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制度风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风险,制度,体系,模式,书记员,内控制度,民办学校。
制度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赵鹏[1](2019)在《基于ERP环境下企业财务内控制度风险及对策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财务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ERP系统的建立使用在信息收集方式、数据处理能力和会计流程方面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产生了重要影响。ERP系统在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的同时,企业在财务内控制度方面存在体系设计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数据信息安全性下降和监督控制机制弱化等诸多风险,企业应通过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优化内控流程、提高安全控制技术和完善内控监督机制来应对存在的风险。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按照系统化管理的思想,将企业内部各部门整合起来,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提供多元信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1]。财务管理部分是ERP的重要模块之一,而内部控制是(本文来源于《财富时代》期刊2019年10期)
张宁宁,张宏,杨勃[2](2019)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风险与企业海外市场进入模式选择:基于中国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基于制度理论与跨国公司理论,从政治因素视角出发,以2006~2017年中国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199起投资事件为研究样本,运用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风险对企业海外市场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双边政治关系和企业性质在这一影响过程中的调节效应。结果表明:中国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合资模式进入制度风险较高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提高了企业选择独资模式进入制度风险较高的沿线国家的可能性;相较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合资模式进入制度风险较高的沿线国家。研究结论将对中国企业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选择更为恰当的海外市场进入模式以及积极应对制度风险、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等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世界经济研究》期刊2019年10期)
彭光明,邓楠,杨莉英[3](2019)在《制度风险的法律维度:突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一文中研究指出以风险理论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行法律制度,根据风险产生根源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风险会表现为制度运转失灵风险、制度功能偏差风险和公平性缺失风险。化解制度风险,形成制度风险的维度,不可基于同一个标准,而是需要在大的框架之下论及制度风险的法律管控,需要有针对性地创构"建立私权,善用公权"的多元法律控制体系,并在体系内引入技术规制,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权",推动民间习惯法与法律制度、公法与私法的互动式发展。(本文来源于《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童纬浩[4](2019)在《关于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处置职能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完善存款保险风险处置职能,对于建立健全我国问题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提升金融市场出清,及时化解和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制度角度分析我国问题银行市场化退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款保险在问题银行处置中的优势,最后提出完善存款保险风险处置职能的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14期)
张文国[5](2019)在《民办学校协议控制模式的制度风险与立法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办教育领域的协议控制模式根源于民办学校的融资需求和举办者的营利需求。这一模式的运用既规避了国家外商投资制度,也规避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禁止营利的制度。随着政策的调整和法律的完善,这一模式面临着合法性风险,控制协议也有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动摇了民办学校协议控制模式的合理性基础,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则动摇了其合法性基础。为此,应完善立法,禁止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运用协议控制模式,并在外国投资领域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协议控制模式的监管。(本文来源于《教育发展研究》期刊2019年12期)
刘士浩,魏少鹏,鲁晓辉[6](2019)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书记员聘用制度风险预控——以H省P市法院书记员为研究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通过引入聘用制书记员来充实法院工作力量,克服人案矛盾,已经成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经济发达地区地域优势明显,财政也较为充沛,通过拨付资金用于法院招聘高素质书记员辅助审判事务,可行且易行。经济欠发达地区~①地域优势较弱,财政相对不足,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在编公务员岗位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尚且不足,对高素质书记员的吸引则更加捉襟见肘。目前是司法改革效果逐步凸显的关键阶段,人手不足会制约改革效果的持续发挥,而通过聘用书记员来弥补人手短缺则成(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期刊2019-06-20)
马艳平,宋晗[7](2019)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概述现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分析由于矿业权人和报告编制单位客观失误和主观故意、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原因产生的风险,提出存在对评审管理缺乏统一规范、对专家管理缺乏有效措施、对造假鉴别缺乏程序手段等问题,导致难以规避评审风险。建议从四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评审工作定位。二是完善评审规程规范,明确和落实责任。叁是加强政府专家库的专家管理,同时在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胜任人制度。四是加强对报告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诚信考核制度。(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贸导刊(中)》期刊2019年05期)
