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空间中的道德绑架问题不仅与一些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错误、部分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缺失等密切相关,也与网络舆论情绪化、极端化有联系。所以应提高广大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建立合理的网络道德评价机制,严惩各种网络造谣、网络违法等行为,以更好地规避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问题。
【关键词】网络舆论 道德绑架 道德自由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道德绑架现象越来越普遍。比如,大众狂欢、众声喧哗的网络舆论常常扮演着道德评判者的角色,动辄就对他人进行道德批判、道德绑架等,这给网络舆论生态和公民道德建设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此,应当深入分析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问题,探索其规避策略。
网络舆论中道德绑架的表现及其性质
道德绑架是指以特定的道德标准要求个体或群体的言行举止,使其达到某种道德要求。道德绑架也是大众以善意心理和社会道德等为出发点,给当事人施加舆论压力,迫使当事人做出符合大众预期的行为。在网络舆论空间中,道德绑架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有些网民利用传统美德对公众人物进行道德绑架,甚至以网络暴力的方式要挟公众人物,要求公众人物承担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道德义务;有些网民依据自己的价值偏好、宗教信仰、道德原则等要求他人,将自我意志强加给他人。虽然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是以道德评价为起点展开的,但却带着鲜明的强制性意味,所以说道德绑架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这种不道德性表现为:道德绑架超越了道德约束的界限,剥夺了他人的道德权利和道德自由;道德绑架以道德义务高于道德权利为出发点,对他人提出了过高的道德要求,不符合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基本道德原则。
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往往会给当事人及社会道德建设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一方面,道德绑架以强大的网络舆论迫使他人遵从某种道德要求,甚至毫无顾忌地对他人进行道德谴责,这些必然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伤害。在网络舆论中网民们通常站在道德制高点评价他人,凭一时的道德冲动挥舞“道德大棒”,对他人进行无底线的道德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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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道德评判往往超越了道德底线,甚至违反了法律和规则的要求。另一方面,道德绑架造成了道德评价和道德自由的冲突。在虚拟的网络时代,人们可以跨越时空限制进行社会交往,在网络舆论空间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无疑增加了个体对社会或他人的道德干预,使网络舆论深度介入私人道德空间。在这种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少数网民的自我意识过度膨胀,常以挑剔的眼光审视他人,以“道德大棒”干涉他人道德自由。
一些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错误、部分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缺失等是导致网络舆论中道德绑架的重要原因
一些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错误。新闻媒体从业者理应坚持客观性、真实性的基本原则,以客观公正中立的立场报道新闻事件,但在鱼龙混杂的网络空间中,许多网络媒体放弃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以添油加醋、夸大其词的方式进行新闻报道,带着“有色眼镜”对当事人进行非理性评判,从而产生了一些道德绑架问题。此外,为了博取受众眼球,提高点击量和关注度,许多自媒体平台、网络“意见领袖”会有意或无意地发表情绪化言论、极端化观点,对富人炫富、官员贪腐、明星出轨等网络事件大肆渲染,对网络事件的当事人进行道德指责,产生网络舆论道德绑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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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具有专业素养且口味互异的评价员20人,组成评价小组,对饮料的色泽、气味、口感进行评价。应用统计学的方法处理数据[9],所得感官评价方法如表1所示。
提高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将加强网络道德素养提升作为规避道德绑架的重要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培养网民的道德理性。开展网络道德文明建设,提升广大网民的道德理性程度,引导网民以合法合规、尊重他人的方式维护网络道德秩序。比如,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宣传部门及主流媒体应当及时发声,积极引领正确、积极的网络道德舆论导向,引导广大网民理性发言,有节制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另一方面,提高网民的道德评价能力。应在网络空间中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广大网民的道德认识水平和道德判断能力。比如,可以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指导网络道德评价体系建设,引导网民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人的道德权利;以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开展网络道德评价活动,促使广大网民正确区分道德评价和道德绑架的区别。
部分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缺失。首先,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道德观念及价值体系逐渐解体,与网络化、市场化相适应的价值体系还不完善,在这种时代环境中道德认知混乱、道德行为失范、道德共识缺失等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公民道德素养的提升。其次,部分网民缺乏必要的道德素养,常常以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当他人的行为与自己的道德标准不相符时,就挥舞“道德大棒”对他人横加指责,导致在网络舆论中道德绑架问题时有发生。最后,部分网民缺乏道德理性和必要的道德修养,在网上发表言论时丝毫不考虑他人的道德权利、道德尊严,往往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随心所欲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了道德绑架者的角色。
提高网民网络道德素养,建立合理的网络道德评价机制,严惩恶性网络舆论道德绑架行为
网络舆论情绪化、极端化。网络舆论场是众声喧哗、大众狂欢的舆论场,在这个舆论场中每个人都是网络舆情的制造者,人们习惯于以夸张化、情绪化、个性化的方式表达自我,反而忽视了对事实真相和正义的追求。比如,在网络事件发生后,情绪、信念、想象等成了推动舆论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种思想观点、道德评价、网络谣言等充斥于网络空间,影响了人们对事实的了解和判断。在这种众生狂欢的网络舆论空间中,人们往往会放弃原则、理性、立场和逻辑,成为网络舆论的盲从者,不自觉地成为网络舆论道德绑架的“合谋者”。
建立合理的网络道德评价机制。网络道德评价并不是以“道德大棒”肆无忌惮地干预他人的道德生活,更不是干涉他人自由的道德绑架。一方面,理清网络道德评价与道德绑架的界限,建立科学合理的网络道德评价机制。比如,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建设,明确网上发言的道德标准、基本要求等,为网络道德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完善网络道德引导机制。比如,主流媒体在网络舆论传播中应敢于担当,自觉引领网络舆论的道德走向;新媒体从业者应恪守职业道德底线,坚持客观理性的道德评价原则;新媒体平台应担当网络舆论“把关人”的角色,屏蔽和过滤极端化的网络言论以及煽风点火的网络谣言。
严惩恶性的网络舆论道德绑架行为。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我国法律体系基本完善,但在网络话语传播、个人隐私保护、网络舆论监管等方面仍存在许多立法空白,从而导致网络生活中的一些道德绑架现象无法可依。为此,第一,应当加强网络话语传播方面的立法,明确网络主体在网络评论、内容转载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制定关于网络舆论道德绑架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的行政及刑事责任。第二,明确自媒体平台、网络意见领袖、新闻网站等在网络舆论传播中的主体责任,对思想倾向不正确、有道德绑架之行为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健全网络舆论监管机制和网络信息过滤机制,将各种极端化的网络言论、情绪化的网络指责等屏蔽在网络舆论空间之外。第四,严惩利用网络事件煽风点火、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更好地净化网络舆论生态。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丝绸之路文化精神及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17XKS029)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誉俊:《网络新闻生产中的道德绑架现象与规避》,《新闻世界》,2016年第4期。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责编/谢帅 美编/李祥峰
(作者为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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