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浙江宁波315000
摘要:现阶段社会持续地进步,科学技术在人们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可以给人们带来较大的便利。如今高科技技术的持续发展,使得社会市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人们生活也得到了改善。不过科学技术在持续发展的时候,人们价值观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其中可以看出民商法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这个时代背景中,传统的民商法存在较多的问题,所以需要参考社会的发展情况,完善民商法,确保可以满足时代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高科技;数字化时代;民商法;创新理念
引言:如今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的的发展速度持续增快,在国际上占据了一个较高的位置,其中在信息化时代中,民商法和人们的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此就需要持续地完善民商法,这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治国理政的相关理论以及政策,而且需要持续地完善法学理论。要想满足党和国家的发展需求,就需要参考国家的有关建议,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修改了一些宪法的内容。其中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如今我们国家民法典编撰工作正在依次落实,本文分析了在高科技数学信息化时代背景中,民商法获得了显著的发展,其中在这个时期,需要选择合理的方法来进行创新和完善,确保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保障。
1高科技时代下对民商法的影响
1.1科学技术的发展属于民商法的基础内容
安全性属于一个基本的特点,在传统的商业交易中,人们往往比较重视交易的安全性,其中涉及到了交付安全、信息安全、信用安全等。在这个时期相应的安全特性发生了变化,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第三方的交易信息不会影响双方的交易。此外,如果交易是面对面的交易,就不会出现资金安全或信息安全问题。因此,在传统的交易系统中,安全性特征更为显著,即使也会产生面对面欺诈的现象,发生的概率也相对较低。只要交易者有足够的警惕性和安全意识,他们就能尽可能地避免这种现象。然而,随着高科技的快速发展,各种网上交易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在这个时期也产生了比较多的网络诈骗手段。因为网络世界包括比较多的信息,网络诈骗发生后的损失一般是无法弥补的。在高新技术的时代,这是一个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责任,以确保安全的网络环境,然后确保交易的安全,如此在这个背景中对于民商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1.2民商事主体能够得到更加广泛的空间
现阶段信息技术持续发展,网络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中在人们生活中有着较高的普及程度。如今在这个背景中,世界变成了一个主体,网络交易形式也变得越来越多,人们能够借助网络来完成跨区域的交易。其中能够给人们的交易提供更多的方便,如此对于网络交易环境的安全管理人员有着较高的需求。其中随着高科技的持续发展,民商事主体能够获得更加广泛的空间,网络交易平台也越来越多,如此能够显著促进民商活动的发展和进步,这些都需要得到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
2高科技时代背景中创新民商法的重要程度
2.1安全属于全部行为的基础
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中,交易双方是相对安全的。虽然在过去的一些案例中,交易双方都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但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能够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在这一点上,传统的民商法可以保证财产交易的安全。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当前的贸易格局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今交易形式变得越来越多,交易更加便捷、快捷,但也存在着一些巨大的隐藏问题。从各种媒体报道中可以发现,网上财产诈骗案数量越来越多。目前,网络贸易已成为贸易的主要趋势。虚拟性和开放性属于互联网的主要特征,这两个特点是交易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能够看出,虽然科技技术发展迅速,但我们也相对地承担着一定的代价和风险。要想保障人民财产交易的安全,必须修改民商法。
2.2民商法价值体系会受到高科技时代的影响
传统民商法和高新技术民商法的主要价值体系是相似的,能够看出民商法价值体系中的平等不仅是工具价值,也能够看成目标价值。现阶段虽然科学技术持续地发展和进步,不过自由一直属于民商法的基本属性,这样可以看出也具备一致性,但在高技术时代背景下,自由对于民商法和传统民商法有着不同的意义。在高科技时代背景下,民商法的基本价值是利益。利益对于每一种价值体系来说是比较首要的。需要注意的是担保属于民商法的基本价值,也属于一项重要的工具。从民商法制度的角度看,利益与安全之间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冲突。不过可以看出,在高科技时代的背景下,适度的安全与效率可以有效地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就公平价值体系而言,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经济如何发展,科学技术能够获得怎样的进步,还是一直属于民商法的根本价值目标。