刘杰[8](2019)在《新叁板分层制度、风险投资与盈余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叁板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场外交易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的一个新的扩充渠道,自2014年新叁板实现全国扩容之后,新叁板数量迅速增加,截止2017年底共有11630家挂牌公司,全年市场融资额为1336亿。但是新叁板作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并没有展现相应的地位与影响力,由于前期发展中存在地方政策补助等催熟因素,导致新叁板市场上公司内部质量迥异,差距巨大,另外新叁板流动性严重不足,仅有一半的公司有过交易,新叁板中1万多家公司一年的交易额不足创业板一天交易额的十分之一。因此为了解决新叁板公司异质性过大且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新叁板于2016年推出了分层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按一定的分层标准,例如连续两年平均净利润达到1000万(正式办法)等,将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以降低投资者的搜集成本,引导投融资更好对接,使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可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自2016年以来共有叁批公司进入创新层,目前创新层公司数量为2018年5月25日公布的928家。目前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公司在IPO过程中会存在出于满足监管要求以及获得融资等动机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对于新叁板公司而言,在融资需求的压力下,公司为了能够进入创新层也可能会进行盈余管理。这种现象可能会违背创新层设立的初衷,分层制度的目的本为筛选出优质公司,若公司为进入创新层而进行盈余管理则会降低创新层公司的质量,因此本文检验了在分层制度颁布之后,公司在新叁板挂牌时的盈余管理是否显着强于分层制度颁布之前,以及进入创新层的公司是否会进行盈余管理,并且进一步研究了风险投资对公司进入创新层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的影响作用。为了检验这一问题,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风险投资的认定假说和风险投资的逐名假说为依据,在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运用2013年-2017年新叁板挂牌公司和2016-2018年进入创新层的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第一,在分层制度颁布之后,新叁板挂牌当年的盈余管理程度显着强于分层制度颁布之前,并且公司会同时增加应计和真实两种盈余管理程度;第二,新叁板公司为进入和维持创新层会进行盈余管理,并且会选择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两种方式;第叁,无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的公司,其进入创新层过程中的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均显着强于有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在此过程中起到明显的监督作用。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以及目前新叁板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加强对新叁板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规定新叁板的信息披露要做到和主板一致的要求;第二,加强对新叁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可以通过加强外部审计、券商督导和风险投资机构的监管作用;第叁,加强对新叁板分层制度的完善,尽快出台具体的分层监管及优惠措施,让新叁板活跃起来。(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11)
吴志红[9](2019)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风险控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9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正式拉开了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序幕。到2018年11月,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实践表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规律,对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强化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推广运用,该制度的风险和弊端也逐渐暴露,如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导致冤假错案、检察官的客观性和法定义务标准降低、被害人救济权和惩罚期待心理受损、法定证据证明标准被突破、与刑法原则相冲突、引发司法腐败问题等。构建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风险控制机制,已成为现实所需,对于维护刑事司法原则、强化权利保障、预防司法腐败、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目标,从现阶段我国基本国情和法治发展状况出发,通过借鉴分析域内外先进经验,从完善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和健全司法权力约束机制两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强化律师权利保障机制、被害人参与权的法定化及打造限制实体内容的有限协商机制、细化完善案件办理指引、建立综合性多层次审查模式、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机制等具体风险防控建议,以期通过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健康运行,推动实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司法目标。(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9-05-01)
陈新枫,邢尊明[10](2019)在《地方体育经济园区:理论逻辑、现状分析与制度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体育经济园区在区域体育产业资源配置及布局中具有关键作用。运用文献调查和数理统计法,对地方体育经济园区的理论逻辑、发展现状与制度风险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地方体育经济园区理论设计的逻辑起点是空间导向政策,其理论基础是产业集群理论,园区形成要素可分为产品特征、自然禀赋、政府规划和历史机遇;体育产业经济空间结构失衡,园区的地理空间分布扩大,区域布局更加清晰;同时,园区可能存在资源错配风险、衰退风险和拥挤效应风险。政府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合理规划布局和调整要素比例来改善体育产业资源配置的效率。(本文来源于《吉林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制度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文章基于制度理论与跨国公司理论,从政治因素视角出发,以2006~2017年中国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199起投资事件为研究样本,运用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风险对企业海外市场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双边政治关系和企业性质在这一影响过程中的调节效应。结果表明:中国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合资模式进入制度风险较高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提高了企业选择独资模式进入制度风险较高的沿线国家的可能性;相较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合资模式进入制度风险较高的沿线国家。研究结论将对中国企业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选择更为恰当的海外市场进入模式以及积极应对制度风险、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等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制度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1].赵鹏.基于ERP环境下企业财务内控制度风险及对策探究[J].财富时代.2019
[2].张宁宁,张宏,杨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风险与企业海外市场进入模式选择:基于中国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19
[3].彭光明,邓楠,杨莉英.制度风险的法律维度:突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童纬浩.关于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处置职能的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9
[5].张文国.民办学校协议控制模式的制度风险与立法应对[J].教育发展研究.2019
[6].刘士浩,魏少鹏,鲁晓辉.经济欠发达地区书记员聘用制度风险预控——以H省P市法院书记员为研究样本[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2019
[7].马艳平,宋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9
[8].刘杰.新叁板分层制度、风险投资与盈余管理[D].山东大学.2019
[9].吴志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风险控制研究[D].兰州大学.2019
[10].陈新枫,邢尊明.地方体育经济园区:理论逻辑、现状分析与制度风险[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