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法律制度论文-崔昶

人事法律制度论文-崔昶

导读:本文包含了人事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事诉讼,程序,法制

人事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崔昶[1](2018)在《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构成部分,审理对象系特定的身份关系,与一般的财产案件相比具有鲜明的身份性特点。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有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人事诉讼程序作出规定,也未对其进行单独立法,有关人事诉讼案件的规定也只有很少一部分散落在其他法里面,规定得很零散,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少不系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认识的超前发展,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数量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司法体制处于滞后的状态,已经无法满足纷繁复杂案件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立法人士和学术界对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和讨论表明,在未来构建一个独立的人事诉讼程序是必然的。构建一个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能在保障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基础上使法院更高效更专业地解决案件,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司法体制。本文在借鉴外国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制度进行了研究,简单地提出来一些关于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浅见。(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8年15期)

张雅楠[2](2018)在《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制度的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一直备受关注,尽管有所成就但却成效甚微。为解决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采用了价值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分析法的研究方法,来阐明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存在的价值意义,明确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定位。本文将人事聘用合同定位为是实现人事聘用制度的法律形式,是我国人力资源配置中叁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即平等协商的劳动合同制度、带有行政色彩的公务员制度以及本文的研究对象人事聘用合同制度)之一,并承认其与公务员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叁者并存的局面。通过将人事聘用合同与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人事聘用合同在理论基础、价值理念、实践应用等方面的特点。进而,就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体系进行了说明,报告了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的现状,总结了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现存的具体问题,并从完善我国人事聘用合同法律体系、强化人事聘用合同的监督管理、健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叁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部分建议。(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8-06-14)

周国锦[3](2017)在《浅析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从2000年起,我国开始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部分。高校教师作为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坚力量,因其职业责任重大及人员数量之多,其改革成效受到了广泛关注。为了提高高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但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高校教师人事争议或劳动争议到底适用何法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从发生背景、现状及问题、建议叁角度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07期)

王琨,曲建睿,郭慧,朱战国,王紫巍[4](2016)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法律问题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在用人双轨制的背景下展开的,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颇有争议,本文对聘用制改革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如何推进人事聘用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医学》期刊2016年12期)

周传博[5](2015)在《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聘用合同是实现人事聘用制度的法律形式,是我国劳动人事领域里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与行政色彩浓厚的公务员制度、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劳动合同制度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法律手段。人事聘用合同广泛存在于国家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部队等部分或全部岗位实施人事聘用制度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之间,是连结在他们之间、证明这种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其中,人事聘用合同主要应用于事业单位。目前,我国有叁于多万事业编制在职职工和一百二十多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同时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实施人事聘用制度的公务员、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军队武警部队文职人员。自国办发[2002]35号文件公布和实施以来,我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逐步进行了人事聘用制度改革,大部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了人事聘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逐渐形成和发展。但是,在实践中由于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人事聘用制度的实施和人事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处理等都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人事聘用合同的订立形同虚设、人事聘用合同的履行权利义务不对等、受聘人员的流动不畅通、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受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影响了聘用单位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事业单位改革、人事聘用制度改革、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叁者是联系在一起的,关系到干部人事制度、编制管理制度、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相关改革需要协同推进。人事聘用制度改革和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不仅关系到事业编制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人事聘用制度改革背景下的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研究对于完善人事聘用合同自身建设、维护受聘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聘用单位人事工作法治化、推进人事聘用制度改革法治化、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体制需求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各类主体中的事业编制岗位上的人事聘用合同实施情况出发,通过价值分析和实证研究对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并综合运用了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在我国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学研究中,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研究很少被人关注,一般夹杂于其他法学领域或其他学科的研究之中,一带而过。与相对成熟的劳动合同的研究相比,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尚缺乏深入的研究和理论的支撑。由于人事聘用制度和人事聘用合同是中国特色的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在国外,该领域的研究就更加少见。本文从改革的具体历史实践出发,将人事聘用合同置于劳动人事法律制度领域的整体中进行研究,通过与劳动人事领域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对比,挖掘了人事聘用合同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上的基础,阐述了人事聘用合同在适用范围、权利义务、合同解除、争议处理等方面与劳动合同的差异,明确了人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由此引出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存废之争的分析和本文关于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路径选择。通过两种观点的比对加之结合人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人事代理的比较分析,得出了人事聘用合同兼具劳动契约属性和人事行政行为的双重色彩,是劳动契约和行政权力相结合的产物这一结论。人事聘用制度产生于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着浓厚的国家干预色彩,它既不同于劳动合同制度也不同于公务员制度,尤其在科教文卫等公共领域有其存在的理论的基础和实践的必要。在承认了坚持和完善人事聘用制度的必要性的前提下,本文针对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人事聘用合同领域存在立法层级低、适用范围模糊、监督管理机制薄弱、争议处理机制不完善等法律问题,并就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从人事聘用合同法律体系、适用范围、监督管理、争议处理方面提出了法律建议。最后,本文就研究内容得出结论,总结全文论点,指出不足之处,并对本论题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比较研究挖掘了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其存在不仅仅是国家改革过程中的政策需求,而是有着自身的理论基础。本文的不足之处是,人事聘用合同以及上位概念人事聘用制度等问题是个较为庞大的、涵盖多学科的概念体系,涉及的法律和非法律问题较多,本文仅能就法律问题中的小部分进行探讨,在此之外有待于对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地分析和更加细化的研究,相关研究的理论水平有待提升。(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期刊2015-11-01)

