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合理性论文_张琼引,陈春萍

导读:本文包含了交往合理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理性,马斯,理论,法兰克福,方法论,主体,领域。

交往合理性论文文献综述

张琼引,陈春萍[1](2019)在《论网络交往实名的合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匿名在给人类交往带来极为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网络失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各种问题,伴随着网络社会矛盾的不断升温,网络社会秩序正面临着严峻挑战,而逐步实现网络交往实名便是最有效的应对策略之一。网络交往实名的合理性表现在它能维护社会利益,并符合人际发展规律,能构建诚信社会和培育守信个人。同时,它也是人与技术关系获得平衡的工具理性、自由和自律关系达成共识的价值理性、求善与守真关系取得协调的目的理性的统一。(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侯振武,黄亚明[2](2018)在《后形而上学语境下的理性统一方案——论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概念的哲学意蕴》一文中研究指出哈贝马斯承接理性统一这一哲学传统问题,提出了一种后形而上学语境下的理性统一方案,即交往合理性概念。这一概念可以从叁个层面来考察,即元理论、方法论和理论-现实关系。在元理论层面,交往合理性是一种后形而上学的实践合理性,它既要保持有限的整体性关联,又要反对形而上学的基础主义、先验主义。在方法论层面,以交往合理性为内核的哲学,在与科学的关系中扮演着示范者和解释者的角色。在理论-现实关系层面,交往合理性确立了实践相对于理论的优先性,并以解放为自身理性兴趣,而这些最终要追溯到生活世界的优先性上。(本文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期刊2018年03期)

殷蒙蒙[3](2018)在《交往行为理论视角下的组织文化合理性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沙因作为享誉世界的管理大师,对组织文化的理论贡献至今无人能及。基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视角,通过对以人性为基础的交往行为的多维视角的深层探讨、通过对组织生活世界的交往理性的详细分析以及通过对建立在语言和范畴基础上的交往共识的深入挖掘,进而对沙因组织文化理论中的管理本质观、管理价值观和管理行为观进行哲学维度的解析,从而探求组织个体在处理外部适应和内部整合问题上的交往合理性,为企业进一步避免交往误区,建立和谐共生的组织文化提供逻辑理路。(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8年03期)

侯振武[4](2015)在《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面对现代多元合理性的纷乱局面以及认知-工具合理性的片面扩展所造成的种种现代性危机,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合理性理论。这一理论不仅极富影响力,而且对之也存在诸多争议。本文认为,在当前的合理性状况中,作为一种现代的实践合理性,交往合理性起到的是“枢纽性发动机”的作用,即一方面是不同合理性相互联结的中介,另一方面又为不同合理性之间良性互动提供了动力、内容。为证明此论点,本文将结合交往合理性理论的历史背景,以交往合理性自身结构为基础,重点阐发它同道德-实践、审美-表现和认知-工具这叁种基本合理性之关系,以明晰它如何在现代合理性谱系中发挥作用,并于最后对该理论做一总结性评判。据此,本文主要思路如下。首先,探讨西方理性观念发展史。第一,古希腊至近代前康德时期理性观变化,这围绕着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逐渐主题化展开。第二,德国实践理性传统中的双重化道路,即作为统一基础的、一般的实践理性与狭义的实践理性,这是德国古典哲学传统为理性统一问题所提供的理论资源。第叁,在现代合理性话语背景下,关于理性及其统一问题的讨论出现了新的特征,即在合理性研究中,出现了转向后形而上学的哲学与关注合理化问题的社会学。第四,简要描述哈贝马斯所提供的新可能性:主体间性范式与交往合理性理论。其次,从元理论、方法论与理论-现实叁个层面出发,结合哲学意义与社会学意义,探讨交往合理性的内在结构。元理论层面:哲学意义上,交往合理性是不放弃整体性关联的、同时反对基础主义的语言学转向后的程序合理性;在社会学意义上则是,与形式的世界概念相关联的交往行为中的合理性,其特征为有效性的兑现或可辩护性,并以达成沟通与共识为取向。方法论层面:哲学意义上,作为示范者与解释者的哲学的合理性;社会学意义上,既是社会学的意义理解问题的合理性、也是交往行为者关于行为意义之解释的合理性。理论-现实关系层面:哲学意义上,对理论与实践关系做出重新规定的、以解放为兴趣的批判的合理性;社会学意义上,随着生活世界结构分化而产生的、将生活世界殖民化主题化,并试图克服这种病态的合理化。再次,依然从元理论、方法论与理论-现实叁个层面出发,分别阐述交往合理性同叁种基本合理性的关系。一是交往合理性与道德-实践合理性的关系。针对后者中出现的混乱现象以及合法领地被侵蚀的状况,前者为后者的恢复重建提供了恰当的空间与动力;同时,根据哈贝马斯所继承的德国实践理性传统,后者是前者的主要实现通道,而这又为生活世界殖民化状态的消除提供了最为重要的突破口和措施。这一关系具体体现在道德-伦理、法律-政治和宗教叁个领域中。二是交往合理性与审美-表现合理性的关系。针对审美-表现合理性对自身定位不清的问题,交往合理性纠正其对自身的定位,使之能够真正发挥其解放潜能,从而在现代性进程中、特别是在生活世界重建中与之合作。叁是,交往合理性与认知-工具合理性的关系。针对认知-工具合理性膨胀以及由此带来的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交往合理性将之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并引导它与其它合理性实现良性互动,从而使系统在克服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状态的过程中做好准备。最后,根据前文论述,对交往合理性理论做总结性评判。在回顾交往合理性理论逻辑的总体逻辑之后,从元理论、方法论与理论-现实这叁个层面,展开对交往合理性理论得失的具体分析。理论之得包括,重新规定了实践合理性,更新了批判理论的方法,重构了现代多元合理性关系。理论之失包括,对认识论及相关问题的削弱,对内在批判道路的遮蔽,理论掌握现实时遭遇困境。(本文来源于《南开大学》期刊2015-11-01)

