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破产法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债权人,民营企业,实质,贷款,债转股,制度,诈骗罪。
破产法律论文文献综述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特约撰稿,杨凯[1](2019)在《以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破产制度效能转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债务危机和风险愈加增多。破产制度能够有效规避风险,以法律的规范程序解决经济纠纷,维护良好的市(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12-26)
宋江涛[2](2019)在《论我国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质合并破产是破产领域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混同关联企业破产程序的推进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有大量案件适用了实质合并破产,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探索和发展。文章认为鉴于目前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现状,有必要明确并完善实质合并破产的认定标准及程序规则,辩证看待实质合并破产适用的审慎性,既要肯定其存在的价值,又要在实践中继续强化审慎适用意识,避免滥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11期)
吴子君[3](2019)在《邯郸知名企业被破产重整背后的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骗取贷款罪相较于贷款诈骗罪,看似入罪门槛低,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并非贷款手续的瑕疵行为或者使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行为一定构成犯罪。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对欺骗手段的认定,二是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11-28)
程祥焱[4](2019)在《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力度的加大,部分民营企业因盲目扩张和经营不善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依法进入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程序,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重整再生或者退出市场。由于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决策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存在家族式管理、少数控制人绝对控制、关联企业丧失法人独立性、债务结构复杂、出资不到位、账目不健全等多种问题。而在破产重整阶段衍生出合并重整、债权人利益诉求多样化等共性问题。而重整制度被世界各国公认是防范破产、挽救企业最为有效的法律制度,能够避免破产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对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职工乃至所在社区、整个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笔者根据自身实践经验,对民营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总结和探讨。(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郑传伟[5](2019)在《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营企业成为我国市场上的重要经济成分,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民营企业的规模日益壮大,但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我国目前的许多民营企业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实行集权化领导、专制式决策,当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家长式管理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界限模糊,缺乏"纠偏"机制,容易导致关联企业丧失法人独立性和债务结构复杂等情况发生,从而在破产重整阶段衍生出合并重整、债权人利益诉求多样化等共性问题。(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陈超[6](2019)在《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审查问题——简析生效法律文书中不同类型权利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对于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审查的理解问题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审查的性质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并无具体规定,但按照学界的认识和相应司法文件进行推断,一般认为债权审查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审查的内容包括申报债权的主体、客体、内容的真实性;拟确认债权性质与数额;相关各类证据的叁性,并严格依照《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公平为原则,对申报人提出的债权申报进行审查。其目的在于解决申报人的真实性、债权的真实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决(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陈如[7](2019)在《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破产重整程序能够解决企业债务困境,将市场化债转股融入破产重整程序是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优化方式,理论界对非上市公司债转股的案例以及存在问题从法律层面的研究甚少,本文立足于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债转股的概念界定、法律性质以及制度价值,从实践层面研究其方案要旨、核心规则以及角色分工,并且提出建立协商沟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股权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债转股的法律适用。(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陈婷[8](2019)在《破产重整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设立了公司重整制度。这是我国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创新和巨大进步。公司重整制度在拯救陷入债务困境的债务人的同时,还维护了社会大众的整体利益。然而,尽管公司重整制度最终得以在我国确立和发展,但是公司重整制度在现实实践中的运行也暴露出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不断完善公司重整制度是破产法改革和完善的重要内容。(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贾志峰[9](2019)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处置僵尸企业的不断推进,破产清算正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并运用,由于我国有别于他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破产案件中的员工安置既受法律法规的规制,也受相应政策的影响。在此,本文重点就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破产企业的员工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其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一般来讲,国有企业的破产员工安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工资问题,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及补偿金问题等。(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李凌燕,谢利粉[10](2019)在《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首次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在企业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况下,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不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调整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并使之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破产重整制度的设立,集中体现了破产法的拯救功能,代表现代破产法的发展趋势。伴随着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关联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机构,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重要的经济现象,关联企业相互间存在股权和契约基础上的从属或隶属关系,基于其自身特殊性,关联企业破产重整具有其独特特征。在司法实务中关联企业破产案例逐渐增多,对于关联企业如何进行破产重整,《企业破产法》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操作性不强。司法实务中,如何区分破产关联企业之间的具体关系模式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如何把握实质合并规则的适用标准等,是关联企业破产重整中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通过对两起关联企业破产重整典型案例(1)为切入点,对关联企业破产重整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以期构建科学的关联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实现关联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得到合理公平的保护,实现关联企业的有效救治,推动我国产业经济飞速发展。(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破产法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实质合并破产是破产领域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混同关联企业破产程序的推进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有大量案件适用了实质合并破产,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探索和发展。文章认为鉴于目前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现状,有必要明确并完善实质合并破产的认定标准及程序规则,辩证看待实质合并破产适用的审慎性,既要肯定其存在的价值,又要在实践中继续强化审慎适用意识,避免滥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破产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1].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特约撰稿,杨凯.以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破产制度效能转化[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2].宋江涛.论我国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律适用[J].法制与经济.2019
[3].吴子君.邯郸知名企业被破产重整背后的法律问题[N].中国商报.2019
[4].程祥焱.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5].郑传伟.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6].陈超.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审查问题——简析生效法律文书中不同类型权利的认定[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7].陈如.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8].陈婷.破产重整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思考[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9].贾志峰.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法律问题[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10].李凌燕,谢利粉.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实证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