张冬梅[6](2015)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检讨及法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事业单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改革的进程,同时也会引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数量的不断上升、内容愈加复杂、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审视我国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剖析其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当前存在着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不统一、受案范围过窄、各处理方式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重迭和冲突等问题。对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应该从整合立法、统一并合理界定其受案范围以及加强各个程序之间的衔接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本文来源于《湖南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5期)

卢帆[7](2015)在《事业单位人事仲裁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其中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亦逐渐完善,事业单位中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日趋频繁,由此所引发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也日益增多,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作为一种人事纠纷解决机制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保护和救济单位与个人在人事管理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救济制度。中国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法律职责范围内的人事争议事项进行仲裁的活动,它与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事业单位复核申诉制度等具体制度有所不同但也有共同点。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是: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危机、人事争议仲裁实体法适用问题、人事争议受案范围较为狭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种类制度尚未确立、人事仲裁机构缺乏中立性、仲裁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等。规范合法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维护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存在的人事争议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从人事争议仲裁的立法完善入手,明确人事争议仲裁的实体法适用,进一步扩大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完善人事争议仲裁仲裁裁决种类,改革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高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员的职业素养。(本文来源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期刊2015-06-01)

刘乃贵,张征[8](2015)在《论我国人事档案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论文认为我国当前人事档案封闭式、内向型管理模式,不仅无法服务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的需要,而且容易造成人事档案信息滞后和失真,有损档案主体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入推进,我国人事档案信息在坚持适度公开的原则下,需要就人事档案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以及人事档案信息的适当保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2期)

李鹏[9](2014)在《人事代理制度的法律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保障人事代理人员津贴、补助、评优等方面的基本权益,能达到一视同仁、同工同酬,针对人事代理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从法律意识、法律适用、法律条款瑕疵和法律执行等方面分析其中的原因,以期推动人事代理制度的法律研究和相关立法。(本文来源于《大连民族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3期)

武建权[10](2014)在《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的个人信息自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研究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通过与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人事档案法律制度的比较,笔者认为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应当以实现个人信息自决为标准。文中以个人信息自决为视角分析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对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不足,并尝试以实现个人信息自决为目标来探讨我国未来人事档案法律制度的改革。第一章为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与个人信息自决。人事档案是个人信息的重要载体,我国的人事档案更是包含大量重要的个人信息。在现今的“大数据”时代,立法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个人信息自决权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已经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认可,它强调保护公民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控制权和救济权。但是我国传统的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标准缺失,引入个人信息自决标准改革我国的人事档案法律制度,能使我国人事档案中个人信息权利得到最充分的保障,也能顺应保护个人信息自决的世界潮流。第二章分析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自决的现状。在我国现有的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下,公民几乎不享有任何个人信息权利。从现有的人事档案立法来看,我国的人事档案法律体系存在结构性缺失,根本无力保障公民个人信息自决。以个人信息自决权利体系为标准,我国的人事档案制度中公民的个人信息知情权先天不足,个人信息控制权几乎完全缺失,个人信息的救济权也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第叁章分析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自决的现实基础和困境。我国传统的封闭式人事档案法律制度生存的土壤已经基本消失,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意识觉醒,域外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也为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是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自决实现的现实基础。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传统和政治经济背景,要实现我国公民人事档案中个人信息自决,还存在着来自于执政党、政府部门和公民个人等多方面的困境。第四章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自决的应然状态和实现路径。我国的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个人信息自决的实现,应当以个人信息自决权利体系为脉络,知情权是前提,控制权是核心,救济权是保障。要实现上述叁类权利,立法方面,要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统一的人事档案法为核心重新构建人事档案法律体系,理顺执政党、国家档案管理部门与公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司法方面,要通过保障诉讼权利,确保个人信息权利的救济;在行政执法方面,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要改变管制行政理念,明确自身权力和职责,充分发挥多种行政救济手段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04-15)

人事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制度的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一直备受关注,尽管有所成就但却成效甚微。为解决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采用了价值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分析法的研究方法,来阐明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存在的价值意义,明确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定位。本文将人事聘用合同定位为是实现人事聘用制度的法律形式,是我国人力资源配置中叁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即平等协商的劳动合同制度、带有行政色彩的公务员制度以及本文的研究对象人事聘用合同制度)之一,并承认其与公务员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叁者并存的局面。通过将人事聘用合同与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人事聘用合同在理论基础、价值理念、实践应用等方面的特点。进而,就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体系进行了说明,报告了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的现状,总结了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现存的具体问题,并从完善我国人事聘用合同法律体系、强化人事聘用合同的监督管理、健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叁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的部分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事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崔昶.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探究[J].农家参谋.2018

[2].张雅楠.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8

[3].周国锦.浅析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适用问题[J].法制博览.2017

[4].王琨,曲建睿,郭慧,朱战国,王紫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法律问题初探[J].黑龙江医学.2016

[5].周传博.人事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5

[6].张冬梅.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检讨及法律完善[J].湖南社会科学.2015

[7].卢帆.事业单位人事仲裁法律制度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

[8].刘乃贵,张征.论我国人事档案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9].李鹏.人事代理制度的法律问题探讨[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4

[10].武建权.我国人事档案法律制度中的个人信息自决[D].华东政法大学.2014

标签:;  ;  ;  

人事法律制度论文-崔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