3高科技背景中对于民商法的创新和完善
3.1对于价值体系的创新和调整
现阶段民商法的主要原则就是民主以及平等,不过在这个背景中,不要仅仅重视民主以及平等,也需要把这些理念当作基础增强对于安全效益的重视。因此高科技时代中民商法需要保持一个合理的原则,能够看出,数字信息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其中对于人们也有着较高的需求。其中这部分主要的特点能够在民商法中获得一个良好的体现,不仅如此,借助互联网能够实现虚拟,因此可以看出在这个阶段还是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因此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的时候会产生较多的安全隐患。
3.2增多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数量
在高科技时代背景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生产方式也在持续地发展,民商法的产生对于新事物和新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高科技社会的发展需求,必须增加民商法的调整对象,在这个时期不仅需要增加民事主体的现实特点,而且需要加强对于虚拟主体的调整,确保可以创造一个绿色的网络环境,为国家网络安全提供保障。为了保证民商法的调整效果,必须提高民商法主体的法律意识,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地位,而且需要有着较高的综合素质,明确民商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是也需要扩大民商法调整范围,把虚拟主体当作主要的调整对象,这属于高科技时代完善法律制度的要求,也是民商法创新的主要措施。在高科技时代中,网络虚拟环境中真实主体的行为可以更好地进行落实。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自己在网络平台上的表现,通过数据信息化技术锁定和识别涉案人员的身份,从而避免遇到安全风险。需要指出的是,虚拟平台的调整对象是多样化的,包括各种类型的信息主体和虚拟人员。随着网络信息数据容量的增加,传输路径在持续增多,影响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虚拟主体调整所涉及的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可以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因此,在高科技时代,就需要增加民商法的调整对象。
3.3增加民商事法权责范围
如今我们国家对于民商法的范畴有着一定的规定,不过现阶段由于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民商法的范畴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如今还不具备网络信息库,因此需要借助民商法来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3.3.1高科技时代中民商法比较重视对于域名权的保护
在高科技信息化时代背景中,网络域名属于主要的活动标志,域名对于网络商业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具备较大的价值,民商法明确地规定了域名里面的各项权利,而且需要确保全部的权利都能够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3.2高科技背景中民商法比较重视对于版权的保护
在新时代中,社会信息传播方式数量出现增多,而且也变得越来越高效,在这个时期,比较容易产生版权纠纷的情况。如今民商法对于版权问题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其中针对作品版权以及录像制品的版权问题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如此能够显著减少纠纷的情况。
3.3.3高科技背景中民商法比较重视对于信息控制权的保护
如今信息传播方式持续增多,在这个社会背景中,人们可以选择更多的方法来获取信息数据,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个人信息以及个人资料,其中信息属于商家企业的主要对象。不仅如此,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中,社会的持续进步,给民商事活动造成了深刻的影响,要想更好地保障主体的商事权利,我们国家的民商法更加重视对于信息控制权的保护,如此能够给民商事活动主体营造一个更好的活动气氛。
3.4对于民商法代理制度的完善
现阶段我们国家开始调整民商法的主体,如此有关的代理制度就需要正确地进行调整,如今网络技术持续进步,代理人不再是现实中的人们,开始广泛的变成网络电子人。因此要想提升民商事活动的效率,能够顺利地开展,就需要持续地完善以及改革代理制度,如此现实代理人制度和电子代理人制度可以获得更加显著的发展,这样也能够更好地满足时代的发展需求。
3.5完善民商法实施原则
如今经济持续进步,科学技术发展速度也在持续增快,人们生活水平显著增强,如此对于社会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传统的民商法比较重视对于双方权益的保护,不过很少包括高科技内容,如今科学技术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也发了一定的变化,要想能够满足时代的发展需求,在高科技背景中,就需要持续地完善和创新对于民商法的落实。不仅如此,在这个背景中,需要消除存在的各种问题,使得创新之后的民商法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结束语:传统民商法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民商法属于主要的法律,在高科技时代背景中,需要持续地进行创新和改进,确保可以满足时代的发展需求,如此能够给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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