也是从保障失独家庭的生活需求为出发点,而对于失独家庭的父母的心理上的辅导和帮扶却很少涉及。同时,在已有的社会力量的帮助上,大多的帮助也是集中在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方面,而对于开展心理服务方面的服务却少之又少,这与当前我国心理咨询以及社工专业人才的稀缺有着密切的联系,但究其根源还是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整体构思不到位,没有从失独家庭自身的需求角度出发设计社会支持体系。

2.2.1.2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支持。失独家庭社会支持必须上升到法律或制度性规定层面上才能得到制度上的支撑和法理上的保护,探究失独家庭在法律上得到的保障,较高层次的法律规范便是2001年颁布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的规定,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给予必要的帮助。此外,2007年,我国还专门出台了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制度,即《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当年便在10个省市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2010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又印发了《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扶助金。这些从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了对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机制。

1.2.2工作模式。增权理论的工作模式如图1所示,工作人员在专业价值和专业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和服务对象的彼此认可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影响的关系,并通过这种专业关系实现对服务对象的增权,其实践架构主要包括:①问题的界定评估。主要是对服务对象的问题进行相应的界定,评估工作人员的能力是否满足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需要;②目标确定。主要是对服务的目标进行确定,通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共同协商确定增权服务的目标;③角色承担。主要是确定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各自在专业关系中做需要承担的角色;④介入策略和技术。主要是在确定问题、目标和相应的角色之后,对相应的介入策略和技术进行分析和选择;⑤评估。最后是对整个服务效果的评估,评估是否完成服务的目标,反思其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为下次服务提供经验。

3增权理论视角下失独家庭社会支持改善策略

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要想改变他们自身的现状,除了现有的从外部各种条件下进行帮助外,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失独家庭自身着手,通过改变他们自身的认知和行为能力,以改变他们的现状。而作为社会工作基本理论之一的增权理论,就是通过对服务对象的赋权增能,力求从弱势群体自身的转变开始,实现弱势群体的根本性转变。因此,笔者结合个案、小组和社区等相关维度,论述增权理论视角下失独家庭社会改善的策略。

2.1.3生活照料。在传统农村家庭中,总是流传着“养儿防老”“以子养老”的观念,老人的养老更多的是靠着子女的赡养来完成[7]。费孝通先生在其《家庭结构变化中的老年养老问题》中总结提出了我国农村“反馈模式”和“接力模式”2种养老模式,也就是说养老问题最终的重任还是要落在后辈人的身上。然而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普遍产生,农村经济基础以及各种基础设施的落后性决定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极大的风险,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险家庭”。这样的风险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家庭中孩子夭折或者死亡,就将导致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反馈模式”中的反馈环节出现断裂,无法形成闭合的回路,就会使得失独父母面临着老无所养的问题,而农村原本经济收入就低,即便是失独时还能挣钱也无法挣够足够自己终老一生的费用,因此失独家庭尤其需要老年时的生活照料。

3.1自我增权维度对于农村失独家庭来说,自我增权就是要增强农村失独家庭的自我价值、自我行动能力,帮助他们从失独的困境中走出来,尤其是帮助他们从早建立起养老的预防机制以及重大疾病的预防机制,不能让失独家庭真正遇到养老和疾病医疗才考虑相应的问题,在促进农村失独家庭自我增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表1所示的因素。

表1农村失独家庭自我增权的过程中注意的因素

Table1Factorsaffectingtheprocessofempowermentoflosing-single-childfamilyinruralareas

序号Code因素 Factor内涵 Connotation1价值一个公认的价值基础2分析分析个人处境中不平等或者压迫的状况3策略以清晰的策略对应要处理的不平等压迫领域4技巧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必须具备的全部技能5学习环境获得学习资源和使其他必要专业知识得以发展的支持6工作方式一种开放式的、具有创造性的、风险共担的共事方式7服务使用者—提供者的关系作为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的增权和服务使用者的增权之间的密切配合

因此,从自我增权的维度来说,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应该在考虑农村失独家庭自身认同的价值基础,在了解农村本有的风俗民情基础上,通过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分析农村失独家庭自身存在的迫切需要和长期需要,并通过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农村失独家庭在其自身环境下,发展出适合农村失独家庭的自我增权方案,如探索农村失独家庭以地养老模式,为其年老无劳动能力养老创造条件。

3.2团体增权维度团体增权顾名思义就是对一个同质性或异质性的团体进行增权,提高团体的自我行动能力,形成相互支持的团体氛围。团体能够提供个人支持,降低孤立的风险,提供一个环境体系使个人的技能在其中得到发展和锻炼;同时也给出一个方法,让一个批判意识已经获得提高的个体能致力于实现他已经被提高的个人期待。对农村失独家庭进行团体增权主要是针对于同样是农村失独家庭的这一群体组成同质性团体,并通过社会工作技巧中的小组工作技巧对团体进行一些针对性的活动,以提高农村失独家庭这一群体的自我意识和行动能力。

