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人格否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人格,公司,制度,税法,法人,公司法,股东。
人格否认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廉跃[1](2019)在《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组织形式和内部构造也越来越复杂。公司作为国家的纳税大户,其逃税避税的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制定与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公司的避税逃税行为是必要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逃税避税行为有着极大的约束作用。本文主要讲述了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以此来供相关人士的交流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裴卓[2](2019)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程序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我国现有的一项保护债权人的制度,其相关法律规定近年来逐渐完善,但在实践中怎样适用没有较为统一的规定,本文从各阶段该制度的适用情况来探讨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式。(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耿源泓,甄开辉[3](2019)在《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2005年公司法第二十条首次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在我国法律中予以体现,将该制度正式引入我国司法实践。随着对该项制度的逐渐熟悉和理解的不断深入,法院基于该理论所作出的民事裁决越来越多。2007年6月1日,我国正真意义上的破产法开始实行,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司法实践者们遇到了在公司存在无独立人格的情形下如何与破产案件的处理进行衔接的问题。如发现拟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可能存在被否定公司人格的情形,是否应当允许其进入破产程序;受理某公司的破产案件后,法院可否直接依职权作出否定公司人格的裁定,还是仅能通过利害关系人提起独立的诉讼程序对公司法人人格予以否认;是应该驳回破产申请,还是应该对公司继续进行清算并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我国破产法实施较晚,且制定的初衷是为了配合清理落后国有企业的经济政策,破产案件的审理基本围绕配合政府处置资产、安置职工而进行,往往忽略了对公司人格是否独立的考量及判断。随着国有企业破产潮的退却,民营公司破产案件的增多,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常态化,该问题才变得逐渐突出起来。为了对此问题进行梳理,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本文通过例举案例,阐明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涉及否认公司人格的具体情形,结合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分析,以及破产制度的理论设计和实践,探讨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对人格否认制度理论的适用。本文在理论研究、实证分析及比较论证的基础上,对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关于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以及关联公司之间人格混同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进行了分析,得出可以部分清算同时不豁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偿义务,以及合并破产的结论,可以为目前此方面的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董晓玲[4](2019)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法人格的独立制度,在当今的公司法律制度之中,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一条重要途径。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制度是英美法等国家的一项固有原则。因为这种制度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这一原则被很多国家引入。当然,我国的公司法也引进了这一制度。但是却存在着一些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的,最终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司法制度。因为普通法比较规则重视特定案件的经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而大陆成文法规则重视总结,汇总成法律条文,自由裁量权较低。我们应不断探索与研究,规范与统一其适用规则。(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09期)
蒋辉宇,万素林[5](2019)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期间企业所得税征收的相关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期间,所涉公司的民事主体地位与税法地位将经历由法人到非法人经济组织、再恢复到法人的动态变化阶段。根据民事主体地位与税法地位相对应的一般准则,所涉公司的税法地位也会由法人降格为非法人经济组织。因此,税务机关针对所涉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也会因其税法地位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基于此,本文阐释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期间,税法地位变化引发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的相关问题,并指出税务机关应严格根据司法机关判决书的签署日期及司法机关在所涉公司人格恢复公告中的具体日期来确定该公司法人资格被否定的实际时间区间。(本文来源于《税务研究》期刊2019年09期)
吴俊彦,唐文军[6](2019)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中适用的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践中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逃避税收的行为日渐增多,实质课税原则在滥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逃避税收的情形时表现出来的无能为力,以及《企业所得税法》中反避税条款所具有的特定性和专一性,旨在对某一具体逃避税收行为的打击,而一般性反避税条款作为一项兜底性条款,具有适用范围广的特点,虽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所规制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交叉和重迭,但对特定类型的滥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逃避税收的行为则无所适从,这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领域中的适用提供了可能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可作为反避税之公司法模式,应成为反避税之税法模式的补充。(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期刊2019年08期)
敖海静[7](2019)在《滥用公司分立制度下法人格否认法理之适用——日本法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的法人格否认法理是通过实务中的适用而逐步成为公司制度中用以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机制的。这一法理主要适用于法人格形骸化和滥用两种场合,尤以后者为多,在适用上强调同时具备支配和不法目的两方面要件。自2010年首次适用于涉及滥用公司分立制度的案例中以来,在弥补诈害行为撤销权等制度的不足,保障债权人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学者结合实务探讨了该法理在这一特定领域适用要件的构成,认为应对之予以弹性的适用,并出现突破判决效力相对性的趋势。新增订的直接履行请求权实际上部分发挥了对法人格否认法理的替代功能,但两者在实务中的关系仍有待未来的进一步观察。在强化对公司分立情形下的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保障方面,日本法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宋宇[8](2019)在《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制度的设立虽然促进了资本的增长,但也造成股东抽逃出资等严重现象,一些股东为了其非法目的甚至欺诈行为而利用最低注册资本注册公司。债权人无论是由于事发前的信息不对称还是事发后的举证困难,这些都使其成为相对弱势一方。因此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得以引进。随着民法总则的到来,其诞生明确了"刺破法人面纱"理论,扩大了适用范围,是进步的标志。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制度的规定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建议通过扩大适用范围,增加赔偿责任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措施以期更加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1期)
雷盟[9](2019)在《浅谈我国公司法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叁款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法律形式确下来,使该制度从含义不明晰的司法解释发展成为成熟的法律规则,为其在司法裁判中被有效适用提供了基础。但不可忽略的是,该制度动摇了传统的股东只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理念,成为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之例外。本文通过理清公司法人制度发展之脉络,着重分析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在此基础上对该制度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9年20期)
闻荣芝,周龙杰[10](2019)在《论关联公司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关联公司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新的现象也带来新的问题,关联公司之间利用关联关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在该种情形下,将法人人格否认扩张适用至关联公司,也是新的经济形势下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但由于立法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梳理,法官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选择问题、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问题以及责任承担主体问题都存在着争议。对于路径选择问题可以采用立法概括式规定加司法解释的路径,同时对于具体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问题作出分析。通过上述理论架构和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关联公司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提供思路。(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人格否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我国现有的一项保护债权人的制度,其相关法律规定近年来逐渐完善,但在实践中怎样适用没有较为统一的规定,本文从各阶段该制度的适用情况来探讨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格否认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廉跃.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J].法制博览.2019
[2].裴卓.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程序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9
[3].耿源泓,甄开辉.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4].董晓玲.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J].河北农机.2019
[5].蒋辉宇,万素林.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期间企业所得税征收的相关问题探析[J].税务研究.2019
[6].吴俊彦,唐文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中适用的可行性研究[J].商业经济.2019
[7].敖海静.滥用公司分立制度下法人格否认法理之适用——日本法的理论与实践[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9
[8].宋宇.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9
[9].雷盟.浅谈我国公司法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J].纳税.2019
[10].闻荣芝,周龙杰.论关联公司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