宋敏[5](2015)在《哈贝马斯社会交往理论合理性与公共领域的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哈贝马斯作为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具原创力和建构性的学者之一,其思想影响颇为深远,他借助于当代西方语言哲学转向的契机,提出了着名的交往行为理论,这也是他对当代资本主义批判与改革的初衷。他秉承德国近现代哲学思想传统的问题意识,吸收并改造韦伯及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关于合理性的理论,建构了交往合理性理论,试图以此解释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危机。哈贝马斯一方面沿袭了"交往"概念的历史演进理路,对交往问题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另一方面,也在批判、改造韦伯的"合理性"思想基础上,逐步提出交往行动的理论构架。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哈贝马斯现代社会交往理论的合理性,对于我国公共领域社会交往建构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5年01期)

米丽娟[6](2014)在《主体间性视阈下交往行为的合理性与和谐社会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主体间性"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和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的重要概念。文章通过梳理概念的来龙去脉,揭示了自我、主体、主体性、主体间性与交往行为等概念在不同哲学背景下的不同意涵与内在关联,进而把主体间性视阈下交往行为的合理性与和谐社会的建构联系起来,论证了主体间良性交往是通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6期)

张敏[7](2014)在《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合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交往行动理论是哈贝马斯整个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其中交往行为的合法化问题是哈贝马斯整个理论体系得以确立的根基,也是我们理解哈贝马斯本人思想的切入点。哈贝马斯一方面沿袭了"交往"概念的历史演进理路,对交往问题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另一方面,也在批判、改造韦伯的"合理性"思想基础上,逐步提出交往行动的理论构架。(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8期)

魏强[8](2014)在《合理性理解何以可能:交往实践的历史构境》一文中研究指出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在前见基础上所发生的过去语言和现在语言的融合过程,一切理解活动都需要语言的媒介才能实现,语言是理解的中心。哈贝马斯批判伽达默尔对前见给予的合法性地位,认为在技术理性主宰的时代,语言被权力扭曲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因而理解的前提应该是建立在普遍语用学基础上的交往行为。出场学表明,决定理解活动得以发生的前提既不是由权威和传统所构成的前见,也不是脱离实践活动的交往关系,而是交往实践及其历史构境。(本文来源于《临沂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张岩[9](2014)在《简析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哈贝马斯秉承德国近现代哲学思想传统的问题意识,吸收并改造韦伯及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关于合理性的理论,建构了交往合理性理论,试图以此合理地解释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尽管其理论本身具有乌托邦色彩,但在以"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今天仍有其不可泯灭的理论价值。(本文来源于《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5期)

王春福[10](2012)在《社会公共交往领域与公共政策合理性——以浙江省民营企业政治行为调研为基础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行为。民营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和民间商会展开的政治行为,在完善的社会公共交往领域中更能发挥积极作用。要构建完善的社会公共交往领域,必须不断拓展公共交往空间,提升公共组织层次,强化公共媒体功能。在社会公共交往领域中,实现民营企业家组织同其他公共组织的良性互动和不同主体间的建设性交往,更有利于形成公共舆论、凝结公共理念、聚合公共利益,以提升公共政策的合理性。(本文来源于《浙商研究》期刊2012年00期)

交往合理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哈贝马斯承接理性统一这一哲学传统问题,提出了一种后形而上学语境下的理性统一方案,即交往合理性概念。这一概念可以从叁个层面来考察,即元理论、方法论和理论-现实关系。在元理论层面,交往合理性是一种后形而上学的实践合理性,它既要保持有限的整体性关联,又要反对形而上学的基础主义、先验主义。在方法论层面,以交往合理性为内核的哲学,在与科学的关系中扮演着示范者和解释者的角色。在理论-现实关系层面,交往合理性确立了实践相对于理论的优先性,并以解放为自身理性兴趣,而这些最终要追溯到生活世界的优先性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交往合理性论文参考文献

[1].张琼引,陈春萍.论网络交往实名的合理性[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

[2].侯振武,黄亚明.后形而上学语境下的理性统一方案——论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概念的哲学意蕴[J].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2018

[3].殷蒙蒙.交往行为理论视角下的组织文化合理性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8

[4].侯振武.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理论研究[D].南开大学.2015

[5].宋敏.哈贝马斯社会交往理论合理性与公共领域的建构[J].求索.2015

[6].米丽娟.主体间性视阈下交往行为的合理性与和谐社会建构[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7].张敏.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合理性[J].江西社会科学.2014

[8].魏强.合理性理解何以可能:交往实践的历史构境[J].临沂大学学报.2014

[9].张岩.简析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理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

[10].王春福.社会公共交往领域与公共政策合理性——以浙江省民营企业政治行为调研为基础的分析[J].浙商研究.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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