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比较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环评,动物,罚则,民法典,法律,个人信息,福利。
比较立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代后龙[1](2019)在《从比较立法视角浅谈对中国动物权利及福利立法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国内对有关动物的立法仅限于野生动物保护及动物防疫等内容,而对动物权利及福利的立法保护却罕有涉及。而随着社会上相当一部分"热衷"于虐待动物的群体通过社交平台传播虐待动物的视频图片,呼吁尽快出台动物权利及福利立法的声音越来越多。基于此,本文旨在通过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做法来提出思考,为动物权利及福利立法提供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2期)
金自宁[2](2017)在《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环评制度之比较:立法框架、行政执行和司法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环评被公认为环境风险规制的有效工具之一。对比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两地环评立法框架,可发现台湾地区有多项内容规范较为细密,但整体而言两地异中有同;环评审批实证数据显示两地环评文件审批通过率均居高不下,同样面临实质性公众参与不足等挑战;环评诉讼案例的对比则揭示了大陆较早地解决了台湾地区长期争论不休的环评审批可诉性和当地居民之原告资格问题,但针对涉及高度专业性判断之环评如何进行司法审查,台湾法官表现得远较大陆法官积极和能动,同时在台湾热烈讨论中的环评否决制存废问题在大陆并未引起相应关注。整体而言,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彼此参照互相借鉴有利于促进环评制度功能的发挥,并使环评更具实效。(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唐冰洁[3](2017)在《中日比较立法视野下的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预防法律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银行逐渐将线下业务发展到线上,银行业务的主流开始变为网络银行业务。网络银行持续、安全和稳定运营的前提之一是保障网络银行的个人信息安全。由于近年尚不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机制,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泄露给网络银行的客户带来比线下银行更加巨大的财产风险。此种背景下,为了实现网络银行安全,如何从法律机制层面预防网络银行个人信息的泄漏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如何通过法律机制预防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漏的问题是同时拥有技术和金融特色的综合法律问题,也是当下法律界必须应对的难题之一。本文顺应“互联网+”这一时代潮流,从网络银行的背景出发,通过分析当前网络银行对个人信息的应用状况,从企业、政府、社会、技术等各个方面分析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原因,进而在比较立法视野下分析我国和日本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防范的相关法律规则,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完善个人信息泄露防范法律机制的方法,从而达成网络银行个人信息的安全。此研究对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利于促进我国银行业对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本文一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对于预防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漏的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网络银行与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以及网络银行个人信息的来源、应用和泄露渠道分析。第叁部分研究我国现有预防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漏的法律机制,讨论学界尚存争议的个人信息权利保护基础、总结与评析现有预防法律机制并分析行业自律的现状。第四部分对日本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预防法律机制进行研究,分析了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机制的制定背景、理论基础、立法模式、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行业自律现状,总结了日本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预防法律机制的优势。第五部分比较中日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防范现状,在尊重我国的立法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借鉴日本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预防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法律机制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期刊2017-04-01)
张生[4](2013)在《从“会通中西”到“比较立法”:《中华民国民法》的编纂(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I. INTRODUCTION The Civil Code in Contemporary China was made up of intellectual knowledge, mostly civil law experiences imported from foreign countries and indigenous Chinese legal practices.1 The knowledge composition, normative function and cultural style of the civil code would ultimately be determined by(本文来源于《China Legal Science》期刊2013年02期)
严行健[5](2013)在《国外比较立法机构研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比较立法机构研究在西方学界获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并产生了较为独立而完整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而这一系列理论和方法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方面却鲜有应用。本文简单介绍比较立法机构研究产生发展的过程、这一领域的主要理论框架及常用方法论。本文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切入点,着重关注其融入比较立法机构研究框架的途径和方法。(本文来源于《国外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2期)
李玲[6](2008)在《死亡宣告制度比较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各国和地区关于死亡宣告制度的立法较为复杂。文章通过比较的视角从申请死亡宣告的时间设置、申请人、死亡时间的认定、宣告死亡后的法律后果和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的法律后果五个纬度,考察了八个国家和地区死亡宣告制度的立法例,对我国大陆的制度设计进行了评述,并提出若干修改建议。(本文来源于《新疆社会科学》期刊2008年04期)
杨涛[7](2001)在《关于我国的法律位阶与立法权限范围──比较立法法颁布前后的内容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示性地规定了我国的立法主体、立法权和立法权限范围,总结了以往立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充实了中央和地方分权立法的原则和内容,以概括与例举式相结合的方法规定了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范围,初步改变了以往行政立法主体侵犯权力机关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的局面。(本文来源于《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1年01期)
吴锦标[8](1998)在《破产犯罪之比较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破产犯罪现象趋于增多,其案发之频繁、危害之严重正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因而许多国家或于刑法中,或于破产法中规定了较完善的破产犯罪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破产法没有关于破产犯罪罪名体系和刑罚的规定,只是在破产法中较为简单地采用类比立法方式规定了诈(本文来源于《山东审判》期刊1998年02期)
比较立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评被公认为环境风险规制的有效工具之一。对比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两地环评立法框架,可发现台湾地区有多项内容规范较为细密,但整体而言两地异中有同;环评审批实证数据显示两地环评文件审批通过率均居高不下,同样面临实质性公众参与不足等挑战;环评诉讼案例的对比则揭示了大陆较早地解决了台湾地区长期争论不休的环评审批可诉性和当地居民之原告资格问题,但针对涉及高度专业性判断之环评如何进行司法审查,台湾法官表现得远较大陆法官积极和能动,同时在台湾热烈讨论中的环评否决制存废问题在大陆并未引起相应关注。整体而言,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彼此参照互相借鉴有利于促进环评制度功能的发挥,并使环评更具实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比较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代后龙.从比较立法视角浅谈对中国动物权利及福利立法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9
[2].金自宁.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环评制度之比较:立法框架、行政执行和司法实践[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3].唐冰洁.中日比较立法视野下的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预防法律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2017
[4].张生.从“会通中西”到“比较立法”:《中华民国民法》的编纂(英文)[J].ChinaLegalScience.2013
[5].严行健.国外比较立法机构研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切入点[J].国外社会科学.2013
[6].李玲.死亡宣告制度比较立法研究[J].新疆社会科学.2008
[7].杨涛.关于我国的法律位阶与立法权限范围──比较立法法颁布前后的内容变化[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8].吴锦标.破产犯罪之比较立法研究[J].山东审判.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