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谋杀罪,胚胎,人工智能,环食。
刑事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记者,王攀,肖思思,周颖[1](2019)在《“基因编辑婴儿”案一审宣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华社深圳12月30日电 (记者王攀 肖思思 周颖)“基因编辑婴儿”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文来源于《健康报》期刊2019-12-31)
记者,胡亚华[2](2019)在《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7起 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胡亚华) 记者自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扎实开展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截至12月27日,我市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7起,收缴电鱼器具142套,查扣电鱼船30艘;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司法移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行政处罚46(本文来源于《衡阳日报》期刊2019-12-30)
谢登科[3](2019)在《认真对待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关注和探讨。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是解决未成年人暴力案件的灵丹妙药?是否能有效威慑和预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和探讨的话题。我国“叁分式”刑事责任年龄的制度(本文来源于《学习时报》期刊2019-12-25)
景沛梁[4](2019)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问题与解决方案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规定可以体现《刑法》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保护,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年仅十一二岁的未成年人犯下性质极其恶劣的恶性案件,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底线的划定再一次被广泛讨论,针对犯罪日渐低龄化的现状,文章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万国海[5](2019)在《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第4款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一般性解释上不具有针对性的说服力,其实质依据在于,在行政不法划定的框架下,虽然有逃税行为但接受首次处罚行为并不造成核心价值与利益减少,因而实质上该行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相对于逃税罪的基本犯而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逃税罪是复行政犯。这是该条款得以存在的根本法理。该款在目的、税收行政权、刑法适用等方面并不存在真正的问题,反而在社会财富分配、税收监管以及公众人物的示范效用上具有延伸性效果。作为刑法对行政不法评价条件的提高,司法实践操作一般是将行政处罚作为刑事追究的前置程序,而与之相反的做法是坚持刑事判断的独立性,以消解行政不作为带来的行政权过度侵入司法权的问题。无论如何,不应把刑法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用"免除刑事责任"的方式来替代。对逃税的规制不能仅仅依靠刑法的一个条款来完成,需要税收法治全方位的规制与完善。(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2期)
黎安·沃尔娜,王德政[6](2019)在《自动驾驶汽车编程者的刑事责任——以规定参数进行紧急避险的角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完全自动化的道路交通中,自动驾驶汽车可能遇到紧急避险情形。针对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汽车的编程者在编程时应在整体上遵循危险最小化和避免碰撞的原则。在极不可能但无法完全排除其可能性的困境情形(自动驾驶汽车只能履行两个义务中的一个)中,编程者为了保护等价利益或乘客的这种利益,不可预先编程去侵害原本安全的第叁人,也不可再提出以下根据:他是在极大的精神压力情形中如此而为。无条件地保护乘客这种规则缺乏教义学上的根据。容许的风险或救助利益的"随机数生成器"这类理论也无法提供根据去允许编程者通过紧急避险牺牲无辜的第叁人。(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庄德通[7](2019)在《偷盗他人虚拟财产或将承担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没有明确条文,但是我国法律并不否定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偷盗或者损毁他人的虚拟财产,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近日,首例微信公众号分割案二审引发持续关注。该案明确,微信公众号也属于虚拟财产,并且可以分割。就在前不久,“9(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11-21)
方照明[8](2019)在《关于行政责任折抵刑事责任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行政责任折抵刑事责任,在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中都有相应的基本规定,但是在如何适用上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理解。单纯的采用替代主义或合并主义均存在违背法律适用的相应原则。因而在法律适用上,我们不能只是从个别法条规定就想当然的推导、概括适用某种处理方法;在解释法律时,也不能只注重法律规范的文义或其逻辑,而是应该结合立法的目的,在立法体系范围内去寻找最合理的法律适用,这样的适用才是具有永久性和生命力的。(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1期)
鲍博[9](2019)在《人工智能体犯罪刑事责任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及时规定人工智能体犯罪有其现实必要意义。既然成立犯罪,就不可回避刑事责任的问题。人工智能体具备法律上的人格和刑事责任能力,认定其承担刑事责任具有刑法机能和法教义学上两大实益。在刑罚的方面,人工智能体承担刑事责任要在主刑和附加刑上进行重构。(本文来源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蓝晓蓉[10](2019)在《域外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未成年人犯罪最近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应明确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熊孩子”的护身符,未成年人的行为,只要情节严重,达到违法犯罪程度,就应该承担一定的后果。当然,确认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通常要考虑他们的心智和能力(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08)
刑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记者 胡亚华) 记者自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扎实开展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截至12月27日,我市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7起,收缴电鱼器具142套,查扣电鱼船30艘;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司法移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行政处罚46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记者,王攀,肖思思,周颖.“基因编辑婴儿”案一审宣判[N].健康报.2019
[2].记者,胡亚华.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7起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N].衡阳日报.2019
[3].谢登科.认真对待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N].学习时报.2019
[4].景沛梁.刑事责任年龄制度问题与解决方案浅析[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5].万国海.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理解与适用[J].政治与法律.2019
[6].黎安·沃尔娜,王德政.自动驾驶汽车编程者的刑事责任——以规定参数进行紧急避险的角度[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7].庄德通.偷盗他人虚拟财产或将承担刑事责任[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8].方照明.关于行政责任折抵刑事责任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9].鲍博.人工智能体犯罪刑事责任探析[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10].蓝晓蓉.域外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N].人民法院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