在对农村失独家庭进行团体增权的时候,还需要注重一些阶段性的关键问题。首先是开始阶段。这一阶段需要找到足够的失独家庭团体成员,找到合适的聚会地点、支持经费及助人者,以及取得相应的合理性和信誉度。其次是持续阶段。在这一阶段需要注意自我持续的一些要素,主要包括以失独家庭面临或即将遇到的问题为中心;以失独家庭父母或亲属社会化或发展为中心、并以其自我发展或训练为中心;以提高批判意识或社会行动为中心。最后是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失独家庭个人不再投入每个团体中或者深入的投入进去。失独家庭的个人可能离开了现有的活动,但是却又开始了新的活动。在这一阶段要处理好团体分别和巩固已有成效的工作。

本文设计了一种基于改进的多目标粒子群节点安全部署优化方案,通过设置节点的安全连通度和网络覆盖率两个目标函数,寻找满足节点全连通约束条件和节点移动能耗约束条件的最优解集,解决无线传感器网络节点安全部署的问题。采用并通过自适应的调整惯性权重以及精英档案策略改进多目标粒子群优化算法对节点安全部署问题求解,与粒子群优化算法相比能达到更高的网络覆盖率和节点安全连通度。

2016年开始,O2O上门服务的公司已经开始受到资本冷落,甚至投资人达到谈及“O2O”而色变,大规模的融资事件已经极少发生。

总体而言,对农村失独家庭进行团体增权的目的在于为他们寻找到相似的群体,并通过对相似特质的群体进行针对性的活动,让他们在一个温馨和安全的环境中吐露心声,也为他们感受彼此的心声创造机会,为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给予他们从心理和同伴上的支持。

青年、中年、老年三组峰值摄氧量无明显差异,分别是(26.6±4.3)ml/kg/min、(24.8±7.7)ml/kg/min、(21.4±4.3)ml/kg/min,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多做惠民生、促改革的实事好事,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他认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共享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并不高深,人民幸福就是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使科学社会主义更接地气、更加深入人心,为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

3.3社区增权维度社区增权是指通过挖掘社区自身拥有的内外部策划和内外部资源,实现社区所确定的目标。社区增权的跨度从国家支持的自主行动一直延展到那些由当地非专业人员自己组织的自发行动,并且由于后者独立于机构和专业人员之外而更具有自主性。因此社区增权的主要模式就是互助和集体性自助。增权的形态主要有①社区艺术;②社区教育与社区行动;③结构性社会问题的处理;④社区能力培育;⑤带动社区打造“预防性”环境。

因此,这种维度对于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具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首先,农村失独家庭处在一个村落当中,因此其生活受到周边环境和文化的重要影响。其次,农村失独家庭处在农村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之中,对于乡土的观念很浓重,即便失独也不愿意搬迁,同时条件也不允许其搬迁外地,因此对周边环境的营造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也很必要。所以,对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支出的改善可以借鉴社区增权的维度,着力于对农村村落环境的改造和农村村落中村民对失独家庭的理解、接纳和照顾,为农村失独家庭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使得农村中的“无后为大”等传统观念不影响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现状,同时在村寨中举办相应的文化知识讲座,对农村失独家庭的困境和相应的策略进行宣传,扩大相应的知识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对农村失独家庭的支持。

4小结

以社会工作增权理论为视角,从增权理论的相应的定义和工作模式、当期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需求现状和存在的不足以及增权理论视角下的自我、团体和社区3个维度的改善策略等角度,对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的改善进行了论述,其对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的焦点在于失独家庭自身,其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也是围绕失独家庭自身出发,以发掘失独家庭自身的优势和资源为出发点,打破了以往文献中从社会、政府以及社会团体等角度入手的惯有模式。但是相较而言,社会支持策略需要在专业人员的参与下才能够保证其很好地实施和完成,因此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和能力的要求要高很多,操作的难度也较大,鉴于此,这样的改善更多的还需要从培养专业人员入手,才能真正地从根本上从农村失独家庭自身的需求角度出发,真正解决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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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SupportResearchonLosing-single-childFamilyinRuralAreasunderthePerspectiveofEmpowermentTheory

ZHAOZhong-jie,YAOJing-su,LUTing

(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Beijing 100044)

Abstract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two-child policy, more and more scholars have focused on the sequelae of family planning policy, and rural families have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ut the researches on the rural families are still very few, and the researches on them are not deep enough. Therefor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empowerment of social work, we changed the angle of improving social support for losing-single-child family in rural areas, and provide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to improve the social support for losing-single-child family in rural areas based on empowerment theory.

KeywordsEmpowerment theory;Losing-single-child family;Rural areas;Social support;Own point of view

中图分类号C 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19)08-0244-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19.08.06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BSH044)。

作者简介赵仲杰(1972—),男,山西汾阳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从事社会发展研究、社会问题和社会政策研究。

收稿日期2018-12-03;

修回日期2019-02-26

标签:;  ;  ;  ;  ;  ;  ;  ;  ;  ;  ;  

赵仲杰:增权理论视角下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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